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纏足為何直到到清朝滅亡都沒得到施行,原來是這樣

1644年,清朝入關。

清朝入關後,為了維繫統治,相繼發佈了三道命令,即剃髮、易服、禁纏足。這三道命令的指向是非常清晰的:男人要剃髮,女人要放足,且從服飾上要與滿人保持一致。最終,剃髮、易服這兩道命令,在清朝的高壓政策下,經歷了“揚州十日”“嘉定三屠”的洗禮,最終得到了普遍施行。唯獨禁纏足這一條命令,雖然清廷三令五申,卻始終沒有成功施行過。

直到1811年清朝滅亡,一雙“三寸金蓮”,依然是漢人女子的標準配置。


女子纏足為何直到到清朝滅亡都沒得到施行,原來是這樣


古代女子纏足的習俗,起源於北宋,興起於南宋,大盛於明朝。清朝是明朝的“好學生”,在很多制度建設上都對明朝進行照搬照抄,可堅決反對纏足。

清朝來自於關外,滿人女子從來就沒有纏足的習俗。這很好理解,畢竟許多滿人女子要跟男人一樣勞動,如採集野果、蘑菇等。如果纏足,就會導致行走不便。清朝立國時,統治者出於抵制漢人文化、促進轄區內漢人與滿人“融合”的需要,發佈了纏足禁令,“凡漢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滿洲式樣”。

及至後來,統治者甚至將纏足提到“叛國”的高度,指纏足“是身在大清國而心仍在他國(明朝)也”。對於纏足者的懲罰也極為嚴厲,“若裹足,則砍足殺之”。誰敢纏足,就砍掉誰的腳。

清朝入關後,為了在文化上、心理上徹底完成對中原人士的征服,更是在全國範圍內推行剃髮、易服、禁纏足政策。其中,剃髮、易服兩道命令在江南一帶受到漢人士民強烈的反抗,以至於清廷不得不派軍隊進行彈壓,推遲了北上進攻李自成軍的步伐。在清廷的強力彈壓,並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後,剃髮、易服均得以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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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纏足方面,清廷接二連三地發佈了三道命令。1644年,孝莊太后發佈上諭,禁止纏足漢人女子進宮,違者斬殺。1642年,清廷又發佈上諭,表示“凡是時所生女子,嚴禁纏足”。1660年,清廷明確規定,違抗禁令纏足的漢人女子,其父親或者丈夫杖八十,流放三千里。

但是,禁止纏足一直沒有達到統治者的預期。究其原因。一方面漢人女子多深居簡出,無法檢驗禁止纏足的效果;另一方面清廷自身對這個政策也搖擺不定。時而嚴禁,時而寬鬆。如1663年,在禮部儀制員外郎王士禎的建議下,禁止纏足的政策稍微寬鬆。第二年,清廷又重申禁令。1668年,則採納左都御史王熙的建議,再次採取較為寬鬆的禁纏足政策。

如此三番四次,清廷的纏足禁令就不了了之。

有意思的是,清朝時期的纏足,由於突破了統治者的禁令,被文人士大夫賦予了一層特殊的含義,以至於有了“男降女不降”的說法。這是說漢人男子剃了頭髮,向清廷統治者“投降”了;而漢人女子還保持著纏足的習俗,沒有向清廷統治者“投降”。

這裡有一個故事。

1780年,韓國學者樸趾源來到中國慶祝乾隆皇帝的七十大壽。回國後,樸趾源將自己中國之行的所見所聞寫成一本26卷本的《熱河日記》。在《熱河日記》裡,樸趾源與一個叫王鵠汀的舉人有過一段對話:

又曰:“貴國婦人亦纏腳否?”曰:“否也。漢女彎鞋不忍見矣,以跟踏地,行如種麥,左搖右斜,不風而靡,是何貌樣!”鵠汀曰:“獻賊京觀,可徵世運。前明時,至罪其父母。本朝禁令至,嚴終禁他不得,蓋男順而女不順也。”餘曰:“貌樣不雅,行步不便,何故若是?”鵠汀曰:“恥混韃女。”即抹去,又曰:“抵死不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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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段對話裡,樸趾源問,既然纏足不但難看,而且對行走有很大不便,為何還要堅持?王鵠汀寫上“恥混韃女”4個字,為避免文字獄的禍害,趕緊抹去。隨後,王鵠汀表示自己至死也不會改變纏足的習俗。

在漢人文人士大夫的堅持下,纏足的“光榮傳統”在清朝得以“發揚光大”。明朝時期,纏足主要在官宦階層流行,而清朝時期纏足已經在普通民眾階層推廣開來,大有“昔日王謝堂前燕,飛入尋常百姓家”的意味。不僅是文人,就連鄉野之間,也形成了讚美纏足、鄙夷放足的風氣。在河南安陽,就有一首歌謠稱:“裹小腳,嫁秀才,吃饃饃,就肉菜;裹大腳,嫁瞎子,吃糠饃,就辣子。”受這種風氣的影響,不纏足的女子,社會地位要低於纏足女子。

1840年發生的第一次鴉片戰爭,將中國帶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西方傳教士帶來的西方文化理念,也對纏足之類的傳統習俗形成了巨大的衝擊。1875年,英國傳教士麥高溫在福建廈門成立了“戒纏足會”。這是中國第一個反纏足組織。

1851年興起於廣西金田的太平天國政權,也曾經提出禁止纏足。太平天國的女兵,大部分是客家女人。她們由於不纏足,行走便捷,在戰鬥中時勇猛程度不遜於男人。不過,由於太平天國沒有存在更久,禁止纏足的政策也隨著政權的覆滅宣告結束。

清朝後期,受各種新思潮的影響,社會上開始推行各種反纏足運動。梁啟超在《新民叢報》撰寫文章《戒纏足會序》稱:“纏足不知所自始也,要而論之,其必起於汙君、獨夫、民賊、賤丈夫。”1898年,光緒皇帝發起戊戌變法時,康有為還專門給光緒皇帝上了一個摺子《請禁婦女裹足折》,稱:“亟宜禁此非刑,改茲惡俗。”康有為奏請光緒皇帝下令禁止婦女纏足,作為新政的內容之一。


女子纏足為何直到到清朝滅亡都沒得到施行,原來是這樣

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義爆發。武昌起義的爆發,使得辛亥革命迅速席捲全國,引發了一場清廷統治的雪崩。這時候,就連最樂觀的清廷支持者,也不得不承認,滿人的統治已經步入最後階段。滿人不得不考慮自己的後路了。

怎麼做的呢?《南京光復見聞瑣憶》記載了這樣一則趣事:革命軍即將進攻南京時,滿城裡的滿人非常恐慌,擔心革命軍對他們進行報復。一部分滿人女子更加惶恐,她們紛紛購買漢人服裝,將自己打扮成漢人女子,甚至還給10歲的女孩子纏足,以混進漢人女子的隊伍。

【參考資料:《清史稿》《纏足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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