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是業主的還是物業的?

無言老妖


我也問一個問題:小區到底是誰的?為什麼小區安裝一個門,業主都不想出錢?

小區當然是業主的家,但是每個人都有私心。他們不想出一分錢。無論物業做的好不好,他們都不想出物業費。無論這些人貧窮還是富貴,骨子裡貪小便宜的性格從未改變。哪怕是別墅區,物業費都收不上來。

有人說,我不住家裡,為什麼交物業費?有人說,我住一樓為什麼交電梯費?有人說,我沒有享受任何物業服務,為什麼交費?

我問他路燈亮不亮?他一臉疑惑的回答,亮。我問他小區髒不髒?他不耐煩了,問這幹嘛!我說路燈用電是物業費裡出的,路燈和樓道燈壞了是物業修的,小區衛生是物業打掃得。為什麼你會覺得自己沒有享受物業服務?他氣急敗壞的罵我,你就是物業費狗!

這是真事兒,就在頭條上遇到的這些人。你和他們講道理,他們就開始撒潑。大意就是不管怎麼著他們都是對的,你能把老子怎麼著!老子就不交物業費!

一天三塊錢物業費,你自己合計一下,能幹什麼?你還想享受什麼待遇?我調查過,大部分物業是虧損的,少部分通過提高物業費和收取廣告費等方法勉強不虧。只有極少數的物業可以賺錢。有一個物業虧太多,把保安全去掉了,物業就一個人,維修工也是從別的地方調。總算收支平衡。

為什麼會虧?就是因為上面那種人。一個小區,真的住進來的也就六成,這六成裡還有兩成不交。實際上只能收上來四成。每個月的電費、員工工資、小區公共設施損耗,這是主要開銷。保安一個月兩千,掃地的三千,物業費兩千多。收入低的可憐!

業主每天裝大爺。冬天屋裡21度,覺得冷,大晚上打私人電話罵物業。我查了一下國家標準,供暖在20±2度,18度就達標。這不是沒事兒找事兒嗎?怕小偷,要物業安裝監控,卻不出錢。怕火災,要求物業買滅火器,安裝滅火系統,卻不提錢。覺得升降杆不安全,要求弄刷卡的安全門,卻不給錢。覺得交了物業費三塊錢,就應該物業出錢買。這……

我一個朋友,他們就這樣和小區物業鬧崩了,物業走了。剛走的幾個月,小區成了垃圾場。他們找居委會街道辦,要求居委會管衛生,不管就投訴!居委會就接了。上次我去他們那裡,樓道和小區都沒燈,誰也不願意出錢換。一樓的覺得你們都得過一樓,所以一樓的燈全樓應該分攤。但是二樓我不去,我一樓不該出二樓以上的錢。他一樓只出一份,其他樓層的不幹了,就開始吵吵。然後居委會也懶得管了。聽說十年了,小區一直這樣,鄰居跟仇人一樣。還有暖氣問題也是一樣,都想蹭暖,誰都不交。結果是不供暖了,都凍著。海!就這他們也不想交,怕鄰居蹭自己家暖氣!

窮人,窮,是有原因的。

你交物業費了,物業不可能找你麻煩。你不交物業費,說明你不要臉,你都不要臉了,正常手段找你能要到物業費嗎?但是如果不管你,其他業主也不交,最後不就跟上面那個例子一樣了?你就是小區裡的蛀蟲,最後可能害了全小區!就應該把你的房子原價退錢,讓你離開小區。愛去哪兒去哪兒!


麥吉的世界


首先回答第一個問題,小區是業主的,小區的業主是小區的主人,這是肯定的,必須的,毋庸置疑的。我們常常將提供物業服務的企業簡稱為“物業”,但其實物業這一詞,是指已經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與之相配套的設備、設施和場地,主要涉及到的是權屬問題。簡單來說,我們可以把一整個小區看成一個“物業”,而“業主”顧名思義就是這“物業”的主人。這樣講你應該就更加清楚了吧?

而現實中常常被我們稱之為“物業”的,是指由開發商或者業主委員會委託的物業服務企業。這些服務企業依據委託合同進行的房屋建築及其設備、市政公用設施、綠化、衛生、交通、生活秩序和環境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他們屬於受僱方,不是主人。

第二個問題,為什麼物業可以阻攔業主回家?這個問題沒有說清楚緣由,較難判定。一般來說,既然業主是小區的業主,而物業還不讓其進門,這不大合理呀,如果遇到明知是業主還不讓業主進小區的,這人估計直接給物業公司開除了。除非是業主沒有帶門禁卡,保安又不知其是業主,所以攔下了,這種就出現過。為了小區的治安,只要說明理由,物業處查一下小區業主的相關信息,那就不可能繼續攔著的。

