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故鄉之:分家

分家在農村很普遍。

兒子大了,翅膀硬了,媳婦娶進門來,分家的念頭就在老小兩對夫妻心裡蠢蠢欲動了。

為人父母,希望通過分家,讓小兩口早點自強自立,勤儉持家,過上富裕幸福的生活,也給弟妹們樹一個好榜樣,讓全家看到奔頭——沒分家,心理上就是長不大,對父母總有一種依賴。

為人子女,希望通過分家,給父母減輕壓力和負擔,有更多精力培育年幼的弟妹;當然也有把大家庭看作包袱的,希望自立門戶後,憑藉自己年富力強,早點勤勞致富奔小康。

回不去的故鄉之:分家

分家是新婚夫妻成家立業的里程碑。分了家,才標誌著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屬於自己的家;分了家,才真正懂得持家顧家,當家作主,知道每一顆糧食都來之不易,每一分錢都掙得不容易,買東西時才會與人討價還價;富也好,貧亦罷,分了家就都與父母無關,與自己息息相關了。

分家有和和氣氣分的,也有吵吵鬧鬧分的。

無論是和氣,還是吵鬧,分家無一例外都要請長輩來主持大事,一是證明和協調財產歸屬,二是在爭執不下時,做出令人信服的仲裁。

請來主持分家大事的人一般是男性,極少有女性,但不是沒有女性。這種女性,一般都有很高威望和社會地位,會判斷,有方法,有魄力,能說會道,比男人還強,比如我母親,親戚分家,是非請她去不可的。

主事一般是三人,父母叫一個,兒子叫一個,媳婦孃家來一個,有時候是兩個——如果父母與新婚夫婦關係好,對財產分配不會產生歧見,不需要由仲裁人來協調錶決。

無論是三個還是兩個,來自新媳婦孃家的佔一個名額是少不了的——媳婦孃家對分家很重視,生怕新婚夫婦吃虧,女兒嫁過去受苦。來主事的三人一般是父母的兄弟姐(夫)妹(夫),新娘子的叔伯和舅父。主事的雖然是三個人,但來的往往是三家人,分家時由父母做東,好酒好菜地招待。

和和氣氣地分家,先由父母和新婚夫妻協商,再選一個黃道吉日,把家分了,把散夥飯吃了。

吵吵鬧鬧地分家的,原因都是由於婆媳意見不一,為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撕破臉皮,婆婆大罵出口,小媳婦一氣之下,回了孃家,傾訴委屈。幾天後,新郎前去迎接,孃家就以分家單獨過為條件,不答應分家,新娘就不鬆口回去。新郎只得答應,回家向父母提出分家,甚至不惜吵鬧。這種情況下分家,擇日就不如撞日,在新娘子回家三五天後就快刀斬亂麻,把家給分了。

分家主要是分財產。財產有房子、稻穀、傢俱、錢、土地、果樹等,甚至小到鍋碗瓢盆。

分家前幾天,小夫妻就在被窩裡盤算開了,生怕有什麼財產沒有想到,沒放到財產分配清單裡面來。分家是一錘定音的,如果有什麼沒想到,事後就不好意思向父母要了。


回不去的故鄉之:分家


男人對家裡情況熟悉,一般都是男人說,女人補充。女人找出一張小紙片,一支鉛筆,趴在床上,男人說一項,女人記一項。如果男人說漏了什麼,而女人心裡明白,那男人就慘了。女人有的是辦法讓男人難受,特別是夫妻倆在床上的時候。可無論女人怎樣精明,父母有多少錢,小夫妻是無法知道的,只得任由父母分配。這個方面不便計較太多,因為弟弟妹妹還要讀書花錢,剛給自己操辦婚事也花了不少錢。

