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時男方房子不加女友名字,女友拿彩禮買了另一套房,付了首付要男友還月供,男友該怎麼辦?

實話笑著說


站在男方的角度來看,他自己婚前的一套房,是屬於自己婚前財產,和女方沒有任何關係,並且在以後的生活中會有足夠的話語權,比如吵架了男方難免會說,你給我滾,這是老子買的房子。

現在站在女方的角度來看,女方收入低,以後結婚懷孕生娃,收入肯定要大幅度縮水,夫妻之間難免會吵架,萬一男方真的來句讓女方滾,那麼女方貸款買的這套房子就是最大的安全感。

夫妻二人感情好,可以把這套房子用於出租,這樣子可以減少還貸的壓力,而女方肯定也會想辦法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我認為,15萬的彩禮放在手上只會貶值,把它變成資產才是利益最大化,更何況這也是屬於夫妻共同的財產,對男方而言根本沒有一點壞處。


亦小姝


提問者的描述是這樣的:結婚前我有一套裝修好的房子,女友非要加名字我不讓,於是她要求十五萬彩禮,然後商量都不商量自己付了首付,月供4500,關鍵是她自己的工資才三千多,根本不夠還的,要求我出一半月供,可是為了湊夠彩禮我已經欠了一筆債了,現在不知道怎麼辦,如果換做是你會怎麼做。

從題主的描述中,可以看出現代婚姻與傳統婚姻關係的本質不同。傳統婚姻,是男女雙方共同組建一個家庭,統過家庭的組建,使得兩個人最終合二為一。因此,在傳統婚姻關係,無論是男方的財禮,以及女方的陪嫁,是雙方家庭為男女之間組成新家庭而給予的啟動資金,有了這筆資金,一個新家庭便可以建立和運轉。啟動資金的多少,代表起步時的情況,而家庭是否能在運轉之中做到強爺勝祖,並不是絕對的關係。這樣的婚姻形式,稱之為門當戶對。門當戶對,是相對比較理想的婚姻狀況。如果結婚的雙方家庭經濟條件相差太遠,相對差的一方如果不是個人能力超強,一般在家庭中就會處於弱勢地位。這是所謂的,經濟地位,決定家庭中的地位。

現代婚姻與傳統婚姻不同之處在於,傳統的婚姻關係達成之後,形成統一的經濟生活,統一的人際關係,從而使兩個人成為一個人。現在不一樣,許多結婚之後,情感獨立,經濟獨立,社會關係獨立。與傳統的婚姻相比,傳統的婚姻像個家,現代婚姻更象是兩個人因為需要而臨時的結合。以前人們結婚的時候,考慮最多的是白頭偕老。現在結婚的時候,許多人想的是如果不能一起走到底時,該如何保全自己的財產,使自己在婚姻存續的過程中,不至於吃虧。

明白了這一點,看起來似乎挺殘酷的,但想通了也沒啥。傳統社會生產力發展緩慢,條件艱苦,人們要保持家庭的穩固,以降低生存的成本。而現在,以個人為單位,也可以生存下去。這就是婚姻狀況發生變化的原因。這也是社會的進步。

我自己在十多年前,感受到社會的這種變化的。當時是戰友的兒子結婚,小兩口都是八零後公務員。當時,昆明市政府搬遷到呈貢,公務員可以在呈貢團購商品房,戰友一套,兒子一套,兒子對象一套。這樣,經濟上就有點緊張了。當我們問這麼多房子為什麼不賣掉一套呢?戰友說,現在年輕人的婚姻,你知道能維持多久?如果維持不下去了,自己要有退路。所以,個人名下的房子都不願意賣。

現在可以回到題主的問題了。你女朋友的做法,就是在現實條件下,為自己在婚姻中的經濟獨立所做的準備。我們讚賞現代社會中女人自強自立的精神。但是,這裡你女朋友的做法與此毫無關係。它的本質上是一種打著愛情的旗號而實施的巧取毫奪。她們這類人的常常有一個萬能的藉口說,男人掙錢不就是為女人花的嗎?這話好象有理,其實不對。男人掙錢不是給女人花的,而是給自己的女人花的。女人要花男人的錢,她必須讓男人相信,雙方是相互擁有的。否則的話,這女人和男人是無關的。花街柳巷的小姐們也都是女的。

