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除、除名、違紀辭退三者有什麼相同點
開除、除名、違紀辭退之間的聯繫就在於它們都是用人單位對違紀職工的行政懲戒方式。
二、開除、除名、違紀辭退三者有什麼不同點
三者之間的不同點主要是:
1.作為懲戒方式,它們的類別、審批時效不同。
開除是屬於行政處分,而且是最嚴厲的一種處分。其處理時效為:從證實職工犯錯誤之日起5個月之內審批完畢。
除名和違紀辭退屬於行政處理,不屬行政處分之列。因此對它們沒有具體的審批時效規定,但原則要求應對犯錯誤職工及時進行處理,不得無故拖延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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