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是否合法?

黄冈心理咨询师邓道国


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是否合法?

既然是公办教师,那一定是在编在岗正式国家公职人员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不存在违法问题,但却是严重违规的行为。笔者从三个方面,来具体论述公办教师这么做不合规矩的依据:


首先、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是变相“有偿补课”行为,属于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可踏足的师德“红线”!2015年6月29日,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所以,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是一种变相有偿补课形式,一旦被举报,会受到相应处罚!


其次、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而且还加重了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严厉禁止。2018年底,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向省级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这就是俗称“减负30条”。通知中特别强调: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并接受社会监督。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一旦发现,坚决吊销办学许可证,并对教师本人予以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教师资格。这个规定看似跟“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无关,实质上就是在警告在职中小学教师,你是国家公职人员,不得从事学校教学以外的有偿教学行为,否则就是违规!


再者、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涉嫌教育乱收费,是国家厉行禁止的行为,公办教师不要踏坑!2月17日,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关于谨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名义进行网上收费诈骗的预警》指出:严禁以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线上教学的名义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违规收费。预警要求:对学校和班级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要严格落实群主管理责任,严格核实所有成员身份,严格落实实名制度,严格入群批准验证,杜绝陌生人随意入群现象,对身份存疑的尽快清除出群。对确有需要通过网上支付的合规收费事项,建议学生和家长要与学校和老师进行确认,不可盲目进行网上支付。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是一种典型的变相“有偿补课”行为,是严重违反教育部有关规定的不当行为,尤其是在当下的疫情防控期间,这种做法更是给人以“瓜田李下”之嫌,公办教师们还是好自为之吧!


自在人生wub


我只能说老师也要生活!

我现在的到手工资2800多,我想问下大家,在现在社会,这点钱在县城里面能买什么,孩子要上学,吃穿用,都需要,够吗?别提买房了,在我们小县城,我的工资不吃不喝连半平米也买不了!

现在老师的工资待遇是最低的!没有外快,可是总得要老师生活呀!这也是现在男老师少的原因,养不起家呀!悲哀啦!


YYY夏天


《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费用不属于违法,但是否违规尚无明确规定》

看到题主的疑问,山安想到了苏州语文教师在网络授课被举报的事情。因为举报,史金霞老师辞去公职做起了自由职业的网络主播。这件事情也引起了广大网友的议论,我们来看看网友、媒体、专家如何说

通过史老师的事情,山安可以明确的是教师网上有偿授课目前来说,不属于违法行为。是否违规,也处于探讨阶段。而相对于需要优质教育资源的家长和孩子来说,一些名师在网上授课是好事。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广大网友的另一个诉求,就是保证对得起你自己的学生,不能影响自己正常的教学下,多多益善。

此外,实际上,教师进行网上授课收费最大的争议不该是薪酬本身,而是这些教师的身份。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严禁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教师如何在不违规的情况下网上授课?如果政府支持要发展“互联网+教育”,应该明确公办教师的身份问题,给予其待遇保障,并在制度上保障其安心在校教书。同时,应支持社会机构招募专职教师,在线上线下提供更多质优价廉的培训课程;还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学校发展公益课、视频公开课,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结语:老师网络授课不违法,也无法说违规,这种可以说起一种教育互联网+的尝试。目前,对这个问题大家争议很大。现在,最根本的还是要继续深化教育改革。当有一天,“天价”补习班被公益的兴趣课所取代,素质教育才算真正取得了成效。


山安说教育


这个肯定是不合规的。

公办学校的老师可以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在网上分享自己的经验,就像李永乐老师那样。这是不违规的。

现在很多老师都在做自媒体,而且都是大v,粉丝很多,利用平台的流量和广告赚取收入。


陈同学Mr


老师利用课余时间为学生网上授课,收钱是否合法?

