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滅亡後,當時虧欠西方列強的賠款為何沒人來討債?

胡瑪莉


因為清朝滅亡以後,民國政府繼續老老實實的在還賠款,甚至在抗戰期間對日賠款都在支付,所以列強自然不需要來討債了。

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以後,清政府同列強簽訂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條約,除了出讓大量主權,賠款也是賠了不少。特別是甲午戰爭和庚子事變兩次賠款數額巨大,清政府一時無力償還,因此不得不向列強貸款,而貸款則由關稅、鹽稅等加以擔保。

所以在當時,清政府的海關都由列強派人控制,海關收入在償還當年所需還的欠款以後,剩下部分才移交給清政府,這叫關餘。關餘是當時清政府最穩定的一塊收入,列強得以通過這種方式影響清政府的運行。

武昌起義爆發以後,很快在全國各地風起雲湧,很多地區都爆發了反清起義。1911年12月29日,已經爆發革命的各省派出代表,在南京進行了臨時大總統的選舉,最終孫中山當選為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1912年1月1日,孫中山正式就任臨時大總統,中華民國南京臨時政府正式成立。

然而此時滿清政府依然控制著北方很多省份,而北洋軍依然具備很強的戰鬥力。而革命軍這一邊各省之間意見分歧很大,財政緊張,軍事上各行其是,因此無力北伐。在這種情況下,為了爭取列強對中華民國的承認,得到海關的關餘,南京臨時政府決定承認所有清政府簽署的不平等條約,包括虧欠西方的賠款和借款,南京臨時政府也保證繼續償還。

在南北議和以後,袁世凱竊取了革命果實,不過由於他也需要列強的支持,並從列強貸款維持自己的統治,所以袁世凱也繼續履行所有的不平等條約。此後的北洋政府和南京國民政府無一例外,也是通過承認不平等條約來換取列強的承認和支持。

甚至在抗戰初期,南京國民政府依然繼續履行對日賠款的義務。直到1937年9月7日,國民政府才通知海關,暫停向日本支付賠款,不過為了證明國民政府不打算賴賬,所以應該支付日本的賠款全部存於匯豐銀行的專用賬戶內,以示還款決心。

截止到1943年,當時匯豐銀行這個專用賬戶內,共有等待支付日本的賠款525196英鎊2便士,這筆錢最後全部被列強的海關人員侵吞。國民政府連日本的賠款都在還,其他國家自然不需要擔心了。

在抗戰勝利以後,除了早就放棄賠款的蘇聯,一戰德國等戰敗國放棄賠款,1941年美英宣佈放棄賠款,二戰後對日賠款取消,其他國家如法國、荷蘭、挪威等國的賠款國民政府繼續償還。甚至到了1949年1月14日,已經全面潰敗的國民政府財政部公債司還不忘發表一個賠款償還的計劃書,表示一定會償還賠款。

你看,都孫子到這地步了,列強躺家裡就會有人把錢送來,哪需要上門討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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