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非農業戶口,我能繼承父母農村的房子嗎?我想重新翻蓋房子養老,可以嗎?

賤賤的馬大賤


題主問:自己是非農業戶口,對於父母在農村遺留下來的房子自己能不能繼承。對於繼承權來說,是不分戶口性質和居住地的,只要是合法的繼承人,都是有權繼承父母留下來的農村房屋的。因為房屋是屬於個人的私有財產,私有財產必須由繼承人繼承。



只不過是有一點我們要明白,像題主這類非農業戶口性質的繼承人,對於在繼承過來的房屋的修繕問題上有所限制,對這樣的房屋只能進行修繕和維護,不可扳倒從信翻蓋。對於這類房下的宅基地使用年限也和農業戶口的繼承人有所區別的。子女仍是農業戶口的,又不超過一戶一宅的宅基地使用政策的,這類人群繼承過來的父母房產,宅基地使用權是永久的。而子女是非農戶口的,通過繼承得來的農村房產,其宅基地使用權是長期的。


使用年限永久和長期,只是一種政策,因為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是村集體,宅基地是由村集體無償提供給只符合村集體條件的村民建房使用。對於使用年限為永久的房屋,說明使用者是符合符合村集體條件的村集體組織成員,對於年限為可永久性使用的宅基地上的房屋,繼承人有權修繕,有權維護,也有權扳倒從新翻蓋。

但對於年限為長期使用的宅基地上的房屋,說明繼承人已經是不符合村集體條件的成員的了,不符合村集體條件的成員,那麼對於宅基地和地上的使用權限就不能永久性使用,對於宅基地上的房屋也只有加以修繕和維護使用的權利,沒有扳倒從新翻蓋的權利,修繕和維護的權限至房屋倒塌失去使用價值時為止,這樣宅基地哥地上房屋的使用權便也終止了,這就是長期到期,房屋倒塌後宅基地便會被村集體收回。


綜上,非農業戶口性質的人群在農村房屋的繼承上是不受戶口在那所限制的。但,要想對繼承過來的房屋進行從新翻建那是政策所不允許的。不過,你要想對房屋進行從新翻蓋也不是沒有辦法,你可以一點一點的將老房進行翻新,今天拆了上蓋倒倒壟,換換門窗,明天換換院牆,因為在農村,只要不將這類房屋全部扒掉,就屬於修繕。對於房屋的局部修繕,是沒有人去管的,雖然說規定是這樣,但畢竟很多時候,人情要比規定更多一些,都是同村所居住的老鄰老居的,只要你在翻蓋房屋時不和鄰里鄰居造成矛盾是不會有人去阻止你的,畢竟房子是你父母留給你的老屋。


農嫂話農事


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現在沒有多大的區別,即便是非農業戶口也可以長期在農村居住。


我舉個例子,我村裡一個民辦教師,八十年代轉為正式,而且全家戶口農轉非了,農村的老家有自己的房屋,城裡又沒有房子,難道自己的房屋還不讓住嗎?退休後,因房子老舊,去年把老房子又重新翻蓋好了,老倆口可以安心居住,放心養老了。

農村老家的房子是私有財產,私有財產是受法律保護的。無論是父母的房子,還是爺爺奶奶的房子,只要繼承順序合理合法,是完全可以繼承的。

個人認為,現在關於農村的宅基地的政策原則性很強,但執行力很弱。這個原因是因歷史遺留問題造成的。

農村農民的宅基地原則上是歸集體所有,農村居民只有使用權,是不能夠繼承的。如果長期無人居住的房屋坍塌,且戶口又不在本地的,出現這種情況村集體是有權收回宅基地的。但礙於人情事故,誰會出面來收呢?收回的宅基地又會放給誰呢?

農村的這種情況不在不少數,況且,村幹部也懶得管這些閒事。除非農村有整體新農村規劃建設,那也會打個招呼,通知在外的繼承人,給一個說法吧?


