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之“名字”的礼仪与称呼

姓名文化与人类进入文明社会同时产生的,从我们中国来说,夏商难以详考,自西周建国、姬旦制礼,人们给下一代命名的形式开始完备,如日期选择、参酌条件、遵循格式及宣示申报等形成一整套制度,并作为人生礼仪的重要环节之一。

载诸经典的西周命名制度,大致奠定了汉民族3000年命名礼仪的基本模式,同时给东亚其他民族以程度不同的影响。当然,一方面,它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一些具体细节会发生变化。比如命名的时间,在实践中便有”三朝命名”、”满月命名”、”百日命名”、”周岁命名”乃至”发蒙命名”等许多形式。另一方面,它还远远不能囊括中华民族各个成员所共同创造的、姿采各异的命名习俗。实际上,很多少数民族的命名礼也都各有特色。

中国传统文化之“名字”的礼仪与称呼

命名礼仪重点是对“名”的极度重视,所谓”尊姓大名“之”大”,便是这意思的体现。当然,在汉文化圈子内,“名”的使用还有自谦的特点。比如当某甲向某乙请教“尊姓大名”时,循礼的回答,照例是“鄙姓某,贱名某,草字某”,“大名”反而成了“贱名”。因其“贱”义,所以”名”通常在自称时才使用,显示一种自谦态度;反过来,称呼别人时,则只用这“草字”即表字或别号,以体现尊重。

如李白的《与韩荆州书》,起句“(李)白闻天下谈士”,这是自称“贱名”;但当别人称他时,则用“太白”、“青莲”等字号。也因为这个道理,当长辈师长直呼晚辈、门生、属下之名时,尊卑长幼的区别已隐然存焉,所谓“父前子名,君前臣名”。汉晋时期有些重臣或权臣,曾享受“赞拜不名”的待遇,即这些为臣属者在朝会上与皇帝论事或平时上奏议时,可以不自称名,这就算格外优待了。

现代命名由于社会信息的丰富性、人们对起名已不如过去那么隆重,但仍然是爸爸妈妈们对新生命的隆重待遇,也是他们给下一代人的宝贵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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