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前夕,他立遺囑把房子給了兒子

今年79歲的蘭姨,本來家住在城邊的農村,在61歲那年嫁給了比她大10歲的老張頭,兩人都是老伴兒不在了,老張頭對蘭姨是特別滿意,所以即使是上了年紀,他們結婚的時候,蘭姨也是披紅掛綠,顯得很隆重。

婚後的老張頭過得也是特別滿意,曾多次和左右鄰居說:“自己終於嚐到了幸福的滋味”。聽了他的話,背地裡鄰居都笑話他,和前面的妻子孩子都生了3個了,年過70,說才知道了幸福的滋味 ,那自己的三個孩子算什麼。

只是說自己幸福的老張頭一直不去領結婚證,後來在蘭姨的再三要求下,結婚6年後他們才補領的。

兩人在一起生活了18年,蘭姨也是盡心照顧了老張頭18年,去年89歲的老張頭去世了。

辦完後事,老張頭的兒女就要蘭姨騰房子,並拿出了老張頭的遺囑,遺囑是在和蘭姨登記的前夕訂下的,說是死後房子留給兒子和孫子。

蘭姨真的不相信,那個口口聲聲說愛她,說終於找到幸福的老張頭,會這麼對待她。

只是蘭姨真的沒有地方去啊,當年離開家時,房子就給了自己的孩子,現在回去,哪還有自己的地方。

老年人再婚真的要謹慎,別到時候像蘭姨這樣伺候了人家18年,都頭來連個住的地方都沒有了。

結婚登記前夕,他立遺囑把房子給了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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