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嫖娼被抓法律指南,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本文作者:廣東一粵律師事務所 平先進律師

2020年嫖娼被抓法律指南,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筆者在從事律師這個職業後,挺多朋友都喜歡諮詢有關“嫖娼”的法律問題,希望筆者能夠專門寫一篇文章來分析一下“嫖娼”的法律後果,今天在這裡就和大家詳細聊聊關於“嫖娼”的那些事兒!

一、什麼是嫖娼?

嫖娼,是指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即非法的性交易,建立於金錢交易上的性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嚴禁賣淫嫖娼的決定》的規定, 不特定的異性之間或者同性之間以金錢、財物為媒介發生不正當性關係的行為,包括口淫、手淫、雞姦等行為,都屬於賣淫嫖娼行為,對行為人應當依法處理。

二、嫖娼是否有可能涉嫌犯罪?有可能

《刑法》中並沒有將嫖娼入刑,沒有嫖娼的相關罪名,但在特定的情況下,嫖娼有可能涉嫌犯罪:

1、嫖娼的對象系未滿十四周歲的幼女,有可能涉嫌強姦罪:行為人明知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與其發生性關係,不論幼女是否自願,均應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強姦罪定罪處罰;行為人確實不知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雙方自願發生性關係,未造成嚴重後果,情節顯著輕微的,不認為是犯罪。

2、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有可能涉嫌故意傳播性病罪:《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嫖娼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如果行為人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仍與他人戀愛、姘居、通姦的,均不構成本罪。需有營利目的或者放任傳播而進行賣淫、嫖娼為目的。

明知自己患有嚴重性病,出於傷害他人、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故意,與他人發生性關係,致使他人傳染上性病的,不能定傳播性病罪,情節嚴重的應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綜上,嫖娼繫有可能涉嫌犯罪的,希望讀者不要誤以為嫖娼僅可能被行政處罰而已,如果真的因為嫖娼涉嫌犯罪了,到時候可能就是兩眼淚汪汪。

三、嫖娼是否有可能被行政處罰?有可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 賣淫、嫖娼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四、嫖娼是否會留下案底?會

所謂案底,就是公安部門或司法機關對違法犯罪人員進行處罰後,所保留的案件卷宗。嫖娼屬於違反《治安行政管理條例》,不算刑事犯罪。本身是屬於行政拘留範圍,如果公安機關對下達了《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就會有留有案底,這對今後生活會帶來一定的影響,但該案的處罰情況不會記錄在個人檔案裡,只保留下公安部門的檔案室裡。如果有嫖娼案底是不能通過政審的,比如說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都會要求你出示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果你有違法記錄,可能會寫在無犯罪記錄證明上,還有會影響到子女當兵服役。

五、嫖娼被抓後是否會通知家裡人?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應當及時通知被處罰人的家屬。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六、如果老公喜歡嫖娼,老婆起訴離婚會判離嗎?不一定

老公嫖娼,配偶起訴離婚可以作為離婚的一個理由,但最終的法院判決離婚的條件是夫妻感情破裂,在視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嫖娼並不在列。因此儘管老公喜歡嫖娼,倘若老婆以此為理由提起離婚之訴,只要男方堅決不同意離婚,哪怕他嫖娼被拘留或者被收容,這個婚一時半會也是離不了的。

最後在這裡,筆者想要告知大家,嫖娼不僅僅有法律風險和健康風險,還有你未來人生的風險!畢竟,被行政拘留十多天,該如何向工作單位和家庭解釋自己的行蹤。所以筆者希望讀者能夠考慮自己和家庭,潔身自好,不要嫖娼。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