作为老师,有几种情况必须搞清楚:

1、老师将自己的教学资源或直播课,发布在某平台上,然而学生(不仅仅是自己班上的学生)通过平台这个“中介”,供学生自主付费使用。这是合理合法的。即所谓“知识变现”。

但是,下面两种情况是违规的,老师应谨慎而为:

2、老师将自己的教学资源或直播课,发布到网络平台后,有意诱导或强制学生付费使用,这与“有偿补课”的性质是一样的。一旦被举报、查实,是会受到处罚的。

3、在特殊时期

,比如当前疫情下,全国老师及付费教育平台,都实行向学生“免费服务”。如果在这个时间节点上,老师却在进行“收费服务”,肯定会遭遇很大的麻烦:

首先,一旦被爆料,网络舆论会让老师招架不住;

其次,一旦成为“网络热点”,相关部门必查无疑。这个时候,老师还说得清吗?

我是头条号“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时代的眼光、理智的头脑、友善的言语,与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感谢您的阅读、点赞和关注,并期待与您共同探讨本问题。


三味聊教育


现在来说一般的学校在职教师都不允许参加各种办的培训班和网上教学,但李永乐老师他就在做,他的视频网上不收费,但他的粉丝巨多和视频肯定给他带来很好的经济效益,上哪个电视台不给出场费谁干呀?!所在平台也根据粉丝多少播放量多少给人家收益呀!人家就在校长面前明说,课余时间用了学校的黑板,粉笔等实验器材做了些视频,特别是科普的,很受欢迎,他是真正的网红,人家校长也没说啥!所以说越是大的学校领导越大气,给学校创名声,做无型的广告。还有那个卷发的历史老师石国鹏老师人家也红呀,原北京四中的历史老师,现为四中一个分院的校长。浙江大学的郑强教授也是领导。他们讲的视频这些都是正能量的,还有数学老师司马红丽讲高中数学很棒的,很受欢迎,人家讲重点知识和代表性习题。

马未都说过朱之文事件,村里人借钱不还,就是那种笑人穷,恨人有的小农心态。

我们有的校长都私下对老师说鼓励一些老师周六日出去上课,他们说这样老师不至于痴呆,呆板,能逼迫老师不断学些新的知识,这样也能促进学生成绩提高,也增加了老师的收入。老师教的学生成绩也好,但我们一刀切的做法不一定全是对的!我们80年代很多老师在吃老本,有时间抽烟聊天也不上进学习,所以那会很多学校升学率低。

为啥有的人说县级中学留不下年轻男老师?如果他赶不上分房,他干一辈子买不起房,我们县城连五线城市都不到房价到7000至8000元,一个镇的价格都4000多人民币,所以说老师就得往市里好的学校走,往工资高福利好的地方走的私立学校去,往北京周边的学校去,往南方深圳和江浙一带去甚至改行。

这样实际就是因为窝里斗,嫉贤妒能的表现。

当然在我们很多学校实际特别是有名的学校,全部是军事化管理模式,一个月放两天假,很多老师是累的臭死,上课加值班。没有时间搞这一块。

我们很多高中老师的工资不及小学骨干老师多,小学骨干老师又不及在山里的正式小学老师多因为他们有进山费呀,但能力正好是反向的,小学老师教不了初中,初中老师更教不了高中。

所以说有的高中过去从辉煌到衰败了很难东山再起,因为没有好的生源,校长不硬气,老师没有积极性,有经验的优秀教师少,怎么能出好成绩!

我们现在从中心小学(很多都是过去的乡中改造的)到大镇中学到县城所有中小学,我们的硬件和办公环境都上去了,但很多由于择校和河北衡水中学这样拔尖模式要想真正的辉煌实际得是真是中国梦了。

我们用上边部里的思维管理我们的学校是死路一条!它喊减负减不下来,它考试改革换汤不换药,地域差不解决,有的地方老师待遇上不去,所以家长还是给孩子择校,还是去天津买房。

我们经常看网上一些讲数学视频的,特别是小学与初中的,讲的我认为是不好,总以没学过给学生讲题,太复杂,乱做辅助线,很多不讲简便方法,很多实际跟本不是老师。她们讲的题至少中高考都不考。


