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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方施工準備工作
⑴ 踏勘現場;
⑵ 熟悉圖紙、編制施工方案;
⑶ 清除現場障礙物,平整施工場地,進行地下墓探,設置排水降水設施;
⑷ 永久性控制座標和水準點的引測,建立測量控制網,設置方格網、控制樁等;
⑸ 搭設臨時設施、修築施工道路;
⑹ 施工機具、用料準備。
2、基坑(槽)土方開挖
⑴ 基坑開挖,上部應有排水措施,防止地表水流入坑內沖刷邊坡,造成塌方和破壞基土。
⑵ 基坑開挖,應進行測量定位、抄平放線,定出開挖寬度,根據土質和水文情況確定在四側或兩側、直立或放坡開挖,坑底寬度應注意預留施工操作面。
⑶ 應根據開挖深度、土體類別及工程性質等綜合因素確定保持土壁穩定的方法和措施。(編制土壁支護措施專項方案)
⑷ 基坑開挖的一般程序:測量放線→切線分層開挖→排降水→修坡→整平→留足預留土層等。相鄰基坑開挖時應遵循先深後淺或同時進行的施工程序,挖土應自上而下水平分段分層進行,邊挖邊檢查坑底寬度及坡度,每3m左右修一次坡,至設計標高再統一進行一次修坡清底。
⑸ 基坑開挖應防止對基礎持力層的擾動。基坑挖好後不能立即進入下道工序時,應預留15(人工)~30cm(機械)一層土不挖,待下道工序開始前再挖至設計標高,以防止持力層土壤被陽光曝曬或雨水浸泡。
⑹ 在地下水位以下挖土,應在基坑內設置排水溝、集水井或其它施工降水措施,降水工作應持續到基礎施工完成;
⑺ 雨季施工時基坑槽應分段開挖,挖好一段澆築一段墊層;
⑻ 棄土應及時運出,在基坑槽邊緣上側臨時堆土、材料或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與基坑上邊緣保持1m以上的距離,以保證坑壁或邊坡的穩定;
⑼ 基坑挖完後,應組織有業主、設計、勘察、監理四方參與的基坑驗槽,並報質監站驗證。符合要求後方可進入下一道工序。
3、造成土壁塌方的原因
⑴ 邊坡過陡;
⑵ 雨水、地下水滲入基坑;
⑶ 基坑上口邊緣堆載過大;
⑷ 土方開挖順序、方法未遵守“從上至下、分層開挖;開槽支撐、先撐後挖”的原則。
4、防治塌方的措施
⑴ 邊坡的留設應符合規範的要求。
挖填高度——高度大則坡度係數大,高度小則坡度係數小,甚至不放坡;
土的工程性質——土的類別、含水量,有無地下水等。土的類別低(密度小)、含水量大,則坡度係數大;土的類別高(密度大)、含水量小,則坡度係數小;
施工的特點——坡頂是否有荷載?施工期長短?施工季節? 人工作業還是機械作業?
對坡頂有荷載(尤其是有動荷載)、使用時間長、且跨越冬雨季施工的邊坡應留有充足的安全係數。
⑵為縮小施工面,減少土方,或受場地的限制不能放坡時,則可設置土壁支撐。
一般基坑的支護方法有:斜柱支撐法、錨拉支撐法、短柱橫隔板支撐法、臨時擋土牆支撐法等,施工時按適用條件進行選擇。
複雜大型基坑採用方法有:排樁、土釘牆、錨杆、地下連續牆等等
① 簡易支護
僅適用於部分地段放坡不夠的槽內寬度較大的基坑使用
② 斜柱支撐
先沿基坑邊緣打設柱樁,在柱樁內側支設擋土板並用斜撐支頂,擋土板內側填土夯實。適用於深度不大的大型基坑或機械挖土時使用
③ 錨拉支撐
先沿基坑邊緣打設柱樁,在柱樁內側支設擋土板,柱樁上端用拉桿拉緊,擋土板內側填土夯實。適用於深度不大的大型基坑或用機械挖土不能安設橫(斜)撐時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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