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县法院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案

2020年3月6日上午,水城县法院通过与看守所远程视频连接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被告人杨某某妨害公务案。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丁银良主审本案,水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陈桃红等出庭支持公诉。

水城县法院远程视频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妨害公务案


公诉机关指控,2020年2月7日12时许,水城县公安局米箩派出所警务人员与米箩镇政府、卫生院等部门工作人员在米箩镇草果村卡点进行疫情防控执勤时,被告人杨某某未戴口罩骑一辆二轮摩托车多次试图冲关,经防疫工作人员多次劝阻,杨某某仍拒不配合检查、登记,后杨某某手持洋镐先殴打警务人员,又追打防疫人员200余米,并在路边丢扔石头攻击防疫人员。经多次警告和劝阻无效后,其被赶来支援的民警和工作人员抓获。被告人杨某某的上述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杨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为防治突发传染病疫情而采取的防控、检查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根据被告人杨某某的犯罪危害程度及认罪认罚等情节,水城县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的形式下,为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狙击战,水城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从重从快严惩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各类犯罪,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进行,为坚决打赢全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