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萬戶侯”,那這些侯爺下面的萬戶百姓,還要不要交皇糧?

列夫


萬戶侯,這個爵位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戰國策·齊策四》中記載:“有能得齊王頭者,封萬戶侯。”盛行於漢朝,《史記·李將軍列傳》中記載:“惜乎,子不遇時!如令子當高帝時,萬戶侯豈足道哉!”,高帝是指漢高祖劉邦。明朝時期達到鼎盛,明朝何景明《魯連》詩:“不受萬戶侯,長揖千乘君。”

萬戶侯在封建社會作為一個特殊階層,擁有很高的社會地位,掌握著大量的社會資源(包括人力、物力、財力、關稅及自然資源等),因為其代表著地位、財富、權力,於是它有了階級屬性。但萬戶侯沒有朝政的職權,只有對其旗下的一萬戶百姓行使特權。

  在中國古代,歷朝歷代除了至高無上的皇權,封侯拜將就是所有人終其一生的最高追求了,尤其是在大漢時期,在異姓不得封王的情況下,萬戶侯就成為了漢室對外最高的封賞,只要是在封地範圍之內,那麼萬戶侯就有著生殺予奪的大權,萬戶侯的話在一定範圍內就是“聖旨”,甚至比聖旨還要有用,在封地內,所有的居民相當於是他的屬下或者員工,而萬戶侯則是所有人的老闆,他只需要付給封地百姓最低的生活保障,其他都屬於自己。

  其實,古代的萬戶侯就像今天的大型集團董事長。董事長有絕對的控股權,公司的大小事務都由他說了算,制度也是由完全董事長來定,只要不違反國家的法律,他就是集團的天,,無人能夠反對。萬戶侯在自己的封地內,就有著絕對的統治權,封地的百姓就是他的員工,怎麼制定封地制度,怎麼挑選封地官員,只要不違反朝廷定國策,這些都是侯爺一句話的事兒。因而古代的萬戶侯旗下的百姓不需要向朝廷交稅,只需向自己的萬戶侯交稅,而萬戶侯需要對朝廷繳納一定的稅。








有書悅享


這個問題我曾經有過了解,現姑妄言之。萬戶侯主要是指漢代所封的侯爵食邑超過萬戶。比如蕭何先封為酇侯,食邑八千戶。後來封蕭何父母兄弟十餘人,皆食邑。又益封何二千戶。韓信死後,拜丞相為相國,益封五千戶。前後便應當是一萬五千戶食邑。曹參為平陽縣一萬零六百三十戶。這便是萬戶侯的由來。

而西漢萬戶侯名下的百姓其實不是固定的。而是整齊劃給成賬簿上的數字用於計算食邑收入。因為西漢時期的俸祿發放主要是以錢為主,王莽時期是半錢半谷,東漢時期是實物發放。所以,西漢萬戶侯收益的一部分就是萬戶百姓上交的人頭稅。漢代對十五歲至五十六歲成年人徵稅,每人一百二十錢,稱為算賦。又對七歲至十四歲的兒童徵稅,每人每年納二十錢如果一戶三口之家,一年就要繳納二百六十錢。一萬戶就是260萬錢,這個數字在當時是一個非常龐大的數字,因為西漢米價的極低值是一石5錢,一個萬戶侯就可以買到50餘萬石的米,這已經是非常可觀了。

除此之外的,田租雖然沒有指明去向,但是沒有意外的話應該也是歸侯爵所有,因為封君采邑是古代就有的傳統。這個數字也應該是賬面數字,因為田租在春秋時期就已經做到了按畝收稅,所以,也應該是收取一萬戶百姓所佔土地的租稅來作為自己封國的收益。


經典守望者


宋代之前,基本採取實封。就是說,封地之內的所有財稅收入,剔除國家行政所需費用後歸爵者所有。

又有兩種情況,西漢七王之亂之前,諸侯王與侯爵擁有封地全權,享有地方官的任免權甚至有獨立軍隊與封臣體系,這些封地的正規稅負,包括人頭稅的算賦口賦,土地田稅與商品交易流轉稅,過境厘金,都屬於爵者自收自支。譬如吳王劉濞,自己煮鹽,鍊鐵等,積累財富擴張軍隊。所以這時候的中央政權就利用祭祀祚金搜刮爵者財富,實際作為爵者對皇帝的孝敬。

漢武帝推恩令之後,諸侯王勢力大衰,封爵行政軍事監察權被中央獲取,一般是朝廷任命官員管理封地,扣除行政費用後全部歸爵者所有,不管是縣侯鄉侯還是亭侯。某些權勢一些的爵者,也只是建議主管人員,具體事務不能插手。

實際上,歷代國家政權對封地的管理非常嚴格,很多情況下並不實封,比如說江寧縣侯名義封地是一個縣,但後面還有限制詞——實封多少戶。江寧縣內某個區域對應的這些戶,應按照當時法律繳納的稅金糧食,就是爵者的實際收入。

明代開始基本屬於虛封。爵者只是名義上享有封地而已,王侯封地的行政、稅負等問題都不能進行插手,扣除行政開支後剩餘多少錢財是地方官說了算。

清代,沒有封地,爵者只能領取年金及獲得一定標準的爵田。


四川達州


古代奉行森嚴的等級制度。

皇帝為最高權力擁有者,天以下都歸屬於皇帝,稱為“天子”,統治之下都是皇帝的子民。

皇帝之下即是“王”。“王”由皇帝親自下詔任命。“王”一般都有自己的封地,“王”負責管理自己封地內的城池及百姓,可以擁有自己的軍隊。“王”的封地可以很大,也可能很小。“王”以前是由各朝先皇對創立基業有巨大貢獻的功臣的封賞。後來由於這些外姓“王”太過功高震主,時刻威脅著朝廷江山,於是後世的皇帝都是將自己除太子以外的子孫分封各地為王,漸漸取代異姓王,以此穩定自己的江山,“王”採取的是世襲制。

“侯”的地位在“王”之下。“侯”是皇帝對各軍隊重要首領的任命,也是皇帝對這此人的獎勵。“侯”不但掌握中央集團軍,也有一部分“侯”掌管著地方駐紮的軍隊,為防止“侯”叛亂、坐大,這些“侯”手下的軍隊還得受到“王”的節制,而且“侯”手中的軍隊數量是有嚴格的限制的。

“侯”也有自己的領地,採取的同樣是世襲制。領地內的百姓、土地由“侯”管理,“萬戶”只是一個虛數而已,是為了區別於下級軍官的名號。

“侯”領地內的百姓的賦稅由“侯”收取,“侯”必須定期將所收賦稅大部交由中央財政,叫“朝貢”,也就是所謂“交皇糧”。


烈士暮年


萬戶侯就是可以徵收封給他的萬戶百姓交的稅,那麼這一萬戶百姓就不用再給皇帝交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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