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選舉職工代表監事的公告

證券代碼:002638 證券簡稱:勤上股份 公告編號:2020-014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鑑於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任期已屆滿,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監事會議事規則》等有關規定,公司第五屆監事會將由3名監事組成,其中2名為職工代表監事,由公司職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為順利完成監事會換屆選舉工作,公司於2020年3月10日召開職工代表大會,經與會職工代表認真審議,一致同意選舉李伯陽女士、宋懷遠先生為公司第五屆監事會職工代表監事(簡歷見附件),其將與公司2020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選舉產生的一名非職工代表監事共同組成公司第五屆監事會,任期三年。

上述職工代表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規關於監事任職的資格和條件,並將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行使職權。

上述職工代表監事最近兩年內未擔任過公司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特此公告。

東莞勤上光電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0年3月10日

附件:

簡 歷

李伯陽女士:中國國籍,1990年出生,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曾任中豪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2017年加入本公司,現擔任公司董事長助理、廣州龍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佛山龍文教育諮詢有限公司執行董事、寧波市鄞州區千龍尚文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董事、寧波市海曙區龍武文行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董事、寧波市江北區龍行文道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董事、寧波市江北區明龍文德教育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董事。

李伯陽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係。李伯陽女士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交易所的懲戒,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3條所規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宋懷遠先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1965年生,高中學歷。曾就職於荊門市公安局屈家嶺分局、荊門市屈家嶺罐頭廠。2002年加入本公司,現任本公司監事。

宋懷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之間無關聯關係。宋懷遠先生未受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或交易所的懲戒,不存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第3.2.3條所規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執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任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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