在這個問題中,男人在結婚前,已經有一套房子了。這是男人的婚前財產。女人為什麼要提出加名呢?如果男人婚前全款買房,加上了女友的名字。結婚後,成為夫妻共同財產。之後再離婚,男子就要把自己兩代積蓄的財產分一半給女方。這樣,男人就把自己的財產放在一個危險的境地之上。這種情況已經發生過不少了。所以,男方不同意是正常的。女方雖然沒有在房子上加名,只要雙方婚姻正常存續,那個房子事實上也就是你的。假如,女方還是沒有安全感,可以在婚後,與男方商量,投資再買一套,雙方根據實際情況量力而行。這樣,假如婚姻真的無法存續了,雙方都有住處。

這裡的女方,充滿了算計。先是拿財禮錢做首付,再把月供還的遠超自己的能力。讓男人替她個人還貸。這種做法,起碼可以看出女方的兩個特質。一是性格上的霸道,二是感情上的見外。她買了一套房子,寫了自己的名字。憑什麼讓男人還貸?既然已經要和男人結婚了,兩個人組成一個家庭。雙方的個人收入,成為家庭的共同財產。收入高的一方,在財產支出中,應該更有話語權吧?既然女人這樣霸道,又不和男人一條心。那麼,男人找到這樣的女人會幸福嗎?我覺得不可能。

因此,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是。按題主的性格,是降不住這個女人的。如果能夠的話,也不用向別人問計了。這種情況下,還是斷絕關係,及時止損更好一點。這麼大的事情,她都可以自己做主。結婚之後,你還能有一點話語權嗎?還有一點更重要。這套房子,就是女方婚前的埋伏。首付是你給的,婚後,拿你的財產還帳。還沒結婚,已經在實施轉移你財產的計劃了,結了婚,還有好嗎?


七月流火140400643


看完以後感覺你倆挺般配的,處事方面挺有夫妻感的。



首先,你都決定跟女士結婚了,居然連半套房子的信任感都給不了,你這算是隨意找個女人搭夥過日子嗎?還是想花錢請一個長期保姆?自己的心態本身就有問題。我大伯家的兒子打算買房,可是大伯死活不同意,我納悶了就說了一句:“大伯,你為什麼不同意買房啊,現在買房至少是婚前財產。”結果大伯回了我一句:“先把女朋友找到再買房子,什麼婚前不婚前財產的不重要,結了婚就是一家人。”當時我真是巴不得找個地縫鑽下去。如果你拿得出這種態度,想必不會惹出那麼多麻煩來。

其次,說說房子的事情。因為你婚前那套房子,你堅決沒有加你老婆的名字,所以那套房子就完全屬於你所有,你有100%的支配權,即使鬧到離婚也分不走。而你老婆用彩禮首付的那套房子,如果是領結婚證以後買的,你們夫妻二人共有,如果是領結婚證以前買的,那你參與償還貸款的部分還是歸你,就是假如你們要離婚了,彩禮買這套房子價值100萬了,首付15萬屬於你老婆個人所有,剩下的85萬按你的出貸比例分,即你們是平分這85萬。


總之,如果你們的經濟壓力不大繼續持有兩套房子,那僅僅從財產方面來說,作為男士你一點沒有吃虧,你可以繼續幫著還貸款,反而由這15萬你獲得了更多財產。如果經濟壓力過大,考慮賣了一套房子,那接下來就是你們夫妻倆商量了,估計結果也只有兩種,房產證上寫上你老婆的名字,一種離婚。

