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疫情期間,公司決定裁員,要怎麼補償員工?

用戶6788696423338


勞動合同,勞動法,先諮詢律師,關於補償就是看工齡和職位來補,具體諮詢公司人事。


萊克啟動哥


不可否認疫情期間,很多企業因為經營上的問題,或者為了預防未來風險等因素,開始進行部分裁員。很多員工在復工的第一天就收到被辭退的通知。

那麼如果在疫情期間,公司決定裁員,應該如何補償員工呢?大體上有以下幾個方案。

一、雙方協商一致。

這個不用說,只要雙方對於裁員和補償達成一致,那就沒有什麼問題。那麼這個就沒有一個標準說法,補償N,N+1,或是N+幾都有可能。

二、如果員工不同意的情況下,分為兩種。

1、員工可以繼續要求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直至疫情結束,然後再另外談補償的事情。畢竟疫情期間也沒辦法快速找到工作。

2、公司需要支付員工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雙倍賠償金,也就是2N。

三、如果自己想走,且和公司協商,公司補償多少合適?

如果綜合考慮,N+1是對雙方比較合適的,對員工來說既補償了工齡,也給予了1個月工資作為額外找工作的補償,對於公司來說也不用支付雙倍賠償金。但很多公司肯定不同意這個,寧願讓員工去申請勞動仲裁。所以,儘量以協商為主。

以上回答,希望可以幫到您!


打聽生活


疫情復工第一天就裁員,這合法嗎?公司應該怎麼賠償我?
近日,大家都陸陸續續復工,但真的太難了。因為很多人是一邊擔心著上班會不會被感染,一邊擔心著會不會被辭退,畢竟今天已經陸續傳出“裁員”“降薪”的消息了,甚至出現了“復工第一天等來的不是工作劇增,而是裁員通知”這樣的說法。



來看一下員工們最擔心的問題,企業因疫情裁員怎麼賠償?




一、哪些情形,企業補償“N+1”?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上述第36條(勞資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第40條(無過失性辭退)、第41條(經濟性裁員)、第44條(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等)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2、企業需承擔成本,即通常所稱的:N+1,


N的來源: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1的來源:以此解除,企業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二、哪些情形,企業賠償“2N”?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

(1)疫情防控期間,上海人社局發佈《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本市穩就業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滬人社就(2020)52號)。文件第五條明確要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對因疫情導致勞動者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2)遇到裁員情況的,建議協商,企業可與員工協商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可以調整薪酬。


(3)根據《勞動合同法》如果企業確屬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濟裁員等情形的,企業應補償N+1;若不屬於上述情形的,可能面臨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的懲罰,也就是常說的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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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63555宜昌非同姐姐


📖一、請先看一下相關法律規定 :

《勞動合同法》第36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第36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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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40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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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41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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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果確實因為疫情導致經營困難的,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

1、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用人單位按照第36條、第40條、第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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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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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單位辭退員工的,就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即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二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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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您要看您是否屬於優先留用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古奈說法


你所說的裁員分為三種形式,具體我來說一下:

第一種形式,雙方協商解除勞動關係,那麼經濟補償給多少錢全憑你情我願了,一元錢嫌少,十萬不嫌多,就像雙方談戀愛,你給我多少分手費,全憑愛有多深恨有多切。

第二種形式,公司解散或破產了,那麼這個就是你和公司親密接觸了多少年,公司就要給你多少個月,當然,最終還是要看公司還有多少資產,財產少,你的補償要打折,如同裁員chu銷。

第三種形式,公司如同孩子任性,我就要裁了你。這種就是你和公司同居了幾年,公司就給你幾個月的兩倍違法解除賠償金。

以上三種形式,沒有所謂的提前一個月的代通知金。畢竟這三種形式,公司提出離婚不需要提前通知。

我是勞動法律師,兼職勞動仲裁員,平均一年審理一百多個勞動案件,希望能幫到你。另外,請求大家關注我,謝謝了!!!


晉科律師談法


疫情衝擊之下,部分企業面臨生產經營困難,一些職工面臨待崗、失業、收入減少等風險……如何穩就業、穩工資?當下,國家已經出手了。

你被裁員或降薪了嗎?

受到疫情的影響,一些企業無法正常營業,現金流驟減,甚至歸零,但是各種費用支出依然龐大,無奈選擇裁員、停工、調崗、降薪等各種自救措施。

“昨天還說要降薪,今天就接到人事通知,我被優化了。”

在北京一家互聯網公司工作的劉醒(化名)告訴記者:“之前公司發通知說,受到疫情影響,需要全員降薪,領導降薪50%,普通員工降薪30%。當時我還自我安慰,降薪總比不發工資強嘛!反正1月份付完了一個季度的房租,只要不大手大腳還能勉強支撐。但是沒想到最後還是被辭退了。”

“世事無常啊!不過公司賠償倒是挺利索,按照勞動法走的,只是2月份的工資按降薪後的發放。這樣也好,總比耗著強些,也許下一份工作會更好。”


在廣州一家科技型創業公司工作的唐莫(化名)也收到了降薪的通知。“老闆說疫情可能會讓公司半年沒有項目可做,因此工資減半。作為員工對此表示理解吧,每月工資只能拿到5000元了。但有些核心崗位的同事有房貸壓力,肯定會有其他打算。”

