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年間的北京8級大地震,處置得當,得民心


康熙年間的北京8級大地震,處置得當,得民心

北京作為中國政治、軍事、文化的中心,也歷經幾千年的滄桑,這其中災難也是與之並存的,那你可知道北京曾經發生過八級大地震,我們一起來看看是怎麼回事?

康熙年間的北京8級大地震,處置得當,得民心

康熙十八年(1679年)七月二十八日的巳時(上午九點到十一點之間),北京地區突然發生嚴重的大地震,而這場突如其來的大地震高達八級,震中心在平谷、三河一帶,地震還波及到河北、內蒙古、遼寧等地,可見其威力之大。滿清的京城更是被地震所震撼住,京城房屋倒塌眾多,死傷無數,就連抗住瓦剌炮攻的北京城牆,都出現好幾處裂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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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城內的康熙也被大地震驚住,但是康熙深知這事是國家之災難,會有很多人受到損傷,於是迅速做出反應,一方面〝發內帑銀十萬兩〞,賑恤災民;另一方面號召〝官紳富民〞捐資助賑,發出這些號令之後,再緊急召集大臣,並說道:“地忽大震,都是因為朕的不是,政治有失,大小官員不能盡職盡責,導致陰陽不和,招禍於此,應當力圖修省,以盡人事。”百官聽到康熙說的這些話,連忙下跪,以示請罪。

康熙看到並沒有欣慰,接著說道:“京城房屋眾多,此震甚強,倒塌傾斜不計其數,無力量修復,恐招致事業,壓傷人口五城御史不逐一核查,恐有失,這與朕加恩救濟思想不相符合,所以要派滿、漢御史詳細調查。另外對窮苦兵丁,家中房屋損壞,妻兒無處安身者,更要精心安置。命令戶部、工部馬上行動,不能遺漏。”面對這樣的安排,大臣們深感康熙皇帝對地震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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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順勢批評一些官員:〝自被任用以來,家計頗已饒裕,乃全無為國報效之心〞,從而要求官員們組織和慷慨為國捐款,同時提出有敢貪汙賑災之款,一律嚴懲不貸,有敢虛報瞞報的一律格殺勿論,在這樣高強度的命令之後,各個崗位人員,僅僅在地震後四個小時後全部就位,可見康熙皇帝的重視程度。

二十八日之後,餘震再次出現,有的時候一天出現多次餘震,一直持續數天,餘震也給一些本已經出現傾斜的房屋最後一擊,而這次地震也造成遠在七百公里之外的河南都感受到震感,可見其強度。

兩天之後,康熙再一次將〝滿漢學士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各官〞召集到左翼門,著人口傳諭旨,宣佈了他所反思的施政上六大弊端:一是各級官吏〝苛派百姓〞,民間易盡之脂膏,盡歸貪吏私囊,使〝民生困苦已極〞;二是〝大臣朋比徇私者甚多〞;三是用兵之時,任意燒殺搶掠;四是地方官〝於民生疾苦,不使上聞〞,遇到水旱災荒,對賑濟諸事,〝苟且侵漁,捏報虛數,以致百姓不沾實惠〞;五是刑獄不公,積案不辦;六是王公大臣之家人奴僕,〝侵佔小民生理〞,〝干預詞訟,肆行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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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壓之下,清朝的百官無一敢懈怠,同時康熙曾多次派出自己的親信前去視察災區工作,並作出:死者有人認領,給予銀兩,無人認領,官府進行掩埋,併發放大量救濟金和設廠施粥。

發給老百姓的救濟金是:

對於死亡者,“壓斃之男女每名棺殮銀二兩五錢”,“壓倒人口不能棺殮者,每名給銀二兩。”

對於房屋,“旗下人房屋,每間給銀四兩,民間房屋,每間給銀二兩。”

施粥最開始只是為了百姓能度過冬天,但是康熙十九年三月,御史們以京城治安為由,懇請皇帝將饑民遣回原籍,但是康熙不準,認為不到麥熟之時,百姓無法得到最基本保障,於是在延長施粥兩個月,到六月之後,康熙又延長了三個月施粥時間,並派三十名御醫前往,給災民治病,而施粥時間竟長達一年之久,這在當時是不敢想象之事,並且把每年十月初一至年終,都會煮大鍋粥救濟苦難人,成為了定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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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皇帝,在北京大地震之後,沉著冷靜、迅速組織救援和救助策略,讓百迅速得到安置,也避免了因為地震失去人心,在眾志成城之下,北京也迅速恢復到了災後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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