鄉野老農


題主說自己是非農業戶口,可以繼承父母農村的房子嗎?其實這個是完全可以繼承農村父母的房子的。無論你是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同樣是可以繼承的。

農村有好多人因為工作原因或者其他個人原因把戶口遷到城裡去了。在我們村裡,當時我大伯在十幾年前也是把戶口遷出去了,因為當時他們覺得把戶口遷出去是很一件威風的事,而且好像還要交錢才能把戶口遷出去。


現在幾十年過去了,我大伯也50多歲了。在城裡打拼了那麼多年也累了,也沒賺到什麼錢。家中的老父母也相繼去世了,留下了唯一的房子。所以我大伯繼承了他父母留下的房子,過戶到自己的名下。所以說無論你是農村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都是可以繼承父母留下的房子的。

我大伯說,他也想回來,把老房子推倒然後重新蓋一間新的房子,留著到時回來養老居住的。可是卻被村委會告知,不能推倒重建。這個情況和題主提問的情況也是差不多的,雖然可以繼承你父母留下的房子,但是不可能推倒重新翻蓋的。


因為你不屬於農村戶口,農村宅基地是屬於農村戶口所享有的,外地人是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也不能購買農村的宅基地。雖然說你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屬於你的個人財產,村集體也不能收回你的房子。但是絕對不可以把它推倒重建的,因為你沒有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

你唯一可做的就是把你父母留下的房子,可以適當的修繕一下,讓房子可以保持更長的時間,然後只要房子一天不倒塌,村集體是不能收回你的宅基地的。


近些年農村的環境也變得越來越好。隨著農村的交通越來越方便了,所以很多人都選擇回去農村養老了。在農村的山好水好,住的清靜又舒服。回農村蓋房子養老,平時種種地養養雞鴨鵝等等,生活過得也挺愜意的。

對於是非農業戶口的,想回去農村養老,但是不能申請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利,像這種情況可以到農村租賃一些閒置農房,適當的修繕一下也是可以用來養老的。


三農天地


前幾天在婆婆家院子裡剝玉米皮時,還和幾個嫂子扯這個事情來著,我們村八十年代底開始整體規劃,當年就有一件有關非農業戶口繼承房屋的事件在村裡鬧的挺響亮。


繼承房屋有兩種情況,一是本村戶口的子女繼承,可以繼承房屋所有權,所有權包括房屋擁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另一個情況是,非本村戶口的子女,這個非本村戶口指非農業戶口和農業戶口在外村的。這種情況繼承房屋擁有權,沒有宅基地使用權。

村裡徐大爺去世後,他的房子被嫁出去的閨女繼承了,徐家閨女的戶口屬於非農業戶口,她城裡有自己的樓房,所以父親的老屋她並不在意。

但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村裡整體規劃,徐大爺的房子正好在大街旁邊,應該扒掉給新宅基地,蓋新房子,可是按照相關法律條約,她的老房子如果拆了以後,只有拆時的一點補償款,不能再批宅基地。

於是領導把這個情況告訴了老徐的閨女,老徐閨女不滿意,找領導好多次,看到實在是沒有宅基地了,一怒之下房子不拆了,影響村子形象就影響著吧,


後來那棟老房子確實像村裡的一個瘤子,特難看,而村委的補償款不能夠滿足老徐閨女,因此村領導只好在她家老房子外面壘了一堵牆,把老房子遮住。

村裡唯一一棟老房子,跟老徐的閨女一樣,一年一年老了,老徐的閨女八十年代末有五十多歲,一開始每年還能看見她回幾次老家,後來到了兩千年以後再也沒看到她回來過,而老房子在風吹雨打下,已經倒塌了最少七八年。如今廢墟一堆。

記得中間老徐閨女打算把房子扒了重新蓋,但村裡不同意,說可以維修房子。但不準重新蓋,這是國家規定,為這事,當年有六十多歲的老徐閨女專門上訪,大概是上訪無果,最後再也沒回農村,一直到房屋倒塌。