“真的很忐忑,一方面我想辭職備考公務員,另一方面也擔心不僅會降薪還會被辭退。”

“因經營困難、資金難以為繼,近50%受訪企業已有裁員安排。”中國中小企業協會日前發佈的調研報告顯示,約86.5%的受訪中小企業表示經營受到較大影響,其中近30%反映影響“特別嚴重”,將導致虧損。資金緊張是企業最大壓力之一,近九成企業賬上資金撐不到三個月,能支撐半年以上的企業不到10%。

當然,也有很多企業宣佈堅持不裁員、不降薪。有企業老闆手撕員工要求減免工資的聯名信,稱“賣車賣房也要確保員工有飯吃、有班上”。

國家出手穩就業、穩工資

時代的一粒灰塵,落到每個人頭上都是一座山。

一方面是企業生死存亡,關係經濟發展,另一方面是職工的飯碗和收入,事關社會穩定。為了穩就業、穩工資,國家已經出招了。


“要高度關注就業問題,防止大規模裁員。” 2月11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明確要求。

對於如何穩就業、穩工資,人社部副部長遊鈞給出了3招——

一是鼓勵企業和職工同舟共濟、共克時艱,指導企業和職工通過協商,採取調整薪酬、縮短工時、輪崗輪休等方式來穩定崗位。

二是政策幫扶到位。通過社會保險費的減免、緩繳,失業保險金的返還、援企穩崗等補貼來減輕企業的負擔,使企業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三是指導督促確實需要裁員的企業,依法規範裁員,防止違法裁員,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說,當前宏觀調控的一大重要任務就是實施“生存性政策”,即給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減輕負擔,保障其生存能力,減少倒閉。



圖為返崗復工人員在西寧站外排隊集結等候進入候車廳。中新社記者 魯丹陽 攝

政策“大紅包”使企業少裁員、不裁員


當下,一系列扶持中小企業的政策紅包接踵而至,在貸款、用工成本、房租水電成本上給企業紓困,以避免企業因為現金流問題而裁員、降薪。

先是給低息貸款,央行先是設立3000億元疫情防控專項再貸款,隨後又增加再貸款再貼現專用額度5000億元。同時,引導金融機構增加3000億元低息貸款,定向支持個體工商戶。

然後是大規模降費。國務院決定階段性減免企業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三項社保繳費,預計減免規模將超5000億元,這是中國社會保障歷史上的第一次。

同時,階段性減徵醫保費,最多可為企業減負1500億。此外,6月底前,企業可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

不僅降費,還能返錢。對參保繳費1年以上、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

另外,減免房租水電成本。數據顯示,大一點的餐飲店,房租和水電費佔到總成本的15%到20%左右,理髮、服裝、小百貨等行業的房租水電成本也要佔到總成本的30%左右。

電費降低了。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外,工商業電價階段性降低5%。


房租減免了。國務院提出,鼓勵各地通過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方式,支持出租方為個體工商戶減免物業租金。目前,北京等很多地方已經出臺減免房租的措施。

在穩工資方面,人社部提出,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失業了也有錢可以領

疫情期間,萬一你失業了,也是有錢可以領取的。

人社部失業保險司司長桂楨2月19日表示,允許湖北等疫情嚴重地區,對符合領金條件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金,對其他參保繳費的失業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具體期限由各省確定,確保參保繳費的失業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都能得到基本生活保障。

也就是說,如果你被裁員,符合領取失業金的條件,可以領取失業金;自己主動辭職,不符合領取失業金條件,也可能領取失業補助金。


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領取失業金要滿足3個條件,一是繳費滿1年,二是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目前,很多地方提高了失業金標準。至少已有包括貴州、山東、遼寧等地提高失業金標準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

多地也明確了領取失業補助金的條件。比如,遼寧提出,為疫情防控期間因個人原因解除勞動合同而失業的參保人員發放失業補助金,發放標準按疫情防控期間失業保險金標準的95%執行。

陝西明確,從2020年1月1日起至疫情解除,對受疫情影響失業,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但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按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發放失業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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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達VLog


疫情期間企業是否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解除與員工簽訂的勞動合同?

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疫情發生不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定條件,員工如存在《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企業可以與之解除勞動合同,此情形與是否處在疫情期間無關。



靜靜應該叫鬧鬧


1如果提前30天通知職工的話,按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的,如果沒有提前30天的,就是工齡補償加一個月工資,也就是N+1
2,N+1、2N裡面的N是指勞動者在本企業裡的工作年限,N年就要支付N個月的工資;N+1,其中的+1就是所謂的代通知金,提前30天通知就不用支付,如果沒有提前30天通知,那麼就需要支付這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3.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具體經歷請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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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小農


疫情期間,公司裁員,如何補償員工,其實個人覺得這個可以理解,作為公司來講,也是受損失的,公司裁員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所以我們也可以站到公司的立場來考慮一下,作為公司來講,一般公司辭退的員工,正常情況下是按兩倍公司(兩個月工資)發放的,但是這個也要看公司的情況,公司的勢力,自己公司老闆是否捨得這麼來補償員工,所以這個是沒有一個界定和固定的模式的。

畢竟都是受損失的,我們還是多換位思考一下,多為對方考慮才是最好的。個人覺得,不知道大家是否有同感?



chen英子789


你好,我是南充袁帥,我的回答是2n,具體請看視頻,希望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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