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疫情,引發2020年全國範圍的“延期交付潮”。
據瞭解,杭州、南京、鄭州、無錫、成都、重慶等,多地業主已經收到“延期交房告知函”。對於廣大購房者來說,特別是今年上半年將要收房的購房者來說,延期交房或將不可避免。
當然,六安也不例外。
那麼,延期多久算正常?延期交房違約金還能拿到嗎?會不會有開發商“渾水摸魚”?
劃重點:
1、六安樓市今年上半年即將交房的項目大概率延期;
2、逾期交房通常可獲賠償,六安3盤被通知延期交付;
3、住建部:疫情影響逾期交房不違約。
一、2020年六安樓市23個樓盤計劃交房!上半年交房項目大概率延期....
那麼,在六安,2020年會有哪些樓盤準備交房?針對這個問題,有粉絲在六安樓市購房交流群裡建議小編出一篇關於六安今年即將交房稿件。
“好的!沒問題!”不多嗶嗶,直接上乾貨!
六安9大板塊原計劃今年交房的23個樓盤,趕快收藏!
需要說明的是,以上信息均來源於各大售樓部電話諮詢,僅供參考,具體是否延期交房以開發商最終釋放為準。
2020年六安計劃交房項目▼
截止目前,六安大部分建築工地暫未復工,售樓部也僅部分開放。鑑於此,這些原計劃今年上半年交房的樓盤受疫情的影響,大概率延期交付。
二、延期多久算正常?六安3盤被通知延期交付!有項目延期三個月....
那麼,六安會迎來大規模“延期交房潮”嗎?如果延期,會延後多久呢?
目前,很多人收到的通知上,有的說延期幾個月,有的則是沒有具體延遲時間——“無確定時間交房”。
1、萬瑞天悅南湖項目延期交房
據六安樓市微信公眾號後臺粉絲留言以及六安樓市購房交流群中的網友均反映“南山新區限價盤萬瑞天悅南湖原計劃於2020年3月底交付現被通知延期三個月交房 ,現將於2020年6月底才能交房”。
據網友提供的購房合同上也顯示,項目原計劃交房時間為2020年3月31日。
為確認是否真的延期,小編特意私聊網友,通過網友口中我得知,該網友說延期通知只是通過電話進行通知的,沒有合同等專門的文件。而且該網友也表示業主們對於因疫情而導致延期交房的原因是可以理解的,但是隻同意延期1個月,3個月就不行了。
購房群截圖
2、融信海亮江灣城交房延期
此外,小編也收到位於河西新區板塊的限價盤——融信海亮江灣城的“延期交房告知函”。該告知函中對於此次延期交付的原因有明確說明:
“本次不可抗力事件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對您購買的本項目的工程建設進度造成嚴重不利影響,將可能導致我司不能依照購房合同約定如期向您交付所購買的商品房,對此我司深表歉意。
您購買的房屋交付順延期間為本次疫情開始日起至疫情結束,且
本項目恢復正常建設之日止的期間。房屋最終交付時間請以我司交付通知相關文件為準。同時,該商品房的不動產登記手續辦理時間也將可能相應順延。【本次不可抗力導致的延期交付情形包括但不限於您所購買的房屋、車位(若有)、儲藏室(若有),還包括您所購房屋相關的小區配套設施。】”
3、興茂悠然南山公館交房延期
與此同時,就在今日,一則《關於受疫情影響可能導致延期交付房屋的通知》在興茂悠然南山微信公眾號內發佈,通知內提到:
“為加強疫情防控工作,2020年1月24日,安徽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應急響應。
鑑於當前的嚴峻形勢,以及上述一些陳列的政府防控措施,全國多省市的地產項目(包括但不限於您購買的興茂·悠然南山、南山公館項目)均已停工,且至今無法復工,對我司項目建設工期造成了嚴重不利的影響,我司可能難以按照貴我雙方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交付時間向您交付。具體交付時間以我司寄發的《交房通知書》為準”
這些延期通知讓部分業主很“慌”。畢竟晚一個月收房,就意味著,自住者要多交一個月的房租,置換者多交一個月的利息,投資者少收一個月的房租……
而原本有結婚計劃的人,此時陷入了迷茫,婚期是改還是不改?改到何時?