題主說的想把繼承父母農村老房子翻建,而自己不是本村戶口,本來農民翻建房屋是要先申請,批准後才可以進行的,戶口不在村裡的人繼承的房屋只有擁有權,宅基地擁有權沒有,因此不可能批准讓翻建老房子,可以自己維護老房子,經常維護老房子,增加老房子使用年限和壽命。


悠然見東山


筆者正在鄉鎮基層從事村建國土工作,發現網上回復的內容錯誤較多,為以正視聽、儘可能讓類似的網友少走彎路,特作以下答覆。

一、農業戶口、非農戶口都能繼承父母的農房,但需符合繼承的相關規定並履行法定程序。

(一)繼承條件: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是從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的,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當然包括房屋)都可以按規定進行繼承。針對農村農房繼承的問題,用大白話來說就是: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子女就可部分或全部繼承父母的農村房屋,但繼承的是房屋,而不是宅基地,因宅基地為集體所有不能繼承。由於提問中表述的子女為非農戶口,其父母的房屋在父母均在世時,無法通過分房分戶、贈送等方式將產權過戶到子女戶頭上,只能在符合繼承條件時通過繼承過戶。

(二)繼承方式:遺囑繼承或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即被繼承人生前留有遺囑,繼承人根據該遺囑進行繼承。法定繼承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繼承對象及繼承順序進行繼承。從實際來看,農村大多是第二種情況。實際操作中,父母只有一方死亡,在繼承房屋時應先是在世的另一方繼承其應繼承部分,然後再輪到子女繼承剩餘部分。當然,父母的另一方放棄繼承權,另當別論。

(二)相關程序:主要有產權調查、辦理繼承權公證、重新辦理房屋產權等主要程序。

(1)產權調查,由當地國土所對農房產權情況進行初步調查,主要核實房屋的坐落、層高、面積與產權登記證上的情況是否相符。若房屋實際情況與產權登記差異太大,如明顯加層等就不符合房產繼承過戶的申請條件。

(2)當地公正處公證。涉及多個繼承人的,需到同一公正處進行公正。

(3)重新辦理房屋產權。完成公正後,及時向當地國土所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戶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等資料,按規定程序完成繼承過戶手續。

二、因是非農戶口,繼承的房屋可維修修繕後用於養老。

由於宅基地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非農人員繼承的農房不能進行翻修和改擴建,但進行修復修繕是可以的。只要房屋不滅失,產權就依然存在,養老居住自然沒有大問題。如果不修繕保護好現在房屋,造成房屋滅失了,村社要收回宅基地,且不能申請。所以保住目前的房屋,才能談得上以後利用或養老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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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圖片來自於網絡)


鄉村微視界之鄉村漫記


非農業戶口,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子。如果戶口已經轉出去了,不屬於本村集體組織成員的話,父母也不在世的:1、父母在農村的房子是不允許翻建的,2、父母的房子由於年代久遠,長期無人居住,導致房子破爛不堪,不適合居住的話,也不會將房子確權給你的。

如果想要翻建你父母在農村的房子必須滿足這個條件:你的父母健在,以你父母養老居住為由,對房屋進行翻新改建。如果是以你自己的名義對父母的房屋進行改建,是不允許的。

現在國家在農村的土地政策上恰的很嚴格,為什麼不讓非農戶口在農村進行購地置房?因為農村宅基地是一個福利性的土地,可以永遠使用。非農戶口人員,已經進城置業工作生活,早已不是農村集體組織成員,所以談不上給本村集體經濟健身做出了貢獻,沒有做出貢獻當然不能享受這一福利了。當然由於歷史遺留問題,國家政策也尊重歷史,祖輩和父母留下來的房屋你是有繼承權的,只要這個房屋不坍塌,適合居住,你的子孫後代都可以繼承下去。

另一方面,現在國家對農村進行土地改革,大量的農民進城,日後必定會將農村土地進行徵收處理入市,盤活農村經濟。在這個時候,國家在徵收就會對相關的人員的土地進行補償。一旦放開非農戶口在農村建房子,我們都知道:城裡很多人是依靠房屋土地拆遷而富裕起來的,城裡有錢的人很多的,大量湧入農村建房,到時候國家在財政上的負擔就會加重。


