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宗教?

什麼是宗教?


讀過《聖經》的人不難發現,聖經中大半篇幅都是記載人們如何得到變化的內容。


在《約翰福音 》四章中,曾經有過五個丈夫的婦人,在與耶穌交談時,心完全得到了改變,後來她回到村子裡傳了福音。


在《路加福音》中,守財奴撒該在與耶穌交談時,變成了對錢財毫無關心的、神所喜悅的人。


在《約翰福音》五章裡,躺了 38 年的病人遇到了耶穌,耶穌與他交談後,他拿起褥子有力地行走了。


在《路加福音》十五章裡,小兒子離開父家後,很長時間一直捱餓了,淪為令人唾棄的、最悲慘的人。後來,他變成了最美麗、最榮耀的兒子,宰了肥牛犢,與父親一起快樂地吃著、喝著。


各位,神為什麼在《聖經》中記載了這麼多類似的事情呢?神想通過耶穌基督,使被罪捆綁,陷進悲傷、痛苦、憂慮中的我們得到改變。《聖經》中深深地蘊藏著神的心。人們雖然讀著《聖經》,卻發現不了這個事實。不是期待神為“我”做,而是“我”在熱心地為神做。所以,大部分人都感到信仰很疲憊,過不好信仰生活。


行淫中被拿的婦人,多麼羞愧呀!各位有沒有經歷過像行淫中被拿的婦人一樣的羞愧呢?行淫中被拿的婦人,多麼悲慘啊!行淫中被拿的婦人,臨到死亡的人,還能有什麼盼望嗎?到了快要被石頭打死的地步,錢多有用嗎?


長得漂亮有用嗎?學問多有用嗎?有要好的朋友有用嗎?但是,當那位婦人遇到耶穌基督時,圍著她想要打死她的人,紛紛放下了手中的石頭。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這句話使她變成了美麗、聖潔的婦人。


各位,若能與話語中的耶穌相遇,各位的心靈就會得到變化,可以放下一直壓抑在心裡的罪的重擔,進到神的恩典中。


《約翰福音》八章蘊含著深奧的內容。其中行淫中被拿的婦人指的是犯了罪的我們。婦人站在兩類人面前:一類是法律賽人和文士,另一類是耶穌基督。文士和法利賽人是宗教人,他們曾經教導那婦人要守律法。


比如“不可姦淫、不可偷盜、奉獻十分之一 、守十誡命。”當那婦人行淫中被拿時,他們卻沒有拯救她的能力,只能定她的罪,用石頭打死她。文士和法利賽人拿著《聖經》教導人,卻不能讓犯罪的那婦人從罪裡脫離出來,這就是宗教。


那婦人來到耶穌基督面前時,是怎樣的呢?她明明犯了汙穢骯髒的罪,耶穌卻阻擋宗教人用石頭打死那婦人,並赦免了她的罪。


“我也不定你的罪。”


耶穌都不定罪,那該是多麼潔淨,多麼聖潔啊!多麼驚奇啊!耶穌完全改變了那婦人的命運。


文士和法律賽人就是宗教人,要求人們“要做什麼、不可做什麼、熱心地做吧。”一旦做不好,就馬上開始定罪。


耶穌沒有對那婦人說,“為什麼姦淫了,你丈夫去哪兒啦?為什麼那樣做了?”耶穌只是站在婦人那一邊,擔當了她面臨的所有問題,又使那婦人聖潔,毫無瑕疵地站在神面前。


各位,如果去了像文士、法律賽人一樣屬於律法的教會,就只能因罪痛苦,因罪哭喊“啊,我是罪人,怎麼辦?主啊!求你赦免罪吧。根本不能到達“我的罪真的洗的像雪一樣白,聖潔了,阿門!哈利路亞!”這樣的地步。


相反,各位去的教會是耶穌基督活著做工的教會,無論犯什麼樣的罪,都能得到赦免成為聖潔的人,與主喜樂地同行。改變成無論何時,都能毫無瑕疵地站在主面前蒙恩典的人。


“文士和法律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從《約翰福音》八章1節到 5 節是文士和法利賽人向著行淫中被拿的婦人所做的,從 6 節到11節是耶穌所做的。


各位若去的教會是真正的神的教會, 就會遇見耶穌基督,就能到達11節的“我也不定你的罪,從此不要再犯罪了”的位置。


通過這段《聖經》內容,我們就能清楚地知道,各位所去的教會是否擁有真正的生命。


( 整編:伯利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