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傳統文化之“名字”的禮儀與稱呼

姓名文化與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同時產生的,從我們中國來說,夏商難以詳考,自西周建國、姬旦制禮,人們給下一代命名的形式開始完備,如日期選擇、參酌條件、遵循格式及宣示申報等形成一整套制度,並作為人生禮儀的重要環節之一。

載諸經典的西周命名制度,大致奠定了漢民族3000年命名禮儀的基本模式,同時給東亞其他民族以程度不同的影響。當然,一方面,它在漫長的歷史歲月中,一些具體細節會發生變化。比如命名的時間,在實踐中便有”三朝命名”、”滿月命名”、”百日命名”、”週歲命名”乃至”發矇命名”等許多形式。另一方面,它還遠遠不能囊括中華民族各個成員所共同創造的、姿采各異的命名習俗。實際上,很多少數民族的命名禮也都各有特色。

中國傳統文化之“名字”的禮儀與稱呼

命名禮儀重點是對“名”的極度重視,所謂”尊姓大名“之”大”,便是這意思的體現。當然,在漢文化圈子內,“名”的使用還有自謙的特點。比如當某甲向某乙請教“尊姓大名”時,循禮的回答,照例是“鄙姓某,賤名某,草字某”,“大名”反而成了“賤名”。因其“賤”義,所以”名”通常在自稱時才使用,顯示一種自謙態度;反過來,稱呼別人時,則只用這“草字”即表字或別號,以體現尊重。

如李白的《與韓荊州書》,起句“(李)白聞天下談士”,這是自稱“賤名”;但當別人稱他時,則用“太白”、“青蓮”等字號。也因為這個道理,當長輩師長直呼晚輩、門生、屬下之名時,尊卑長幼的區別已隱然存焉,所謂“父前子名,君前臣名”。漢晉時期有些重臣或權臣,曾享受“贊拜不名”的待遇,即這些為臣屬者在朝會上與皇帝論事或平時上奏議時,可以不自稱名,這就算格外優待了。

現代命名由於社會信息的豐富性、人們對起名已不如過去那麼隆重,但仍然是爸爸媽媽們對新生命的隆重待遇,也是他們給下一代人的寶貴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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