九零小農


農村有很多這樣的情況,孩子年輕的時候或者是考學,或者是當兵、參加工作等原因,將戶口由農業戶口轉成了非農業戶口,但父母依然還是在農村生活。等父母百年之後,這農村的房屋作為私有財產,當然是由其子女依法繼承。這一點上,是不管子女的戶口性質的,子女戶口是農業戶口也好,是非農業戶口也好,都可以繼承父母在農村的房屋。但如果是非農業子女想將繼承的房屋重新翻建養老,那現行的政策就不允許了。

農村父母的房屋屬於私有財產,所以可以作為遺產由房屋主人的子女繼承房屋的使用權和使用權。但有一點我們必須明白,雖然房屋作為私有財產可以繼承,但房屋是依附於宅基地而存在的。農村的宅基地是公有財產,其所有權屬於村集體,是村集體免費提供給本村符合條件的村民建房使用。所以,村民擁有的是宅基地的無償所有權,這一點非常明確,想擁有宅基地的使用權,那你就得是本村村民,屬於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才行。

作為非農業戶口,早些年將戶口遷出農村,就已經失去了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身份,所以就沒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既然繼承了父母在農村的房屋,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這宅基地的使用權自然而然又間接的被繼承者所擁有。但這種使用權是隨著房屋的存在才擁有的,當房屋無法住人或者是自然倒塌之後,該房屋下宅基地的使用權就會被村集體依法收回,然後重新分配給需要建房的村民。

而想要使自己的使用權期限長久一些,那就要保證房屋可以住人。但政策規定,非農業戶口的房屋繼承者不允許對所繼承的農村房屋進行翻建,不過可以修繕。所以,你想利用繼承的父母的農村房屋回農村老家養老,首先就要修繕一下房屋,保證房屋使用年限,以達到回農村養老居住的目的。

翻建房屋,是指將原來的老房子拆掉重建。而房屋修繕則是在房屋基礎不動的情況下,對房屋原有的部分設施進行維修,以達到房屋穩固的目的。比如說換換門窗、換換屋頂等等都算是修繕。只要你房屋不加高,不影響鄰居採光,別人是不會干涉的。有的人,退休以後先將門窗換成鋁合金的,過些日子再修補下山牆,這一步步下來,原來的老房子基本上也整了個遍。

房子整修以後,就可以安心在裡面居住養老了,而且也沒有重新翻蓋,並沒有違反政策規定。這樣,也挺好的,你說是不是呢?


建行漸遠


非農業戶口當然可以繼承父母農村的房子,只是不能重新翻蓋了,這一點是很明確的,毋庸置疑。如今很多人可能還在農村居住,但是戶口都已經變成了城市戶口,就是因為當初由於考學或者工作的原因,把戶口遷去了外地,這種情況下,繼承父母遺留下來的財產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但是會有限制。



首先,只有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成員可以有權使用宅基地,如果戶口不在農村,就不應該享受宅基地的使用權。但是按照繼承法的相關規定,子女有權繼承父母的所有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農村的宅基地雖然他無權擁有,但是宅基地上的農房是人家爹媽蓋的,父母不在了,這部分財產就可以由子女來繼承,無關乎戶口性質。

這樣一來也就是說即使戶口不在農村,父母不在了,或者爺爺奶奶留下來的農房都有權利繼承。只不過繼承可以,使用也可以,但是不能重新建蓋,用官方的學術語言來解釋,正常的農村戶口對宅基地擁有永久使用權,而城市戶口繼承得來的農房,對宅基地只有長期使用權。何為“長期”何為“永久”呢?