所以,如果彼此沒有足夠的信任,不要因為年齡大了、家人催等各種奇葩的理由結婚,這樣的婚姻有什麼意思,兩個人才剛剛開始就各種算計,活得真累,結婚只有一個目的:幸福。


唯一筱星星


我覺得婚前的房子如果全款的,裝修好了的婚房,不加女方名字,我能理解,但是如果是有房貸的需要未來用夫妻共同財產還的,可以加女方名字。關於女方自己用彩禮付首付,房子要你付一半貸款。婚後還貸用的也是夫妻共同財產,畢竟女方買了房子,你們也可以住或者租出去,以房租還一部分房貸,剩下來的,你們再分配怎麼還房貸,這樣也可以呀。只要不是全款的,婚後如果你們出現變故,女方的那套房子首付必然是女方的,但是中間的增值卻是兩方的。

所以無論如何,要看自己的對於未來婚姻的把握了。畢竟這件事沒處理好,會給未來婚姻埋下導火索。


市井之天


原本很簡單的一件事被你弄的如此複雜。我真替你捉急,之前你女朋友讓你在房產證上加名。那你就答應她加唄,哪裡還會發生後面這些個破事呢。

如果是以前房本加名,離婚時按房本上的名字算。如果婚後加名屬於贈與行為,離婚是會進行分割。可是2019年已經施行新修改的婚姻法了啊。你平時難道都不關心這些事情嗎?根據新修改後的婚姻法,以後離婚房產分割不在是看房產證了。只看房產證日期,如果日期是婚前,那麼房本就算有她名字也沒用了。因為你的是婚前全款買的房,是你的個人財產不會在因為加了個名字就會被分掉一半了。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去找律師找法官諮詢下具體情況。

現在你女朋友拿了彩禮首付了一套房。讓你婚後付一半的房貸,我能感覺的出來你是不願意的,我不知道你是出於哪方面考慮。但是你答應還了又能怎樣?就算離婚了你出的房貸加房子增益部分又不會跑掉。最終還是會回到你口袋。

同時我也在想你們這是在結婚嗎?這還沒結婚呢就開始互相算計對方。都在為離婚做打算,女方怕離婚後自己啥也沒得到虧了。男方怕離婚後自己的財產被分掉。我沒有看到你們的相敬如賓,只看到了你們互相傷害。你們之間那點可憐的情份,估計在這場爭鬥中都被磨完了吧。女方說真的吃相太難看,男方也挺窩囊。一個自私自利,一個沒有主見沒有頭腦。

你們之間我沒有看到感情,沒有看到誰為對方付出過,也沒用看到誰為對方考慮過。婚姻的確需要物質保駕護航,可是沒有感情的婚姻還有必要護航嗎?


遠方有你e


個人感覺既然都要結婚了幹嘛還要這麼針鋒相對呢!決定了要結婚了,在房產證上加一個名字而已,有什麼不讓的。我感覺這是你對你們即將開始的婚姻沒有安全感!


你不在房產證上加女方的名字,女方感受不到安全感,感受不到你的愛;感覺不到你對這段婚姻的重視!所以才會要彩禮買房


我感覺這件事的根本原因在於你們之間缺乏互相信任感,女方缺乏安全感。我感覺這件事的起因在於你。大家感覺我說的有道理嗎?


安逸的夢想


看起來是女方做得不合情理了,但仔細看,你好像沒啥吃虧:

第一,你的彩禮是借的,所以婚後還彩禮的是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等於沒有給彩禮,等於夫妻共同借貸15萬,然後一起還。

第二,你老婆首付應該不止15萬吧,她家應該貼了一部分付的首付,所以這部分是孃家陪嫁的。

第三,婚後你說你還貸,因為她工資不夠,你太不懂法了,婚後還貸部分及這部分增值是夫妻共同財產,同樣,無論你比老婆多掙多少都是一人一半,你覺得吃虧,你應該問問自己為啥不找工資高過你的呢?

