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不為員工繳社保?找青島社保代繳保證不斷繳


雖然勞動合同法中規定,公司應為處於試用期的員工依法繳納社保,實際上有很多公司並沒有嚴格遵守。這些公司認為,處於試用期的員工是在考核期,是否能成為正式員工還不一定,所以不願為其繳納社保;同樣在員工看來,如果在試用期去追究社保的問題,很有可能就丟了來之不易的工作。

用人單位為試用期內的員工繳納社保是法律規定的,但如果公司表明不會為你繳納社保,你又很想要這份工作的話,就要另尋他法確保自己的社保不斷繳。因為社保斷繳的影響是很大的,會影響到我們醫療報銷、生育津貼、養老退休金等的領取,也關聯著我們落戶、買房、各種福利補貼的領取。

想要保證自己的社保不斷繳,有兩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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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自己繳納。以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繳納社保,需要帶著相關證件去當地的社保局自行辦理,不過這個繳納的範圍一般有限制,最好在戶口所在地繳納。所以如果是青島本地人,可以自行繳納。

而是社保代繳。相比個人繳納社保,找青島的社保代繳公司更專業更省心,沒有戶籍限制,外地人選擇社保代繳是很方便的,不過青島本地人大都也找社保代繳,主要是省心,限制也少。

法律有規定,試用期是合同期的一個組成部分,所以在試用期內也應該上保險。如果不想自己的社保斷繳,可以爭取一下,讓公司為試用期的你繼續繳納社保。若公司執意不繳,可以考慮找青島當地的社保代繳公司,以維持自己的社保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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