永久就是說不管房子倒不倒,是要修還是要重新建都可以,宅基地的使用權一直在你的手裡。而長期就不一樣了,長期到了一定程度可能就變成近期了,當農房存續期間使用權歸你,一旦農房倒塌,那麼宅基地的使用權就將要被收回。所以按照規定來看,如果是非農業戶口可以繼承農房,但是不能推倒重建。

但是在實際的執行過程中,咱們還是要講點人情味的,通常情況下,只要你是本村人,哪怕把戶口遷走了,繼承父母的農房之後,有個小修小補的村裡都不會過於干涉,修建之前打個招呼就可以了,畢竟在大家的感覺裡,這是人家父母的農房,也就是人家的農房,人家想修補還是想重建,外人不宜管的太多。



一品小十六


繼承和你什麼戶口沒有關係,因為你是唯一合法繼承人,你就是外國戶口,你爸媽是中國人,你都有繼承權,除了你以外誰也沒有權利和你競爭,這也是咱們的傳統,但是也符合法律規定。

我們村也有很多在縣城上班的,都是公務員,家裡的老房子他們依然繼承,誰也不敢胡說八道,他們在村裡雖然沒有土地,但是他是村裡人,就該他繼承,房子就是他的,沒有任何人有意義,這是合法的,這種傳統我們一直遵循著。

至於你是什麼戶口不重要,關鍵你是本村人,從情理上你也是合法繼承人,我們老家一般是老宅子都有小兒子繼承,這是傳統,大家都能接受,即使你在外面當官,家裡依然有你的宅基地,大家都知道我們的政協副主席毛致用,退休後回到老家,家裡一直都有他的房子,即使不在家房子還是他的,全國都是這樣。

還有人說他根本不是農民了,為什麼村裡還有他的房子,因為這是父母留下來的,就該他繼承,我們村還有在鄭州幾十年的,從來沒有回過家,但是家裡面依然有他的老宅子,誰也不能動,這是人家父母留下的,就該人家繼承。

農村就這樣,宅基地一直往下傳,子子孫孫,不管你是農民還是領導,家裡面會一直有你的家,你的房子,這就是繼承,和祖傳之說。

父母的房子你可以隨意處置,你可以繼續使用,你也可以出售,這個沒有人能管得了你,這是你的權利,我們村就有這種情況,有的不想回來了就賣了,還有的送給弟弟家的孩子了,提前都是說好的,回家讓住,一般賣的比較少,都是送給自家人,畢竟早晚還得回家,有個落腳的地方,如果買了真不讓你住,那是很麻煩的。

所以父母的房子你有權使用,你可以出售,可以翻新繼續住,這個要看你自己了,不要糾結什麼戶口,這個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是他兒子,就該你繼承。


大海傳媒


現在對於宅基地這一塊兒的管理是很嚴格的,如果你是非農戶口,那麼嚴格來說,你就不再屬於你父母那個村子裡的人了,也就是說從法律角度來說,你不再享有村子裡村民的權利,但你個人的某些權利還是在的,你可以繼承父母的房屋。

因為你父母是這個村子的戶口,那麼你的父母就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而這個房屋也就屬於你父母的財產了,對於你父母來說,這就是她們可以讓後輩繼承的財產。如果你是農村戶口,那麼宅基地和房屋你都可以繼承,房屋你想怎麼翻修都可以的,而如果你不是農村戶口,宅基地和房屋的繼承就不是一體的了。

我說這個繼承不是一體的,是因為法律規定,只有本村村民可以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權,你父母享有這個權利,但由於你是非農戶口,這個權利到你這兒就沒有了。房屋屬於父母的個人財產,繼承就不會有影響,這個房屋傳到你這裡,你可以住,但是不能夠進行翻蓋,直到這個房屋損壞倒塌,你在這個村子就沒有任何財產了,宅基地就會歸位集體所有,你想要翻蓋就會損害集體的利益,就肯定會有人反對的。

所以如果父母健在,最好在這個時候就翻蓋,不會有人阻止你,如果父母已經離世,你住進去進行簡單的修繕一般也不會有人反對,在農村,如果你很會為人處世,小力度的翻蓋也是可以的,民風“彪悍”的可能阻力會更大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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