第四,你老婆的錯在明處,她不該不考慮家庭承受力就私自購房,畢竟還貸壓力增大了,家庭生活會受影響。

第五,你的錯在暗處,你老婆吃的是暗虧,比如你的彩禮是借的,還要一起還。還有,你彩禮拿不出,那你買戒指首飾辦婚禮等資金是自己的還是借的?如果是借的,你老婆虧大了,等於你們家除了房子什麼都沒出,都是夫妻先借後還的,而房子始終是你的,哦,你千萬別說房子你老婆白住的,你老婆婚前有孃家住,沒住大街吧?

我覺得,怪別人算計的時候,想想自己算計了多少。


月黑風高204206589


在一起的時候千好萬好,一到結婚各種小心思都出來,我朋友家也跟你這差不多,簡直是一出現實題材都市倫理劇,你可以參考一下.

我朋友跟他老婆認識兩年,談戀愛的時候什麼都好,兩人商量著結婚吧,我朋友早幾年就在家裡幫襯全款買了兩居室的房子,他打算就用那個房子當婚房,好戲從他女朋友讓他去家裡吃飯開始,飯桌上大家其樂融融.

她女朋友首先發難,讓在這房子上加她的名字,我朋友想想也行,加就加也沒什麼就答應了,丈母孃又提到兩居室太小了,以後生了孩子,他們家要是偶爾過去住下,也太擠了,說讓買一個三居室的做婚房,他們幫忙給裝修,男友一聽有人還合理,一想還有些存款,付個首付也沒啥問題就答應了.

隨後去看房子的時候女朋友一家十分積極,連帶著小舅子浩浩蕩蕩,各種意見,跑前跑後,我朋友還很高興,到看好房子準備辦手續交定金的時候他就笑不出來了,她們一家要求寫女朋友名字,他有點不高興這還沒結婚呢,最後雙拳難敵眾嘴的妥協了,他也留了個心眼就只交了2萬定金害怕出現變故.

隨後就兩家見面,談結婚的細節,她們一家又要求彩禮要20萬,酒席我朋友全出,收禮各收各的,同時希望把現在的房子借給小舅子結婚,我朋友父母當場臉就綠了,他父親摔杯子直接走人,我朋友也果斷拒絕,她女朋友一直在旁邊撒嬌說都是一家人,她父母養她不容易就依他們把,我朋友不為所動,丈母孃不高興了直接說你們要這樣,那我們也別談了,婚也不結了,房子你也別想要了,然後就走了.

我朋友直接氣笑了,都撕破臉了,直接說房子我只交了定金,全當是給你女兒的磨損費,你們這婚我高攀不起,隨後直接走了,留下懵逼的一家人.


我要在這撒個歡


仔細看了幾遍你的問題,確定你的房子是婚前買的,而且裝修好了,也沒有房貸,不加女方名,是正常的。現在女方用彩禮為自己買了房只寫女方的名,卻要求你負責一半的房貸。傻子都看的出來,女方是在打劫,並不想好好過日子,能跟你過一年,就佔一年便宜,能跟你過2年就佔2撿便宜,反正她不吃虧。所以,你可以拒絕,明確告訴她,她的房子是她的,跟你沒有關係,她有能力就自己還房貸,沒能力就賣掉。因為妻子有饑荒,所以婚後的經濟你掌握,你當家,你只給妻子2000元生活費。能照顧好你的生活就行。如果只拿錢,不買菜燒飯,那就連2000元也不用給了,婚前你咋吃的,婚後你還這樣吃好了。女方不結婚,那就退彩禮好了。


愛隔


現在的不同,都是婚姻法逼迫的,以前的婚姻法只要結了婚,不管婚前婚後財產都屬於共同財產,男人要是出軌或者離婚,女人不至於一敗塗地,甚至拿到證據的女方,還有可能讓男方一無所有,而現在的婚姻法,更多的是保護了男人的利益,男人可以在外面小三小四小五,而女人除了忍受就是離開,忍受過得生不如死,離開只能得到很少的一部分,連自己用半條命換來的孩子都有可能因為經濟條件判給男方,以前彩禮便宜是因為結了婚你的就是我的,而現在結了婚你的還是你的,我的也是你的。這就是女人開口閉口要保障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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