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工資補發細則

為保證新舊老辦法,退休待遇計算公式順利過渡,不造成前後退休人員待遇差距過大,國家規定從2014年10月到2024年9月為十年過渡期。

這個被稱為中人!具體的調整規則就是以下幾個!

第一,保證養老金待遇不降低!

第二,採用新老辦法進行調整!

第三,一般補發是從小縣城開始補發的,主要就是為了保障不出差錯,從小縣城補發從中總結經驗,改正錯誤。

事業單位過渡期間,老人和新人分配實行不同的政策。老辦法退休待遇高,就按老辦法發放退休待遇;新辦法退休退休待遇高,就增發一部分新辦法高出比例的退休待遇。

退休工資補發細則


在老辦法待遇基礎上,增發新辦法比老辦法高出差額的一定比例。

2014年10月-2015年12月退休,增發10%

2016年1月-2016年12月退休,增發20%

2017年1月-2017年12月退休,增發30%

2018年1月-2018年12月退休,增發40%

2019年1月-2019年12月退休,增發50%

2020年1月-2020年12月退休,增發60%

2021年1月-2021年12月退休,增發70%

2022年1月-2022年12月退休,增發80%

我國機關事業單位與企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並軌是從2015年10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按照相關政策,對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中人”,加發過渡性養老金,並設置10年過渡期,實行新老計發辦法對比,就高不就低。說得通俗一點,就是對於“中人”的養老金金額,按照新舊兩種方案測算,按照測算結果金額高的那個數據發放,其中的差額,由國家財政補貼。

退休工資補發細則


在退休後的待遇方面,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還有額外的補助,即職業年金。在國務院發佈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險辦法裡面確實有關於職業年金的條款,即“機關事業單位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基礎上,應當為其工作人員建立職業年金。單位按本單位工資總額的8%繳費,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的4%繳費。工作人員退休後,按月領取職業年金待遇。職業年金的具體辦法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制定。”

不過,自2014年10月以後陸續退休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一直領的仍然是按2014視年9月工資標準計算的預發養老金。當然,等到各地正式養老金方案出臺後一定會一分不少補上的。比如江西省贛州市2018年1月份就出臺了中人過渡性養老金正式方案,不但陸續把巳退休中人時預發養老金按新標準如數補發到位,還從2月份起發放了正式的過渡性養老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