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2年 青島中心城區將新增25萬個停車泊位

到2022年 青島中心城區將新增25萬個停車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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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新聞網3月5日訊(記者 陳志偉)日前,青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根據實施意見設定的工作目標,到2022年,中心城區新增泊位25萬個,其中公共停車泊位2.3萬個,配建泊位22.7萬個;全市經營性停車場基本納入智能停車一體化平臺,聯網管理泊位達到31萬個。

實施意見適用於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嶗山區、青島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膠州市、平度市、萊西市參照執行。

加強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供給

按照中心城區停車場專項規劃,及時將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納入供地計劃。充分利用棚改、企業搬遷騰空的零星地塊、邊角地塊(面積在3000平米以下,停車矛盾特別突出的區域可在5000平米以下)以及拆違、環境綜合整治釋放的空間、具備條件的施工豎(斜)井等地下空間,優先建設停車與綠化相結合的公共服務設施。要利用人防等地下工程改造,增加公共停車設施供給。結合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建設換乘停車場(P+R停車場),統一徵地拆遷、同步設計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鼓勵和加強地鐵站點周邊地下停車場與站點連通,對社會開放的公共停車場免收接口費。(各區政府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配合)

優化公共停車設施審批服務

除設備基礎外不涉及土建工程的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可按照特種設備類報建,免予辦理用地、規劃、環評、施工等許可手續,項目法人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註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辦理相關手續後方可投入使用。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應根據實際確定合理的建設規模、建設高度、外立面形式,滿足日照、消防、環境、安全等要求,並按程序進行社會公示,徵求周邊利害關係人意見。對按建築類報建的停車設施項目,在立項、用地、規劃、建設等環節提速辦理,並採用聯合審查、聯合驗收的方式,提高審批效率。公共停車場項目可按項目法人制管理,在徵得土地權益人同意的前提下,項目法人憑合資、合作、授權、特許經營等有效法律文件,辦理用地、規劃、施工和運營備案、收費等手續。

加強智慧停車能力建設

加快推廣應用智能停車一體化平臺。依託智能停車一體化平臺整合全市停車資源,建立停車設施信息動態更新機制,及時將新建、改造、調整的可利用停車設施信息納入全市停車資源基礎數據庫。鼓勵公共停車場建設和改造ETC收費系統。

有序推進停車設施聯網共享。通過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停車設施備案、轄區監督管理等環節推進停車設施聯網。經營性停車場應當實施智能化改造並接入智能停車一體化平臺。鼓勵商場、辦公場所、酒店、住宅等將停車設施接入智能停車一體化平臺,委託專業公司統一運營管理。鼓勵個人泊位通過專業服務企業,實施智能化改造,接入智能停車一體化平臺。專用停車設施聯網共享的,要採用硬隔離等方式明確共享車位並進行必要的安全、消防改造。

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發展。強化停車設施與充電設施在規劃佈局、建設機制、運營服務、標準規範等方面的銜接,引導專業化企業參與停車充電一體化建設和運營。

加強綜合整治,緩解重點區域停車難

開展重點區域停車綜合整治。在老城區積極開展“平改立”改造,增加停車容量;老舊小區結合道路交通流量,實施微循環治理,科學施劃道路泊位,增加基本車位供給;推行醫院停車設施建設和運營一體化,優化內外部交通組織,挖掘停車潛力。

倡導開展停車“社區自治”。社區可在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監督指導下成立停車自治組織。自治區域內停車收費價格在轄區政府和發展改革部門指導下自行確定,收取的費用專門用於停車自治管理成本、車位施劃、停車設施建設以及社區道路、綠地、環衛、公廁等公共設施日常運行。費用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公示。

實行建設和聯網管理獎補

各區政府要設立專項資金,對公共停車場建設和聯網管理進行獎補。建設獎補按設施類別確定,其中地下停車庫每泊位獎補2萬元,停車樓項目每泊位獎補1.5萬元,垂直升降(塔式)、巷道堆垛、平面移動式、循環類機械式停車庫每泊位獎補1.2萬元。享受建設獎補的停車場均應實現聯網管理。對既有停車場實施智能化改造並聯網管理的給予1萬元獎補。建設獎補和聯網管理獎補不同時享受。

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獎補資金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1∶1配齊,嶗山區、青島西海岸新區、城陽區、即墨區獎補資金由轄區政府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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