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兩辦”印發《三河市關於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實施意見》

3月9日,經三河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領導同意,三河法院牽頭制定的《三河市關於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以中共三河市委辦公室、三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在全市印發。這是廊坊首個以“兩辦”名義印發的關於行政機關和人民法院聯合多元化解行政爭議的文件。

為充分發揮行政審判職能,進一步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工作,三河法院經向三河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主要領導彙報,牽頭起草了《三河市關於加強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實施意見》,並得到了廊坊市委常委、三河市委書記詹曉陽,三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劉連傑等主要領導作出的肯定性批示。

《實施意見》確定成立三河市行政爭議化解委員會,負責全市行政爭議的協調、溝通、化解及督導,委員會主任由三河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擔任,副主任由常務副市長、分管副市長和法院院長擔任,共涉及成員單位38家。同時,《實施意見》還明確成立三河市行政爭議化解中心,辦公地點設在三河法院,作為行政爭議化解的組織和協調機構,在行政爭議化解委員會的領導和指揮下開展工作。

《實施意見》從“堅持黨的領導、建立訴前協調機制、將行政和解機制貫穿行政爭議化解全過程、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推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等十個方面,明確了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的具體工作舉措和辦法,為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現代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構建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新機制提供了遵循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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