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文解字]被簡化了的“法”字,把最關鍵的“靈魂”給丟掉了!
逛公園裡,大老遠就發現了一個文字雕塑,看上去很美,卻一時想不起是個什麼字。它的模樣是這樣的——
上圖的字你認識嗎?老黃猜測,能一眼認出的人,佔比不會太大。那麼,這到底是個什麼字呢?再看看它的底座,就豁然明瞭,原來它是繁體的“法”字。
“灋”是“法”的繁體字,《說文解字》【卷十】【部】:“灋(fǎ)方乏切。刑也。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者;去之,從去。”其旁註也頗生動形象——
1、(灋)刑也。注:刑者,罰辠也。《易》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引伸為凡模笵之稱。
2、平之如水,從水。注:說從水之意。張釋之曰。廷尉、天下之平也。
3、廌(zhì)所以觸不直者,去之。注:從廌去。下廌字今依韻會補。此說從廌去之意。法之正人、如廌之去惡也。
其中的“廌”,為古代傳說中的異獸,能辨是非曲直,古代法庭上用它來辨別罪犯,它會攻擊無理者使其離去。在古代典籍中,廌又作解,獸名。《前漢·司馬相如傳注》張揖曰:解,似鹿而一角。人君罰得中,則生於朝廷。《王充·論衡》解者,一角羊,性知有罪。臯陶治獄,其罪疑者,令羊觸之。
東漢時期的傑出思想家王充在《論衡》中就記載了被奉為“中國司法鼻祖”——皋陶用獬豸治獄的傳說:獬豸“一角之羊也,性知有罪。皋陶治獄,其罪疑者,令羊觸之,有罪則觸,無罪則不觸。故皋陶敬羊”。皋陶決獄明白,執法公正。遇到曲直難斷的情況,便放出獨角神羊,依據獬豸是否頂觸來判定是否有罪。
通俗來說,“灋”字是由“氵”、“廌”、“去”三部分組成:“氵”的意思是說執法要平之如水;“廌”是中國古代傳說中的神獸,據說它能辨別曲直,在審理案件時,它會用角去觸理曲的人;“去”就是廌斷案後將理屈的人去除。
簡化後的“法”字,代表公正執法的神獸“廌”被去掉了,書寫起來雖然簡便了,但是,總得的“法”字的靈魂難以突出。難怪會有極少數的執法者,心中少了敬畏,而多了一份任性,這當是古人造字時所不願看到的吧?!
都說法不容情,作為執法者,亦不能冷血,更不能枉法,因為,每一個案件中的名字都不是一個個抽象的符號,而是一個個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他們可能只是被命運所繫,捲入到偶然的漩渦中,成為被害人或者犯罪人。
所以,作為執法者,如何在一個個案件中實現法律所追求的正義,這不僅需要精湛的技術,而且還要有一種悲天憫人的情懷和對人情世故的洞悉。從這個角度講,法,有時也是充滿溫情的。因而,“法”字去掉其中獸性的“廌”字,也未嘗不是一種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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