還有一種情況不是攔業主,而是攔業主的車進去。這個裡頭涉及的情況就多了,有地面和低下停車位,也有涉及有規劃停車位小區還是無規劃的。如果是因為停車的問題,物業是不讓人進還是不讓車進,那還得說清楚緣由才能來斷定。

之前是有些文章說到停車位歸業主所有,不過這個很多是標題黨,準確來說只有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車的車位,才屬於業主共有。對於這一部分地面停車位,我的個人觀點是雖然是業主共有,但還是收費比較好。估計有人看到要怒了,“共有的區域,我也有,憑什麼我還要交錢”,既然是共有的,有的業主可沒車,你佔用大夥的區域交一定費用比較合理吧。

只不過這個費用最好是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來收。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委託物業公司進行代收,但是停車費用裡剔除小部分的停車服務費和車位維修養護費,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對其支出應當由全體業主討論決定。


物業生活圈


小區是物業的,因為它們能橫著走。背後有靠山,前邊有打手,左邊吸血鬼,右邊吹鼓手。沒有它想不到的,也沒有它做不到的。純粹一惡魔。


陳陣35


小區是業主的還是物業的?這事就好像每天給別人一塊糖一樣,如果天天給糖,那你就是應該的,哪天不給了,你就是仇人。其實物業就是天天被給糖的那個人。忽然你說小區是你的,他肯定不適應,我天天在我的地盤,怎麼忽然小區就是你的了?業主覺得,房子是我買的,地盤當然應該是我的啊。

物業從進入小區以來,除了開發商是他的老子,其他的什麼都不是。業主?你是在我物業公司管理的地盤上生活,所以,你的一切必須聽我的。我就是小區的土皇帝,小區業主就是我的臣民,必須給我繳稅。你們也別想鬧,我有我的武裝--戴金鍊子墨鏡光頭男。讓你交錢就交錢,別太多廢話!

業主覺得,我這是村民小組啊,怎麼忽然多了個侵略者了。還理直氣壯的讓我交錢,我看你也就是來拖了個地,還不是天天來。公共區域垃圾沒人管,綠化雜草半人高,有蟲沒人打,東西壞了沒人管,但是小區的公共區域你倒是可以弄出去收錢呢,還跟我要物業費?我怎麼也想不通啊,我家的錢也是辛苦賺來的好不。既然你不做足,那我就不交費。

好吧,看看物業怎麼治你,先是客氣的跟你協商一下打個折,如果不識相呢,那就自己的武裝出場了,可以把腿打折!有一個榜樣放著了,你還敢不交?

當然也有軟一點的物業公司,你不交物業費對吧,那我就更不做事,反正弄得不好。本來還一週兩次拖地的,現在半月一次,你交不交費?還不給,那我就拖不乾淨。

好了,業主一看更不幹了,本來就不想繳費,這下更不交費了。你做不好那我就不給錢。物業一看,這如何是好,我的地盤聽我的!文明的還可以弄個傳票起訴。

其實,不管小區是誰的,大家都是相互的。物業你就是個管家,你不能不做事拿高工資,對吧。業主呢,你也不能用工不給錢,只是說做的不好可以扣點罷了。真正一個好的小區不是地盤是誰的,而是,誰做的更好,更能相互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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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天評地鹽城哥


這是業主和物業,雙方對自己權利和義務不明確造成的無奈的帶來的疑問。

小區當然是業主的,但這個業主,並不單指某戶某人及家人,也還包括其他業主及其家人。物業只是小區過客,兩三年,七八年後也許就會離開。

提問人問:物業為什麼攔著業主回家?

不知道是怎麼攔住你回家了?

物業至少分四個專業端口,公共秩序管理是最重要的一個部分。對於小區業主來說,居住安全也是最關心的。門衛管理是秩序管理的一部分,主要的工作職責是阻止外來人員隨意進入小區。

提問人所說的這個情況,反而證明這個物業公司履行這個職責的過程,恰恰是負責任的表現。

對於小區門衛來說,對於不認識或無法核查身份的來人,一定會詢問來客意圖,不然是不合格的門衛。如果業主有證明:門禁卡、身份證等能夠證明屬於小區業主的證據,或者有園內業主給予的口頭證明也行的。


在現實中,很多業主並不配合門衛的工作,明明有門禁卡、身份證,卻故意不出示以高高在上的姿態為難門衛:

1、見到我,門衛不給業主主動刷卡,給服務態度打差評!

2、見門衛多問兩句、核實身份,就顯得不耐煩,認為門衛沒眼色,甚至口出髒言!給服務態度打差評!

3、見到門衛給別人刷卡卻不給自己刷卡,認為門衛歧視看不起自己,給服務態度給打差評!


可是這些業主卻沒有進深一步考慮到:

1、小區秩序人員流動率高,幹上三個五個月就辭職,經常換人是物業無奈之舉,門衛不認識業主很正常!

2、十幾個門衛經常輪崗,面對成百千上千號業主,幾秒鐘怎麼能各個快速辯識?有的業主經常開車出入,平常和門衛並不接觸,怎麼認人?

