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當“伸手”人,“伸手”必被抓

莫當“伸手”人,“伸手”必被抓

復工復產期間,公安機關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時,對各類違法犯罪依然不放鬆,確保轄區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月27日,陳女士騎電單車到醫院辦事,著急辦事的她下車後匆匆將電單車電源一關,便離開了。誰知當她回來的時候,卻發現電單車不見了。陳女士立即到深圳公安局福田分局通心嶺派出所報警求助。接到報案後,辦案民警立即展開偵查,調取案發現場的公共視頻,根據報案人的描述迅速鎖定了盜竊車輛嫌疑人麥某。

視頻顯示,身上帶著撬鎖工具的麥某騎著單車四處尋找作案目標。騎行至某醫院門口時,他環顧四周發現陳女士的電單車僅關了電源,並未上鎖。於是便順手牽羊偷走電單車,迅速離開了現場。民警經過細緻深入的研判摸排,確定嫌疑人麥某的落腳點位於某旅館。

莫當“伸手”人,“伸手”必被抓

經過十八個小時的蹲點守候,3月3日9點半,辦案民警成功將準備回旅館的麥某抓獲。經調查,麥某為刑滿釋放人員,無正當職業,2月27日當天盜竊後將電單車以500元的價格變賣。經審訊,麥某對其盜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現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當中。

莫當“伸手”人,“伸手”必被抓

福田警方提醒市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出門在外,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離開自己的車輛時,請鎖好您的愛車,並且將貴重財物帶走,不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同時也提醒那些意圖不勞而獲的人,莫當“伸手”人,“伸手”必被抓。而對於收購贓物的人,不但落得人財兩空,花了錢買的贓物會被查扣,而且要是涉嫌違法,還將面臨著被依法處罰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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