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節檢察:對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提起公訴


奉節檢察:對一起涉疫情口罩詐騙案提起公訴

檢察官通過遠程提訊系統進行訊問

2020年3月5日,重慶市奉節縣檢察院對疫情期間以虛假銷售口罩為手段實施詐騙的犯罪嫌疑人歐某華(男,26歲,重慶市璧山區人)提起公訴。

新冠肺炎疫情爆發後,犯罪嫌疑人歐某華利用群眾對口罩的迫切要求,從網絡下載口罩及相關廠家生產資質等圖片,並在其朋友圈多次發佈銷售一次性醫用口罩的虛假信息。

2月9日,被害人向某通過微信轉賬的方式支付歐某華4.7萬元用於購買口罩。歐某華在收到錢後並未與任何口罩銷售廠家聯繫,而是將錢款全部用於網絡賭博和償還個人債務。在被害人多次催問口罩購買進程時,歐某華以“廠家未發貨”等理由進行搪塞。2月11日,歐某華通過微信向被害人向某退還1600元,並承認自己已經將其餘貨款揮霍殆盡,被害人隨即向奉節縣公安局報案。2月14日,歐某華在璧山家中被公安機關抓獲。

案發後,奉節縣檢察院依法派員提前介入,引導偵查取證。2月20日,奉節縣公安局將該案移送審查逮捕,當日,該院對歐某華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在公安機關偵查工作中,奉節縣檢察院與公安機關加強協作,引導公安機關對歐某華以同樣方式詐騙沙坪壩、渝北、大足、廣東深圳等地4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實進行偵查,最終查實歐某華的詐騙金額為11.8萬餘元的犯罪事實。3月2日,公安機關將該案移送奉節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審查起訴階段,奉節縣檢察院依法訊問了犯罪嫌疑人,聽取了值班律師意見,審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該院審查認為,被告人歐某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群眾對口罩等用品的迫切需要,多次騙取他人財物達11.8萬元,數額巨大,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對其依法提起公訴。歐某華自願認罪認罰。

該院副檢察長劉春光介紹:“歐某華實施詐騙成功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利用了群眾在疫情中產生的焦急且盲目的心理。”作為本案的承辦檢察官,他發現被害人在看到口罩銷售的信息後,僅僅簡單地詢問了口罩質量和物流問題,就進行了匯款操作,最短的一起從詢問到匯款不超過10分鐘。

為此,檢察官提醒,疫情期間,在提升自身防疫意識的同時,也要提升信息辨別能力和防詐騙意識,特別是當前在網上購買醫用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時,務必選擇正規購物渠道,不要輕信朋友圈、微商等發佈的銷售信息。確實需要購買口罩等物品的,可以諮詢在網絡上有相關購買經歷或購買渠道的親朋好友,並留存好匯款、轉賬等憑證、截圖,發現可能遭受詐騙時,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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