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朝相制,交差任用的宋朝馬政,體現事為之防,曲為之制的核心

在我國古代的封建社會中,皇帝最為頭疼的一件事,就是如何維持自己的權利,縱觀歷朝歷代,有許多王朝的滅亡,它的背後都有著不屬於軍權的影子,或是後宮,或是外戚,又或是宦官,西漢成為了天下一等一霸主的漢朝,最後卻被王莽篡漢,而後,東漢末期,身為末代君主的漢獻帝,又受制於董卓,曹操等等諸侯之手中,唐朝末年,

唐宣宗,唐武宗,唐文宗,等等,也都受制於宦官之手,可以說唐朝的滅亡,離不開宦官亂政的影子。

宋朝建立之後,吸取了唐朝滅亡的教訓,為加強君主的中央集權,做了許許多多的措施,首先,宋太祖杯酒釋兵權,開始重文輕武,並且守內虛外,將軍隊與將領來回調換,沒有人有著固定的軍隊,致使兵不識將,將不識兵,另外,他在重要的事務機構中,設立了大量的官員,每個人的職能被更加的細化,權利也被進一步的削弱,從而在一些重要的事務機構中,他將文官,武官宦官全部設立,並且實現了交錯任用的形式,使得宮朝兩套班子相互配合,並相互制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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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馬政機構的變遷

唐朝時期,與之其他朝代最為不同的,便是他設立的馬政,以及對馬政的重視程度,因為馬實在是太重要了,唐朝時期,能夠將周邊遊牧民族打得望風而逃,臣服唐朝,最基本的便是以騎兵對抗騎兵,源源不斷的騎兵則是依託於先進的馬政,而有了馬,使得交通、信息傳播的速度極快,推動了唐朝的強盛,然而也正是因為對於馬政的重視,導致馬政的管理官員幾次變遷,最終導致了宦官掌握馬政,甚至到最後把持朝政的局面,致使唐朝滅亡。

1、唐初體系

唐朝初年的行政體系,是比較整齊,並且完整的,唐朝繼承了隋朝的科舉制,並且使用三省六部九寺五監製,然而卻並不是擁有絕對的權利,很大情況上來說,適用於他們相互制衡,以及從後世的史學家來看,在制度設計上,有許許多多的職能重複,以及衝突的,就比如六部之首的吏部,它主要作用於地方官的任免,然而,對於一些朝廷要員來說,還是要經過皇上的點頭。

而吏部算得上是六部比較好的,至於刑部,他負責全國的大案要案處理,然而他卻也不可能一家獨大,如果皇上想要直接審理的話,他要靠邊站,並且還會有大理寺,同他一起並行審理,至於禮部,可以稱得上是一個妥妥的清水衙門,禮部主要用於科舉、祭天,外交等等,然而,在古代外交併沒有多少作用,如果這個國家強大,那根本就不需要外交,許多的國家都會來巴結你。

而且即便是在唐朝,很多的外交也都是通過嫁女兒來實行的,而兵部也一樣,軍政主要掌握在皇帝手中,導致兵部並沒有實際的權利,而戶部掌管的是全天下的錢糧,所有的撥款都要從戶部這裡出,從而在六部之中,真正能夠掌管權力的,只有吏部和戶部。

唐朝初年,因為突厥時常來犯,需要大量的馬匹來組建騎兵,所以對於養馬的規模迅速的擴大,唐太宗上位初年,將馬廠遷往隴右,並且派出大量的人推行馬政,而後通過馬政的干預,致使戰馬源源不斷地被生產,唐朝時期,將四方國家全部收復,在這個時期,“檢校隴右諸牧監使的官職被確立,名為群牧,由張萬群擔任,歸中央直屬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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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武后到開元后

武后至開元時期,由於馬政的重要,開始設立了專人負責馬匹接收、管理、調配,閒廄使這一官職出現,到唐玄宗開元中期,掌管馬政的官員終於變成了單一的馬政首長,負責中央馬政的決策以及地方馬上的生產,這一時期,皇帝看出了馬政的重要性,從而對於馬政的控制權都掌握在自己的親信手中。