分家的日子到了,主持分家的親戚朋友來了,看房子,量土地,分財產,統計傢俱,一絲不苟,一件不落。其實,分家標準很簡單,一個最基本的標準就是按人頭平均分配。

房子嘛,因為是新婚夫婦,父母順水推舟,新房就歸新婚夫妻了——新房往往是家裡最好的。家裡房子多,除了新房還可分得一兩間其他房屋,用來存放傢俱等財產。

土地按人頭分成若干塊,由於新婚夫妻才成家立業,家底薄,就由新人挑。新娘子賢惠的,挑貧瘠的,離家遠一點,以示對公婆的關愛。新娘子自私一點的,挑肥沃的,離家近的,根本不顧父母感受。

稻穀論斤兩,晚稻米多少,早稻米多少,先稱總數,再除以人頭數乘以二,就是新婚夫妻分到的糧食了。果樹也由新人選。

當然,父母處處留情照顧,新人也不能太自私自利。整個過程,大家心知肚明,各有謙讓,儘管表面上是男人作主,但誰都明白實際操縱的還是婆婆和小媳婦。男人只是傀儡,選好選差,都是小媳婦的主意,夫妻倆前一天晚上在被窩裡就商量好了。如果新郎臨時改變主意,沒有按照小媳婦的意思做,那可就麻煩了,有得受了——連續好長一段時間都可能要面對新娘的橫眉冷對,晚上碰都不讓碰一下,這種日子真不好過,尤其是夜深人靜的時候。

回不去的故鄉之:分家

如果小媳婦斤斤計較,以後在村裡就落了一個壞名聲。傢俱名義上是由新人挑,其實新人用不著分傢俱。為啥?新娘嫁過來,按農村的規矩,嫁妝主要就是傢俱,而且一應俱全,全新的,怎麼還好意思向父母要呢——新娘的嫁妝是從孃家帶過來的,是不會用來分的。

分家是村人評價新娘的第二道標準,第一道當然是新娘的相貌、身材、嫁妝。第二道就是通過分家來看新娘的才學、人品、胸襟。農村人思維方式簡單直接,往往憑印象,尤其是第一印象。第一印象怎樣,一輩子就怎樣。所以,對於分家,新娘子是很認真的,既要為小家庭爭取利益,又不能太過分,能讓則讓,爭取在村裡留下一個好名聲。

當然,手心手背都是肉,父母哪有讓新婚夫妻吃虧的呢?即使有,也是為了弟弟妹妹。

分家之後,父母和新人都是大鬆一口氣,做幾個好菜,打幾斤酒,與主持分家的長輩一起吃個散夥飯。第二天,太陽昇起來,大家眼睛睜開,就要各生各的灶火,各過各的日子了。

回不去的故鄉之:分家

散夥飯上,聰明的新娘儘量擠出幾滴眼淚,說上一些實在不願分家,只是不想拖累父母才不得不分的客套話來——好像分家不是她的主意。男人低著頭,做錯事一樣,灰頭土臉,成了照鏡子的豬八戒——裡外不是人了。

家是分了,日子是各過各的了。但並非以後就老死不相往來,畢竟血濃於水。過年過節,年輕夫妻買上幾斤肉,提上一條魚,捉上一隻雞,跨過門檻,來父母家串門,大家一起吃個團圓飯。平時殺雞殺鴨,都不忘把對方叫過去,聚在一起,喝上兩盅米酒,聊上半天家常;或者給對方盛上半碗,端過去,聊表心意——別小看這半碗肉,那可是一家人的情感紐帶。

分家後,小夫妻一天天成熟起來,勤勞起來,節儉起來,學會了勤儉持家。由於年輕力壯,頭腦又靈活,沒有什麼負擔,小日子就像地裡的芝麻開花,一天比一天紅火,一天比一天幸福美滿。

為人子女時,一些懶惰習性隨著分家後成為一家之主,隨著咿呀學語的小孩的出現,被漸漸拋棄,開始了真正的當家作主過日子,也慢慢懂得了“養兒方知父母恩”,對分家時的計較生出一些真心實意的愧疚來,希望在以後的生活中用孝來彌補,也希望為父母分擔一點——農村有很多弟妹讀大學,都是分了家的哥哥嫂嫂來承擔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