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公婆要来分房。法律规定:按比例来!

丈夫去世,公婆要来分房。法律规定:按比例来!

【案例】

查某和董某在恋爱期间共同出资10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上写的是两个人的名字。然而就在两人结婚前,董某不幸遭遇车祸去世。董某的父母均健在,董某是独子。董某的父母在料理完儿子的丧事后,要求对该套房屋进行房产分割。那么,这套房产应该如何分割?

丈夫去世,公婆要来分房。法律规定:按比例来!

【法律解析】

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属双方的共有财产,如果双方已经约定了房产份额并取得了房产证,则按照房产证上载明的比例确定各自的房产份额。如果双方没有对房产份额作出书面约定,则应按双方的出资额确定各自的房产份额。在出资比例无法证明的情况下,应推定为双方各占50%的房产份额。如果董某生前没有对该房屋立遗嘱、遗赠等进行处分,则按照法定继承,应由董某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董某所有的房产份额。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

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一百零三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一百零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精彩回顾

【解密中国大案】合集——第1篇至第103篇

借钱、还钱、讨债等热点解答系列(建议收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