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談了一年多領證到現在四個月,喜酒還沒辦,婚後一直住我家。他要我把禮金退了才同意去辦離婚,要退嗎?

dingyongkang


在民政局辦手續馬上給他轉賬!要不你錢給他人就跑了離婚手續就不好辦了!現在男人不好找老婆!萬一跑出去幾年不回來就害得你也沒法結婚!你要是結婚了就是重婚罪!不要給他說最後留五千到一萬塊錢不要給完!是他在你家打著女婿的幌子臭你名聲,又辦手續又吃又住那麼久把你姑娘的名聲毀了!就當是悔婚賠償!現在好多不要臉的男人就這樣!彩禮送了吃住你家的還和你睡到一起!表現他的真心和誠信!一段時間玩逆了他又要求退婚!吃喝拉啥不掏錢不說你還白陪他!現在掃黃掃完了這是他們的新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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