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試行三年、按0.35%計息 監管醞釀支付機構備付金計息

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備付金,央行正在醞釀進一步監管思路。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央行此前已向各地下發通知,決定進一步完善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政策。1月7日,多位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按照新政策,支付機構可將全部客戶備付金作為其清算保證金,央行按照0.35%的年利率水平為清算保證金按日計息,按季結息。有分析人士稱,備付金計息消息,對支付機構無疑是一大利好,一方面可緩解支付機構的資金壓力,降低後者鋌而走險做違規業務的幾率;另一方面也為支付機構轉型提供有力支持。

重磅!試行三年、按0.35%計息 監管醞釀支付機構備付金計息

按0.35%年利率按日計息

北京商報記者從多方知情人士處瞭解到,為貫徹落實減稅降費政策,防範清算風險,推動非銀行支付機構可持續發展,央行已於2019年11月決定進一步完善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政策。

具體來看,主要有兩大要點事項。一是支付機構將全部客戶備付金作為其清算保證金。央行按照0.35%的年利率水平為清算保證金按日計息,按季結息。每季度末月的20日為結息日,21日為轉賬日。

第二則是央行開立清算保證金專戶,並統一核算、存放、劃轉清算保證金利息。其中,央行按季計提10%的清算保證金利息作為非銀行支付行業保障基金,由清算保證金專戶統一轉入非銀行支付行業保障基金專戶,達到非銀行支付行業保障基金規模上限後不再計提。據瞭解,非銀行支付行業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由央行另行制定。

據悉,清算保證金專戶開立後的第一個轉賬日,央行將向清算保證金專戶劃轉自2019年8月1日起累計的應付利息。央行通過清算保證金專戶,將各支付機構剩餘的清算保證金利息在轉賬日後的2個工作日內劃轉至其備案的自有資金賬戶。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此次計息政策以三年為期,實施時間為2019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曰,後續根據評估情況調整。

事實上,對於此次支付機構備付金計息,此前就曾有多家支付機構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了此消息。就支付機構備付金計息消息真實性以及計息一事具體如何推進等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嘗試採訪央行,截至發稿暫未收到回覆。

不過,據一支付行業高管透露,“計息從2019年8月1日開始,為活期利率,但利息並非全部給到支付機構,需交10%的行業保障金。對此,央行將開立一個清算保證金賬戶,開立完之後才會付息,所以最終付息的時間可能在2020年一季度末。”

此外,多位支付機構人士同樣指出,已收到該通知,但這一計劃目前暫未執行,回溯日期是從2019年8月1日開始,但具體什麼時候開始操作還不知道。2020年1月7日,北京商報記者再次向多家支付機構詢問該事件進展,前述多家機構均稱因清算保證金專戶尚未完成,截至目前暫未收到利息。

另據央行調查統計司發佈的貨幣當局資產負債表顯示,截至2019年10月,非金融機構存款(即支付機構交存央行的客戶備付金存款)金額達14027.34億人民幣。

蘇寧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黃大智分析,從目前第三方支付整體備付金規模來看,根據0.35%的年利率,支付行業將產生約50億元的收入,這部分收入對於支付機構而言,基本為淨利潤,有助於改善支付機構面臨的經營收入壓力。

他進一步指出,在備付金的管理方式上,各國並沒有一個統一的政策,包括美日韓等歐美髮達國家,對支付機構的備付金規定也各自不同。與國外相比,我國又有自身獨特的特點,第三方支付在支付體系中影響廣泛,且我國的支付服務價格比國外要低很多,因此備付金的管理也需要走自身的特色化道路。出於消費者資金安全的角度,央行需要對備付金進行管理,但其所產生的利息也需要明確歸屬。

早有醞釀

事實上,央行此前也透露出修改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的想法。特別是,在備付金實現全額集中存管後,原有的備付金管理辦法已與當前情況不相適應,業內也在靜待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出臺。

2019年1月9日,在國新辦政策吹風會上,央行副行長範一飛透露,將修改《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辦法》。他指出,“備付金存放在商業銀行,確實存在不少問題。央行經過慎重考慮,對制度作了一些改革,相關工作正在推進中。”

所謂“備付金”,是指非銀行支付機構預收其客戶的待付貨幣資金,不屬於支付機構的自有財產。當平臺用戶足夠多、支付規模不斷增長的時候,這筆資金的規模就會十分可觀,是此前不少第三方支付機構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也有一些機構違規挪用備付金用於高風險投資,並因此受到嚴監管懲罰。

一位不願具名的資深支付人士稱,可以看出,央行此次決策是經過深思熟慮。從目前來看,強監管已經進入了第三個年頭,對支付領域整條產業鏈的梳理效果明顯,違法違規的事件逐漸消失,整個行業風險可控,而在此背景下,本著對支付機構負責和扶持的態度出臺這樣的政策是非常好的。

緩解支付機構生存壓力

當前,支付行業已進入存量發展時代,馬太效應進一步加劇。在嚴監管大環境下,面臨業務規模、利潤的收縮,一些中小支付機構經營壓力驟增。而此次備付金計息的通知,對這類機構來說無疑是一大利好,一定程度上緩解了支付機構的生存壓力。

而對於支付機構的影響,前述不願具名的資深支付人士指出,一方面大大緩解了支付機構的資金壓力,讓支付機構能夠更從容的面對強監管,降低其鋌而走險做違規事情的幾率;另一方面則是為支付機構能夠順利轉型提供了有力的支持,比如對企業服務和供應鏈金融等方向的轉型。

多位支付行業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坦言,2019年以來,支付機構的渠道成本大幅上升,業務壓力很大,能給到活期利息,確實是一個很好的補充,有助於緩解支付機構的壓力。其中一支付機構高管直言,“支付行業利潤非常薄,受大環境影響很大。這個消息對我們來說,真的是及時雨。意味著我們可以多一點收入,用來應付成本。”

不過,在大部分機構持樂觀心態的同時,一位上海支付機構從業人士也指出,“按目前第三方支付整體備付金規模來計算,儘管將產生50億的收入,但這收入90%都是歸微信和支付寶,剩下的機構再一起‘瓜分’5億元,實際上是僧多粥少。大機構還能拿一些,小機構其實也沒多少。”

北京商報記者 孟凡霞 實習記者 劉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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