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课本骗了,《曹刿论战》根本算不上取胜……

被课本骗了,《曹刿论战》根本算不上取胜……

《曹刿论战》,一篇优秀到入选中学课本的古文。课本上说,长勺之战是春秋时期赫赫有名的一次以少胜多、出奇制胜的战役,而曹刿是难得一见的军事奇才。

但是后来学习《左传》的时候发现,长勺之战并没有这么简单。

曹刿的谋略,确实使得鲁国取得胜利的成果。

可得胜的手段,在当时看来,却非常不光彩,而且造成了比较严重的负面影响。

曹刿因何取胜?

首先我们要辨析的一个概念是:春秋时期的战争,和战国后尔虞我诈、上兵伐谋的战争是不同的。

春秋时期能参与战争的都是“士”以上的级别,贵族有贵族必须遵守的礼节,也就使战争有了底线。

当然更重要的,还是天下一家的思想观念,大家都是周天子的臣,互相之间也都有剪不断理还乱的血缘、婚姻关系。

各诸侯国交战,对面的不是宗亲就是姻亲,事后还得向天子和其他亲戚汇报战况战果,所以双方都会自觉遵守“先礼后兵”的原则。

如果我们去阅读《仪礼》,会发现这一时期的礼仪程序繁琐复杂到令人发指,且不说婚丧嫁娶这些人生大事,连宴会、喝酒都有各式各样的规矩。

那么作为“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的兵事,只会更加复杂。在出征之前,就有卜筮、授兵(分发兵器)、告庙(祭告祖先)等一系列仪式。

等到双方抵达战场,还需要致师,誓师。

“致师”就是在大军不动的情况下,双方各派出几个勇士犯敌挑战。(差不多就是三英战吕布那样?)

“誓师”就是作战前申明纪律、鼓舞士气的动员大会。

之后才是正式交战:双方鸣钟鼓,然后两军对冲,以战车对冲为主,步兵跟在战车之后。

我们来看看曹刿的战术:

公将鼓之。刿曰:“未可。”齐人三鼓。刿曰:“可矣。”齐师败绩。

曹刿就是打破【互鸣钟鼓后,立即对冲】这条规矩,打齐国一个措手不及。

站在齐人的角度,三次鸣钟鼓得不到回应的后果,不仅是曹刿所说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我们回到当时的场景想象一下——三次邀战,鲁人都不回应,按照当时的正常逻辑,齐人会怎么想?

从上到下,肯定都会怀疑鲁人是不是不想打,想要和谈?所以第三次鸣钟鼓后,齐人在心态上,就没有作好应战的准备。

这时候,鲁军忽然冲过来,效果类似于偷袭,怎么能不赢?

我们再看战后追敌:

齐师败绩。公将驰之。刿曰:“未可。”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齐师。

"夫大国,难测也,惧有伏焉。吾视其辙乱,望其旗靡,故逐之。”

鲁庄公想乘胜追击,但曹刿怀疑对方有诈,等到看到齐人仓皇逃窜的证据,才下令追击。

这里面也涉及一个军礼的问题。

《司马法·仁本》:古者,逐奔不过百步,纵绥不过三舍,是以明其礼也。

古时候(西周以前),追击溃逃的敌人不超过一百步,追踪主动退却的敌人不超过九十里,这是为了表示礼让。

齐军刚刚溃退,鲁庄公下令追击,只要在一百步之内,都是合于军礼的。

但是曹刿的操作显然又在齐军意料之外,奔逃出老远以后,本以为已经到了安全线内,结果又一大拨军队杀来……

齐人应该怎么都不会想到,这种行为竟然出自周公之后——鲁国人之手。

长勺之战获胜,鲁史里浓墨重彩地记了一笔,为邦国出了这么个旷世难遇的军事奇才沾沾自喜。

结果呢?

看看长勺之战后的鲁国:

没过多久,鲁国就被齐国打到趴在地上吃灰;又没过多久,这位雄心勃勃的鲁庄公直接抱上了齐桓公的粗腿,该聘问聘问,该联姻联姻,再也不动争霸的心思,安安心心做起了齐国的跟班。

其实从长勺之战的记载就可以看出,曹刿的军事思想比起后来写兵法的那些大佬差远了。如果说拿他跟后人比不太公平,就说说几十年前郑厉公使的“鱼丽之阵”,乍一读就能感觉出很强的技术性。

郑子元请为左拒以当蔡人、卫人,为右拒以当陈人,曰:「陈乱,民莫有斗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顾之,必乱。蔡、卫不枝,固将先奔,既而萃于王卒,可以集事。」从之。曼伯为右拒,祭仲足为左拒,原繁、高渠弥以中军奉公,为鱼丽之陈,先偏后伍,伍承弥缝。

郑国的子元建议用左方阵来对付蔡军和卫军,用右方阵来对付陈军,说:“陈国动乱,百姓都缺乏战斗意志,如果先攻击陈军,他们必定奔逃。周天子的军队看到这种情形,又一定会发生混乱。蔡国和卫国的军队支撑不住,也一定会争先奔逃。这时我们可集中兵力对付周天子的中军,我们就可以获得成功。”郑庄公听从了。曼伯担任右方阵的指挥,祭仲足担任左方阵的指挥,原繁、高渠弥带领中军护卫郑庄公,摆开了叫做鱼丽的阵势,前有偏,后有伍,伍弥补偏的空隙。

相较之下,曹刿的操作就相当于在足球赛中手脚并用,强行射门。

这种办法用一次可以,但若玩不出新的花样,它也就只够用一次的了。大家都有手有脚,你能作弊,别人就不会么?

这次战事之后,全天下都知道鲁国作战不守军礼。下一回交战,齐国的那些将领们,还会这么傻乎乎地中圈套吗?

下一回打鲁国,还讲什么招势?直接手脚并用,把它当蛮夷就完事儿了呗。

倒是齐国出了个人才管仲,意识到时人心中周礼还有很重的分量,靠着尊王攘夷的路线,帮齐桓公收获了一整票的跟班。

有意思的是,在长勺之战昙花一现之后,《左传》上再也没有曹刿率军作战的记载,他后来唯一一次出场,是劝鲁庄公不要到齐国去观看祭祀社神,但庄公没听——那时候的鲁庄公巴不得攀牢跟齐国的姻亲关系(第二年就娶了齐女哀姜)。而且庄公争霸梦碎后,对曹刿的才能应该是很失望了,所以听不进他的建议(我猜的)。

另外,《史记·刺客列传》中记载了一个叫曹沫的鲁臣:

曹沫者,鲁人也,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将,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犹复以为将。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桓公与庄公既盟於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将何欲?”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颜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於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复予鲁。

《史记》说曹沫这个人是鲁庄公的爱将,跟齐国作战,三战三败,导致鲁国割了一大片地,但是庄公还是没把他撤职。

后来齐鲁会盟,曹沫手执匕首劫持齐桓公,逼他归还鲁国的失地。齐桓公情急之下同意归还,事后齐桓公想反悔,但被管仲劝住了。

所以这场会盟的效果是,鲁国收回了失地,齐国得了个好名声。

一说这里的曹沫就是曹刿。当然也有人考证认为不是。

看行事的作风,曹沫和曹刿确实是挺像的,在会盟现场挟持对方国君,也是通过坏规矩,为国谋小利。

只是眼光不够长远,看不到这些短暂的利益背后,还有国家信誉,还有人心所向。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