3、門衛較熟悉的人當中也許就不是業主,也許是在這兒幹了兩三年的裝修工人,也許某些業主把房子賣了已經不再是業主!什麼能允許這些人隨意進入呢?

4、有哪個心懷歹意的人進入小區是報草上飛和黑旋風名號的?

5、哪個人有心有力,每天在工作時間懟這個懟那個?門衛對不熟悉的人多問一句是罪過嗎?

有些業主經常在網上吐槽,說小區的門衛對進入的人員問都不問。物業從業人員也很委屈,我也想問來著,可是業主很不耐煩呢,問多了他還罵我,搞不好還會捱打哦。我一個打工的幹嘛冒這個生命風險呢?


物業公司也很無奈,對於門衛詢問核查外來人員是基本物業管理要求,針對業主不配合的行為,也只能採取說服引導的方式。在不少小區門口有一張招貼畫《列寧與衛兵的故事》,這是從小學生課本里引用的,這個故事畫張貼在小區門口,就是無聲的責問不配合的業主:你是不是比列寧還要牛X? 臉紅!

自由和安全是一對矛盾體,人群社會的個人自由卻處處有枷鎖。


在有些地方的物業公司,也採取新技術高科技既滿足業主至尊感,又解決人力辨識困難問題。這些採取的人臉識別門禁技術,但是,這也是需要業主積極配合的才能更有高效,類似的還有訪客二維碼技術等。


老包有時不在線


是啊 !小區是物業的還是業主的呢?

業主自己花錢買了小區的房子,有產權證,物業赤手空拳先業主一步佔據了小區。然後呢?小區的一切事物都是物業做主,奴役業主,壓榨業主,你說說看,小區是物業的還是業主的呢?


和睦230225880


表面上是我們業主的,但實際是屬於物業公司的,不但小區是物業公司的,就連業主在內野屬於物業公司的,正規的物業還好說,一些小物業不打你就不錯了,還要什麼服務態度,物業拿著業主們的共有資源掙業主的錢是很普遍的,說白了,物業費每年都交,家裡維修東西物業還得要錢,況且很貴,還不讓自己找人修,就是花錢買罪受


大武子88323806


還用說嗎,小區當然屬於物業的了。業主,只不過就是物業圈養的一群羊,物業隨時隨地都可以從羊身上薅羊毛!


海H


肯定的說小區是業主的,但並沒有明白您說的物業阻擋業主回家,是說沒帶門禁卡不讓進還是別的原因?

首先,小區是有小區的所有業主組成的共同體,小區的主人肯定是廣大業主。物業公司是用來對小區的業主進行服務的,服務的範圍主要是對小區進行各方面的管理。

問題中提到的物業阻攔業主回家,筆者認為多有該業主“沒事找事”的可能。小區物業為保障小區業主們的人身財產安全,需要在大門處設置門禁來甄別和篩選進入小區的是小區業主還是社會人員。試想要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出入小區,恐怕小區被偷被盜是常事,晚上還有醉漢唱歌甚至打架鬥毆等等尖銳的問題出現。恰恰由於門禁以及物業保安的管理阻攔,才能使小區業主更安全更放心的生活。

阻擋業主回家,筆者猜測該業主沒有隨身攜帶門禁卡,恰恰保安可能新來的或者是不認識該業主,就不能主動為業主開門允許其進入,該業主恰恰覺得物業公司的保安反客為主,阻擋了業主回家。如果是這種情況,筆者認為恰恰是保安人員的負責任,我們更應該慶幸和理解他們。

筆者更傾向於業主和物業相互理解,他們是服務者,但業主們也不要把自己當成上帝。畢竟小區是一個大家庭,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小區物業有時也會有難處。但這也不能是小區物業為所欲為的藉口,如果違反規定或者是不合理的地方也應該及時認錯並改正,和諧社區需要業主和小區的一起努力。歡迎關注建聞君,及時瞭解生活中房產方面的問題。


建聞君


好一個房產領域的領導者,自身存在文理不通,那有資格自稱房產領域領導者喲。自說物業是用來對小區業主服務的,又自相矛盾的說服務的範圍主要是對小區進行各方面的管理。不可笑嗎?你物業到底是來小區服務的,還是來管理的?管理與服務誰主誰次呢?按你所說服務的範圍主要是對小區進行各方面管理,也就是服務為管理支撐,管理是目的。對吧?是不是也可認為物業是個以服務為假像(以羸利為目的,根本就沒有為小區業主服務之心)矇騙業主,來達到管理(欺壓業主,強權收費,佔山為山)之心呢?實話實說,業主們並不缺少管理者,有政府基層組織居委會可管理,有業委會可自理。至於服務,如果能認清自身的身份,很好的為業主服務,得到業主們認可,這樣的物業應該還是有生存空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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