西風東漸,新思潮下的民國新式青年男女的擇偶標準真潮,還很風月

前些年還能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則的“徵婚廣告”

,最近幾年隨著科技的進步,手機幾乎人手一個,已經很少有人還去讀報紙了。

記得那時最喜歡看的就是“擇偶類廣告”,有的是本人自己徵婚,也有替別人徵婚的,比如:“男,三十五歲,身高172cm,至今未娶,知名外企中層管理人員,收入頗豐,在市中心有一套三居室住宅,已裝修好。由於一直忙於工作而耽誤了愛情,現父母年事已高,渴望本人迅速結婚。現擇偶一名,要求如下,女,專科以上學歷,身高160cm以上,心地善良,相貌正常,有正式工作,年齡25歲——35歲之間,最好未婚,如條件特別優秀者,離婚也可。聯繫人:歐陽先生,聯繫電話:XXX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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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奇心理每個人都有


不過大多都是這類的,沒什麼新意,很容易眼疲,儘管如此,但是依然沒事了還得去掃一眼,也許這就是“獵奇心理”吧。

說起“徵婚廣告”,可不是現在才有,早在我國民國時期就已經非常風靡了,而且那段時期正是新舊思想交替的時候,男女之間渴望平等,將擇偶這件事情放到報紙這個平臺上是一件大家都認為非常文明的事情,就現在的話來說就是“Very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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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時期大城市建築風格


民國正是處在舊社會和新社會的交替時期,我國有長達2000多年的封建歷史,“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封建思想根深蒂固。

封建王朝大多“以孝治天下”,《孝經》曾言:“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在古裝電視劇中經常說的一句話不就是:“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兒亡,兒不得不亡。”在封建社會時期,這事都是上綱上線的,甚至在古代律法中也明確規定了,每個家庭中的父輩都有權力對其子孫和家眷進行懲罰、教導、甚至生殺,如果父親認為兒子忤逆不道,將其打死打殘都不會受到法律的約束。

既然家長連家族成員的生殺大權都能掌握,那麼孩子的婚姻對於家長而言就是

小小不言的事情了,自古我們都在歌頌愛情,我們羨慕真愛,也渴望真愛,但是千百年來,因愛情而釀造的悲劇也是數不勝數,在我國傳統思想中,婚姻的根本目的不是愛情,而是“傳宗接代”,所以婚姻大都是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下決定的,很多人在結婚之前根本就不知道將來要過一輩子的人長的什麼樣子,他們一點感情基礎都沒有,但是事情就是這麼簡單的就發生了,因為我們的祖先都是這麼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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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風美女


近代中國深受西方思潮的影響,尤其是在民國之後,人們對婚姻的態度有了很大的轉變和認識,人們舊的封建禁錮思想開始轉變,甚至要求打破,人們渴望“自由、民主和平等”,不過這種思想的進步是有侷限性的,在地域上往往出現在城市裡,這些渴望改變的人群大多是青年學生、城市人、知識分子以及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畢竟是他們最先能接觸到新的思想和理念。

新思潮下的民國徵婚啟事二則

在1931年7月6日的上海《民國日報》同時刊登出了兩則徵婚啟事,分別為女徵男男徵女,非常的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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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報紙《民國日報》


一文學女青年的徵婚啟事:

《一般女士徵求如意郎君的標準》:

一、面貌俊秀,中段身材,望之若莊嚴,親之甚和藹;二、學不在博而在有專長;三、高尚的人格;四、風姿瀟灑,身體壯健。精神飽滿,服飾潔樸;五、對於女子的情愛,專而不濫,誠而不欺;六、經濟有相當的獨立;七、沒有菸酒等不良嗜好;八、有創造的精神,有保守的能力。

另一青年男子的徵婚啟事:

《我所希望於女子者,約有十項》:

一、要有清潔的嗜好和能力;二、要有概括地眼光以及學識;三、要有縝密而周到的心思;四、要有充量而素養的情感;五、要有治家的興趣和能力;六、不要眼光勢力;七、不要自我太強;八、不要太無意見;九、不要見人羞怯;十、不要態度虛浮。