而那個時候,唐玄宗寵幸高力士,從而宦官開始登上了唐朝政治的舞臺,在關於馬政的使職體系內,有一部分的職位開始出現了宦官的身影,這個時候以宦官為主體的宮室系統,便開始成為了與朝廷重臣為主體的官僚體系相抗衡,宦官先是是掌握了馬政,而後又一點一點的掌握了軍事,財政,後勤等等等等,為唐王朝都滅亡埋下了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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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代時期到宋朝初期的馬政機構

對於唐代最重要的馬政,也經歷了由高官到君主,再到宦官的變遷,而這一連串的變遷,恰好將宦官推向了時代舞臺的主體,宋朝建立後,這一問題得到了一定解決。

1、飛龍使

飛龍院,是宋朝初期主要的馬政機構,宋太祖趙匡胤建立宋朝之後,繼承了前朝的馬政制度,設置左飛龍院以及右飛龍院,分別設立了兩位飛龍史,用於掌管宋朝馬政,同唐朝一樣,宋朝初年,擔任左右飛龍時的官員都是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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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宋太祖、宋太宗的主導宋朝,因為沒有幽雲16州,導致這個朝代在對外戰爭上基本上是屢戰屢敗,而宋太祖去世後,宋太宗為了解決這一痛點,便大肆發展馬政,並且親自主導,這個時候,擔任馬政官員的主要部分依然是宦官以及武將,然而,宋太宗在沒有想到具體解決方式之前,對這些宦官一直都是採用威懾的態度,那就是經常找一些莫須有的罪名,將這些宦官清洗一遍,加大官員的流動性。

在宋朝初年,對於馬政方面的措施,一直都是持續的擴大,馬匹生產,並且在宮中設置養馬的地點,同時,武器庫以及軍需庫,也都是在京城中,設置地點離皇宮不遠,因為只有將這些寶貝放在自己的眼皮子底下才放心,雖然宋朝初年,對於馬政的措施進行了一些整改,然而卻沒有從根本上改變宦官管理馬上的局面,《長編》卷二一, 太平興國五年(980)正月壬午條曾記載:國初,但有左、右飛龍二院,以左、右飛龍使各二人分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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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馬司交錯任用

宋真宗,有人稱他是北宋頗為軟弱的一位皇帝,也有人稱他是最會做生意的一位皇帝,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在宋真宗時期,宋朝與西夏和戰,並且同遼國簽訂了澶淵之盟,而這兩次盟約都是在宋朝佔據優勢的情況下籤訂的,從而,有人批判宋真宗,說他太過於軟弱,即便存在著巨大的優勢,可依舊要選擇偏安,犧牲本國的利益來換取和平。

但也有人說,宋真宗是一個特會做生意的皇帝,因為從條約的簽訂上看,是北宋向遼、西夏送去大量的物資以及賠款,然而要知道,打仗最廢的便是錢,也不利於國家的發展,即便是在兵力,佔據優勢的情況下,打仗所耗費的財產依舊是巨大的,而宋真宗選擇了一個至少能夠保證十幾年甚至是幾十年的方式,那就是議和。

用著每年少量的錢,能夠節省掉一大批軍費的支出,也為國家的發展提供了寶貴的時間,從而對於宋真宗來說,歷史對待的情況都是褒貶不一的,而同樣宋真宗擔任皇帝期間繼續馬政的拓展,他在全國共設立了14處群馬司,也就是將諸州的馬政,改編成為一個統一管理的,機構叫座群牧司。

1、群馬司

為什麼要建立群馬司呢?首先,馬政的重要性被歷代君主所看重,從而,對於馬政開始不斷的擴大,在古時候,中原政權與之少數民族政權對決中,唯一的難點,就是沒有騎兵,戰鬥力不足,宋朝時期,這一弊端更為嚴重,加之沒有幽雲16州的天險,致使宋朝的戰鬥力更弱。

從而,發展騎兵成為了他們的重要舉措之一,可隨著時代的發展以及擴大,對於這些分散的馬政關係的處理,漸漸的有些力不從心,甚至是抓不住,從而,設立了群馬司,作為一個統一管理馬政的中樞機構,群馬思的設立,終於保證了馬政的大權牢牢把握在皇帝的手中,並且名義上受樞密院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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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錯任用