快乐的多多


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上网课收取费用不符合规定,要被追责。

2018年1月20日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的第20条:明确教师的特别重要地位。突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明确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强化保障和管理。

所以,公办教师的法律地位非常明确,就是国家公职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公职人员管理。而国家对公务人员兼职有明确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第(十四)项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下列活动: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

公务员既不得从事或参与传统业态的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活动,也不得利用互联网等平台从事或参与商事活动,否则即要被追究纪律责任。

公办教师也应当参照这个规定来执行。所以,公办教师利用课余时间上网课收取费用是不符合规定的。


发现教育之美


不违犯法律,但违犯了规定 。不管是违犯法律还是有关规定,这样做肯定是不允许。不过我认为有些事情是需要用一分为二的眼光去看待。

一、违犯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不管是网络还是现场授课,收取报酬都属于有偿补课。

二、自愿原则。家长主动要求 ,教师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给学生授课,适当收取一些报酬未尝不可。教师也需要生活,教师的时间也是时间,付出了劳动和时间得到一些回报,同时学生的成绩也提上去了。不管是网上授课还是在家里面授课,我认为很正常,合情合理。

三、如果是教师主动组织学生,利用网络授课形式收取费用,实现盈利目的肯定是不允许的。这样做,教师出发点和性质就变了。虽然补课的形式变了,但造成的不良后果是一样的。在利益的驱动下,操作手法有可能会违犯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会出现对没有参加学习的同学会另眼看待现象。这种形式的网上授课,只是换了一个地方,但性质是一样的,必须严令禁止。


健康体育人


公办老师利用课余时间网上授课,收取适当费用,是否合法呢?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是不合法的。



第一,国家严厉打击公办老师,参与或者变相参与课外辅导班。

相当长的时间以来,公办教师直接办辅导班,后来风声紧啦,只好暗地里参与辅导班给他们代课,但是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因为老师们的工资的确不高,但是却要讨生活。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师,或者是更加偏远地方的老师,没办法就在家里办辅导班,当然是家长,孩子,老师三方面共赢的办法呀。

但是,慢慢的办辅导班成了一种风气。一开始办辅导班的教师收费很低,服务很周到,孩子也得到了很好的进步,家长也很欢迎,不过后来,这种正当的奉献精神被扭曲啦,变异啦,成了敛财的手段。

甚至就出现啦家长们所说的,有的老师,重点的不在课堂上讲,而在辅导班讲。以至于孩子家庭的支出,很大一部分都是参加辅导班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国家严厉整顿,这是很有道理的,很及时的。



第二,网络上课也是一种变相的参与辅导班,虽然教的不是自己的学生,但是变相的参与辅导班,如果是免费的,那就无所谓啦,如果是收费的,不管收多少,都是国家不能允许的。

变相办辅导班或者变相参与辅导班,真的,涵盖的范围非常大。因此,应该及时止损,不要让自己踩住了法律的红线,到时候,吊销你的教师资格证,甚至把你驱逐出教师队伍,而且网上曝光你,这是非常不值得的,非常危险的。



第三,也许有的老师想利用自己的知识,进行付费服务,如果不办辅导班,去网上建立一种讲座,这我认为也是可以的。

其实,这种现象,暂时是国家一刀切的,不允许学校老师办辅导班。既然国家有这种规定,我们不管是暂时的,还是长远的,还是一刀切的,我们遵守就是了。

也许有的老师说,为什么大学教师能做的我们却不能做呢?

在大学里,大学教授可以搞科研,可以创办科研转化的经济实体,而我们毕竟是中小学教师,是国家义务教育阶段的,国家给我们开工资,不断给我们提高待遇,我们就要遵守国家的规定。


教育处处春


网络化发展时代当然可以。

教育部门规定是不能有偿补课,不能去其他培训机构上课,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

而网上授课一般是基于平台,所以应该是不属于补课内的,所以这样的上课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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