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女嫁城市男,婚後婆婆的一個“舉動”,竟成孃家不孝女

俗話說:“家家都有本難唸的經”,作為女人,似乎就更難了,一旦嫁人結婚後,既要面對婆婆的“刁難”和“考驗”,又要面對原生家庭的“要求”,直面父母的“責難”。

最近,聽到這麼一個故事,有點複雜。作為主人公的陳豔,歷經周折終於取得了 婆婆的信任,一邊她想和婆婆繼續維繫好關係;一邊呢,自己的爸媽,又逼著自己拿出30萬彩禮錢,幫弟弟買房。

農村女嫁城市男,婚後婆婆的一個“舉動”,竟成孃家不孝女

結婚彩禮風波

陳豔家條件不好,住在農村,自己還有個小她3歲的弟弟。2年前,陳豔通過網絡認識了市裡的李江。在她的眼裡,李江風趣幽默,為人善良,對她也不錯,是個結婚的好對象。

陳豔爸媽聽說李江家經濟條件不錯,開始很高興,可是後來卻極力反對她嫁過去,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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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陳豔爸媽提出:如果女兒嫁給李江,需要李家給彩禮錢8萬塊,一分也不能少。李江的媽媽是個厲害的角色,聽了這話就說陳豔爸媽想錢想瘋了,到底是在嫁女兒還是在賣女兒。陳豔爸媽氣得直跺腳,說:“你們的這種態度,就不是誠心要和我們結為親家,一定是心裡瞧不起我們來自農村。”

可是陳豔又很喜歡李江,自己一方面不能忤逆爸媽的意思,另一方面又不想婆婆不高興,畢竟自己嫁過去,還要跟婆婆一起生活。

陳豔思來想去,覺得還是自己的幸福更重要,於是決定不顧爸媽的意思,直接嫁到李家。

婚後婆婆給30萬彩禮

可沒想到,回門那天,婆婆悄悄把自己喊到她的屋子裡,然後塞給了她一張銀行卡,還特別叮囑:“豔,密碼是你生日,別弄掉了。這事兒我也沒給李江提過,做女人的這一輩子很不容易,這三十萬你自己好好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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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豔說:媽,錢你自己保管著吧,我還年輕,每月也有工資。雖然不多,但是夠自己開銷了。“

沒想到婆婆卻直接塞到了陳豔手裡,說:“乖孩子,快拿著,以後家裡很多需要用錢的地方。”

陳豔很意外,正不知如何是好。婆婆又笑著說:“我一直都很看好你,只是我不確定。所以在彩禮和結婚這件事上,我考驗了你和你的家人。想看看你嫁給李江,是不是有所圖謀。我沒有瞧不起你爸媽,希望你也不要記恨我,以後我們就是一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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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著婆婆給的銀行卡,陳豔和李江回到了家裡,可是陳豔爸媽卻對她倆愛理不理。爸媽還把陳豔單獨叫到臥室裡,開始輪番責罵陳豔不聽話,說她不孝順,白養了她。

陳豔趕緊解釋說:“結婚後,李江對我很好,婆婆也沒有為難我。我過得不錯,為啥你們卻一直不理解我的選擇。而且,走的時候婆婆還給了我三十萬呢。”

陳豔爸媽一聽婆婆給了她三十萬,高興得不得了,趕緊說:“哎呀,原來親家母不是瞧不起我們家呀。乖女兒,你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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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豔聽了,心裡卻很不是滋味。

孃家弟弟買房想借30萬

一年過後,陳豔懷上了李江的孩子。生產前,陳豔回孃家養胎休息,可是陳豔爸媽卻提出:

“你弟弟談了個女朋友,對方要求買房,才同意婚事,你可不可以把那三十萬拿出來幫弟弟買房。你現在懷了身孕,李家知道了也不會說什麼。”

陳豔趕緊解釋道:“如果是我的錢,我肯定給弟弟了。但那可都是婆家的錢,我怎麼好拿出來借給弟弟呀。”

陳豔媽媽趕緊說:“是給你借的,又不是不還,再說了,你現在懷著身孕,他們李家拿30萬又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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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豔趕緊說:“媽,這是兩回事兒。我也不是不想幫助弟弟,可結婚這一年,雖說婆婆對我挺好的,但如果我拿錢給孃家,婆婆一定覺得我就是圖她家的錢,才嫁給李江的。當初婆婆說她只是試探我,可我擔心她依然對我不信任。”

沒想到陳豔爸媽不依不饒,開始罵她有了婆家忘了娘,自己過上了好日子就對他們不管不顧了。

陳豔很苦惱:不借,爸媽說自己不孝女,可是借了又怕影響婆媳關係。

幾天後,陳豔悶悶不樂地回到了婆家。可是,陳豔爸媽天天給她打電話。本來懷著身孕就很累,加上父母的催促,陳豔感覺情緒很壓抑,但又不知道如何解決問題。

農村女嫁城市男,婚後婆婆的一個“舉動”,竟成孃家不孝女

寫在最後:

在中國,或許還有很多像陳豔一樣的姑娘,她們嫁人不圖彩禮,只想追求一份簡單的愛情,只要對方對自己好,對方的家人對自己好,她們就滿足了。

對於這樣的姑娘,我們都希望她們能遇到一個好的婆婆,就像陳豔一樣,雖然婆婆起初連8萬塊錢的彩禮都不願意出,可當陳豔嫁過去後,她卻大方地拿出30萬,給小兩口子過日子。

這樣的婆婆並不壞,她的做法也很有道理,她這麼做,也只是怕這個彩禮錢給早了,然後姑娘就拿去補貼孃家,婆婆最終落一個“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農村女嫁城市男,婚後婆婆的一個“舉動”,竟成孃家不孝女

而作為陳豔的父母,要知道女兒沒有義務幫自己的兒子買房。明明知道親家母防著孃家,卻還要逼女兒拿出30萬的彩禮錢,一旦陳豔拿出這30萬幫弟弟買房,我想兩家人從此都不得安寧。

作為強勢的婆婆,自然不會善罷甘休,只會從中為難陳豔。生活在水深火熱中的陳豔,得罪了婆婆,以後她在婆家怎麼可能還有好日子過?作為父母,是不是也該為陳豔以後的幸福多考慮一些呢?

農村女嫁城市男,婚後婆婆的一個“舉動”,竟成孃家不孝女

而作為姐姐,就像陳豔說的那樣,如果自己有能力,是自己憑本事賺來的錢,在不影響自己小家庭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適當幫襯一下孃家,也是人之常情。

但這個錢是婆婆給小兩口過日子用的,在有了家庭之後,就該以自己的家庭為重,而不是一味的愚孝,無底線的幫襯孃家。所以,我覺得陳豔確實不應該將這30萬借給弟弟買房。

親愛的讀者們,你們怎麼看待這個事情呀?歡迎留言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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