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宋真宗是一位很有能力的皇帝,同樣,也將宋朝對於官員一併的主旨,交錯任用推行到了極致,為什麼這麼說呢?首先,在宋真宗時期,群馬司是新設立的機構,那麼,究竟這個馬政機構是應該繼續歸宦官系統,還是歸朝中的大臣們掌管呢?於是,他在群牧司內部增設了一個層級,並將這個層級分為文官、宦官、武官三個層級。

這三個層級都能夠掌管這個群馬司,而宋朝時期,重文輕武,從而武官只是一個擺設,群馬思就落在了宦官以及文官的掌握之中,為了避免文官的悠悠之口,從而,他下的指令是明面上,群馬司由外朝掌管,然而,真正的權力,把持在文官和宦官兩個統治集團的手中,每個統治集團各執一半,互相挾持,交錯任用,互相制衡,同樣,皇帝也在積極地選拔屬於自己的心腹。

這一點,從《長編》卷四七,鹹平三年九月庚寅條記載可以看出書上是這樣說的:始置群牧司,命樞密直學士陳堯叟為制置使,馬政舊皆騏驥兩院監官專之,於是內外廄牧之事,自騏驥院而下,悉聽命於群牧司也。書中的陳堯叟就是被皇帝一手提拔起來的實幹派精英,每當有這樣的人入朝,皇帝就會將他安排進群馬司。

開始一點點的分化宦官以及文官們的權利,最終,牢牢的把持在自己的手中,而後,北宋的歷代皇帝對群牧司的管理雖然都會經過大致的轉移以及分化等等,然而,宋真宗所設下的結構一直沒有變,被後世所採用堅持的任用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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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作為政策之一體現事為之防,曲為之制核心的原因

宋朝,雖然是繼唐朝之後的另一箇中原政權,然而,除了經濟之外,可以實事求是的說,它沒有任何一個方面能夠與唐朝相比、與唐朝相提並論,然而,馬政問題困擾唐朝,卻依舊困擾著宋朝,究竟應該怎樣管理馬政?歷經唐朝後期的幾位中興之主,再加上宋朝有名的兩位皇帝,宋太祖,宋太宗都沒能解決這個問題。

宋真宗雖然依舊沒能解決,然而他卻提出了一種最為行之有效的方法,那就是將馬政從各個管理系統所擇出來,將它成為一個類似於六部、大理寺等外朝的官僚機構,然而,他依舊是由宦官所掌管,之後再其上設置一個專門管理它的機構,這個機構呢?一半由宦官掌管,一半由文官所掌管,並且定期更換,交錯任用,使得彼此都不熟悉彼此的職能,以及為人,不敢輕易造次,並且地方的行政機構依舊有權能夠監視。

1、交錯任用的實現

那麼交錯任用是怎樣實現的呢?他又對當時的朝廷起了怎樣的重要意義呢?可以說交錯一任用就像是一條鎖鏈,將宦官與文官這兩個和毫無相關的官員群體連成了一起,而還有一點,則是沒有權利的武官以及皇帝自己做提拔的心腹文官,放在它們兩者中間,從而他們原有的格局沒有改變,可新的機構,卻將她們涵蓋其中,使得他們彼此不熟悉,避免了它們相互勾結,威脅皇權,也避免了他們內鬥,造成國家內耗嚴重,達到了一種極為平衡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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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則細化

另外一點,就是原則細化,這點類似於漢武帝時期的推恩令,就拿國家的三省六部來舉例,如果一個人主管著戶部和吏部,那無疑他會是除皇帝之外最有權勢的人,因為他有著一般官員的任命以及國家的財政大權,可若是將他的職能分化下去,派一個人執掌戶部,那麼原本能夠掌管的權利就大大縮小了,一個人的權利變成了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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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兩個人分管兩個最重要的權利,再派出另外的兩個人繼續分化他們的權利,這樣就能夠使得他們在決策方面上不能一家獨大,避免了其不軌之心,之後再一點一點的分化下去,這也就導致了他們的權利被大大的限制在了一個方框內,可又沒有辦法反抗,就是靠著這兩種舉措,宋朝沒有造成亂政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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