由此二則徵婚啟事,我們看出來,到了民國時期,青年男女對於婚姻的自我意識越來越強了,該女子所提出的要求足以證明這一點,封建社會是小農經濟,女子沒有自主的經濟權,往往都依附於男性,在家庭生活中,根本沒有權力可言,更不敢提出自己的要求,可這則徵婚啟事說的很明白,這名女士大膽的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她在向舊勢力宣戰,而且她所要求的如意郎君已經基本上滿足了一個高富帥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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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男女戀人形象


從該男子的徵婚條件來看,這名男士在精神要求上應該是一個完美主義者,但唯獨沒有要求女子相貌,這說明他認為在靈魂和美貌上,靈魂的契合是最重要的,這男子的徵婚要求一共十條,仔細分析,其實應該就是一個自我介紹,這是一個正人君子的形象,同時他提出了自己的條件,潛臺詞就是找一位能夠與其志同道合的女子結為夫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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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女學生形象


這兩位徵婚男女肯定還具有一定的學識,應該接受過深入的新式教育,因為該女子在第二條中提出對男子的要求為“學不在博而在有專長”,這是對學習的一種態度,更深層次來講也是對做事的一種態度。該男子也在其徵婚啟事的第二條明確的寫出:“要有概括地眼光以及學識”,可以肯定的說他的擇偶對象必須要有文化,而且還不能太低,因為已經“概括”二字已經上升到一定層面了。

戀愛自由的觀念已經深入到民國時期的青年知識分子心中了,他們摒棄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公開徵婚,這是對制度和舊思想的挑戰,同時他們還有自己的想法,和對配偶的要求,而結婚的目的也有了變化,

並非“傳宗接代”,更有“攜手伉儷、共度人生”的意味。

新思潮下民國時期舞廳歌女的徵婚啟事

民國時期的舞廳是城市生活不可或缺的高檔娛樂場所,達官顯貴,文人墨客也是常常光臨的地方,舞廳幾乎可以說是處在民國風化娛樂的最前端了,在那時舞廳是代表著“時尚時尚最時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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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風女性


歌女是舞廳中必不可缺的,她們既不同於傳統的青樓女子,也並非是真正意義上的新時期女性,她們這個群體應該是遊離在新舊之間的,其思想比傳統女性要新,但較之民國時期知識的女性又大有不如。

某舞廳歌女徵婚啟事:

因家境寒微,該女子二八年華便加入歌女的陣線,卑躬屈膝以薄資奉養父母兄弟,其聲音甜美、粗通音律,且形象俱佳,時年二九年華,絕不曾沾染風月場上女子的壞習慣,現她已厭倦這種生活,渴望找到一品行高尚的男子為終身伴侶,有錢無錢並不重要,只求能有所依靠,如有意請聯繫XX路XX號XX舞廳齊女士。

在新思潮下,城市中的每個人都能找到自己的一片天地,歌女也不例外,她們渴望迴歸到正常家庭中去,過著“相夫教子”的幸福生活,這是民國時期婦女對女權的嚮往和追求,只是與知識女性不同的是她的措詞相對卑微,不過,這位歌女敢於站出來大膽的表達自己的心意實屬難得啊。

尾語:

民國時期是中西方思想強烈碰撞的時期,尤其是新文化運動後,很多有志之士認為“實現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與發展革命是一致的,在婚姻問題上,追求自由戀愛反對包辦婚姻是新時期男女追求的潮流,尤其從其在各大報刊上刊登的徵婚啟事更是多不勝數,由於歷史原因丟失很多,姑且“管中窺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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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莫欺少年窮”方可“不負糟糠恩”!


同樣,在民國時期青年男女的擇偶標準也非常值得目前年輕人借鑑,如今“錢本位”思想氾濫,其實在保障基本生活的基礎上,還是要追求愛情,只有“莫欺少年窮”才能“不負糟糠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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