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實行現房銷售

3月7日晚,海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建立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城市主體責任制的通知》。

海南: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實行現房銷售

1、實行海南本地居民購買多套住房的限購政策

對在海南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省戶籍和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停止向其銷售安居型商品住房和市場化商品住房。

注意!常住居民家庭含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2套就開始停售!這是海南全域限購政策的又一次強力升級。

2、鼓勵發展政策保障性質的安居型商品住房

通過發展安居型商品住房,滿足居民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其中,安居型商品住房是海南省參照省外做法、結合海南實際,創新提出的住房類型。安居型商品住房主要面向無房或人均住房面積未達到平均水平的居民家庭銷售,限定銷售對象、銷售價格、套型面積和轉讓條件,採取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方式建設,具有政策保障性質的商品住房。

注意看官方表述“讓符合條件的本地居民家庭和引進人才,能夠以與自身收入水平相適應的價格購買一套住房,提升其獲得感、幸福感,真正享受到海南自貿區(港)建設紅利”。

在探索化解一線城市的住房矛盾,提升居民幸福感和人才引進方面,海南邁出了重要一步。

3、改革商品住房預售制度,實行現房銷售!

自即日起,新出讓土地建設的商品住房,實行現房銷售制度。按規定,現房銷售的房屋應通過竣工驗收且供水、供電、燃氣、通訊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最有意義的是現房銷售!

海南是全國首個啟動現房銷售的省份,而且是在疫情籠罩下開發企業信心不足的當下,具有很強的示範效應,也釋放著強烈的信號!

對於開發商:

現房銷售將是一次重大打擊。

房地產企業高速發展的核心就是高週轉,比如2019年7000多億銷售額排名第一的碧桂園就是高週轉的典型代表。

預售制度下開工建設一般6個月可達到銷售條件,交房一般是3年,那就意味著現在3年才能達到銷售條件。開發商資金成本必然大大增加,同樣資金回籠週期被大大延長,資金週轉風險也會增加。

現房制度等於給房地產市場直接按下了剎車鍵,房地產市場將會驟然降速。而對於資金撬動能力有限的小開發商基本沒有加速發展的機會了。

對於購房者:

現房銷售即將拯救千千萬萬個家庭的幸福!這點毫不誇張!

自1994年國內建立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以來,全國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預售比例基本達到90%以上。

期初房地產預售制度是為了加速資金週轉 ,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率,加快建設、增加住房供應,從而解決我國城鎮住房總量不足,商品房供不應求的局面。

但預售制度一直有著巨大弊端。

首要問題就是爛尾!按照全國2854個縣計算,實行商品房預售制度的26年來平均每個縣至少有5個爛尾樓,那麼全國將近14270個爛尾樓,每個項目按平均100戶來計算,這背後是100多萬個家庭。

當然,近年隨著制度更加規範,監管越來越嚴厲,爛尾樓已經很少見了,但另一個重大問題--維權層出不窮。

合同糾紛、質量投訴、開發商減配、降標、延期交房、配套設施不落實、虛假承諾、違規銷售等等等等,全國各地維權層出不窮。

以河南省鄭州市為例,近三年市內交房維權達到90%以上。現在房價越來越高,一套房子就是一個家庭的幸福!

不管監管制度多麼完善,預售制度始終存在著開發商到購房者的天然信息溝壑。一勞永逸的方法或者唯一完美的解決方法就是實行現房銷售,眼見即為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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