最'“慌”的可能是,打算今年9月份入學的家長了。 如果9月前無法交房,小區大戶沒有建立,各家戶口無法遷入,那麼,子女正常進入樓盤所在學區上學估計就要泡湯。畢竟,目前就此還沒有給出綠色通道。
為什麼大家都在近期集中發延期通知呢?
部分原因或是出於,疫情等不可抗力發生後,開發商要盡“及時通知”的義務,但也不排除,部分開發商“渾水摸魚”。
事實上,即使沒有此次疫情,可能有些樓盤也無法按時交房。此次疫情只是,給了某些樓盤延期交房的理由而已。
假如單純地受疫情影響,延期多久算比較合理呢?
其實,疫情爆發期正好是傳統春節歇工期,真正受到影響的是,原本節後正常開工至“准許復工時間”,這段時間。
保守估計,至4月初,各個工地會基本復工。
那麼受疫情影響,延期交房2個月算較為合理。即使受上游材料供應影響,合理的延遲期應該也不會超過3個月。
因此,正常情況下,開發商受疫情影響,耽誤的時間是有限的,不能以此為藉口,任意拖延交房時間。
當然,即使是受疫情影響,也不排除部分開發商會按期交房。因為出於風險的考慮,交房時間一般會留出幾個月的緩衝期,前期控制合理,如今也能按時交房。
三、這一波兒延期交房,能索賠嗎?住建部:疫情影響逾期交房不違約!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偶爾也會出現“逾期交房”,較為常見的解決方法是,由開發商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違約金的賠付。
正常情況下,開發商延期交房賠多少?
能賠付多少呢?我拿出了自己的合同,專門研究了下:
- 逾期不超過60天,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1的違約金;
- 逾期超過60天,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如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2的違約金。
即,假如總房款100萬:
- 逾期60天內,每天補償10元,一個月300元;
- 逾期60天以上,每天補償20元,一個月600元。
開發商因疫情延期交房,或不會被認定為違約行為
但是這種因疫情延期交房,該怎麼應對?業主能否索賠?
關於這個疑問,2月26日,住建部發布的《關於加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動企業開復工工作的通知》中進行了明確。
《通知》局部截圖
《通知》第五條“加強合同履約變更管理”中,首先明確了:疫情防控導致工期延誤,屬於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在強調“督促工程建設單位切實保障工程項目合理工期,嚴禁盲目搶工期、趕進度等行為”的同時,還要求:
——引導企業加強合同工期管理,根據實際情況依法與建設單位協商合理順延合同工期。
——停工期間增加的費用,由發承包雙方按照有關規定協商分擔。
——因疫情防控增加的防疫費用,可計入工程造價;因疫情造成的人工、建材價格上漲等成本,發承包雙方要加強協商溝通,按照合同約定的調價方法調整合同價款。
《通知》局部截圖
這也就意味著,國家部委對疫情影響的判定是不可抗力。由此,疫情防控導致的工期延誤,或不會被認定為違約行為。
換句話說,受疫情的影響開發商出現逾期交房,購房者或將不能按合同約定的交房時限享受逾期的違約賠償。
此外,2月1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也明確指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這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
也就是說,疫情所耽誤的時間,免責!
但如果,延期交房時間>疫情所耽誤時間呢?超出時間,依然要承擔相應的違約金賠付。
當然,在目前這種特殊情況下,不可抗力免責,對於購房者而言,也不全是壞事。
畢竟,至少從客觀上保障了工程的建設時間,一定程度上能夠防止搶工期、趕進度等極端行為的出現,有利於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
最後,給大家提醒下,免責也是有條件的。業主如果沒有收到任何一種告知,或者疫情發生前已經出現延期交付的違約情形,則可以保留追究開發商相關責任的權利。
延期交房,雖有怨言,但也是形勢所迫。最後,希望疫情早日結束,一切都又重回正軌
結語:最近你或者你身邊的朋友,收到延期交房通知了嗎?具體如何約定,歡迎文末留言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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