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棚改如何补偿?

八块腹肌诸葛亮断公案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生工程。一般提到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多数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也有少数涉及到集体土地的征收。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多区别。

我们在平日的法律咨询服务中,常常听到老百姓这样的问题:“现在国家的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面对这样的问题,我们也只能一次次向大家讲解,国家没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具体要根据不同的省市地域和具体评估情况来确定,网上可查的很多特别具体的数字标准都不能直接参考。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

补偿的构成:3+1模式;3=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1=补助+奖励

根据法律规定,棚户区改造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市场价值的补偿,是不得低于周边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国务院明确规定是以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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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廷征地拆迁律师


据我所知,我们这里的拆迁是这样的,纯棚户区,也就是独门独院的,1、正房房屋按房照上面积的1:1.2计算,然后乘以评估价格就是正房的补偿费用,2、室内装潢等按市场装修价格计算,3、院落的其它建筑按评估价计算,4、空地按政府规定价格计算。5、拆迁后租住补偿金。以上这些加在一起合计就是最后的补偿。

再说一下被定义为危楼的楼房拆迁,按房照上的面积,以1:1.1拆迁,乘以评估价计算,加上室内装潢损失,两者相加就是总的补偿。还有租房补偿金。

说一下评估价,就是委托第三方对房屋的新旧程度进行作价。评估价一般情况下都会大幅度的低于附近新建楼盘价格,有的甚至比郊区的新建楼盘还低。

被拆迁的住户的安置方法多为异地安置,如果住户愿意回迁也可以等,但超过租房时间的不再补偿租金,另外,不愿意安置的可以给现金。

因为评估价远远低于新建楼盘价格,基本上被拆迁的住户很难再住上原来面积的房子,换句话说就是用补偿款根本无法买到相同面积的房子,想要改善自己的居住面积都要自掏腰包。

就说这些吧,其它的就不说了,大家都懂得。


榆树钱77542826


任志强今天在博鳌论坛上“放炮”了,这次对准了“棚改货币化”!

7月23日,任志强在《2018博鳌·21世纪房地产论坛》第18届年会上发表了精彩的演讲。

不过,这一次“任大炮”任志强并没有在现场“放炮”,而是通过视频录像的形式,给广大购房者带来了他的精彩观点!

在视频演讲中,任志强认为:如果棚改“一刀切”的货币化安置,房源(土地供应)供给与住房需求会出现供需矛盾,从而会导致房价上涨。

关于以上这个观点,任志强是这么分析的:在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小城市向大中城市转移,但相关部门在土地上的配置却是错位的(一直到今天,这个问题都没有得到解决),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人口需要一个迁移数量多的地区,但土地供应却反而不足。

同样的,在棚改中,由于一些地区和部分城市使用了“一刀切”的货币化安置,供给和需求之间出现了矛盾,从而导致房价不断上涨。

所以,现在为了避免“货币化安置”助推房价上涨,现在采取的办法是:一部分地区实物安置(以房换房),另一部分地区货币化安置。


我家住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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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这个问题。首先建议你去当地国土局查询下你家房屋现在的土地性质,看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接下来爱土拆迁就给题主分别回复一下上述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及答案

题主问题:在如今的棚改中被征收,应该如何补偿?

答案:如果是国有土地则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如果是集体土地则按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标准进行补偿。

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货币补偿通常是参照就近区位商品房的价格来进行赔偿;产权置换的则标准是相同地段最低拆一平米安置一平米。

集体土地上棚户区房屋征收补偿,一般多发生于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因其已经被纳入城市规划区,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如果是普通农村房屋,那么要看具体补偿方式,比如划地重建就应当提供房屋重置成新价,如果是货币补偿,那么就要参考周边房价补偿了。

第二个问题及答案

题主问题:这种老房产在棚改中补偿的新房子是什么性质的房子?

答案你这种在棚改中补偿的新房子,是正常性质的房屋。


第三个问题及答案

题主问题:如果新房子几年后出售,是否缴纳土地出让金?

答案

以后得到的新房若没有被拍卖过,再次出售则不会有土地出让金。


希望有帮到题主,看到后望采纳!


即明征地拆迁


这位朋友你好,棚户区改造目前很多城市都在进行,棚户区改造就是提高居民的生活居住环境,棚户区改造由于区域不同,政策也有所不同,如果你的房子是在改造之内,要按照你们当地的棚户区改造安置方案进行。

不知道你说的你的老房子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国有土地与集体土地的补偿方案是不同的,集体土地目前的改造方案是按照一户一宅进行,每户宅基地规定在0.25亩计算,多余的土地按照土地征收政策执行。

根据当地的拆迁补偿方案,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最高安置240平方房子,原来宅基地上面的房子以及附属物按照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格进行补偿。另一种方案就是货币补偿,你可以不要安置房,直接结算成货币进行,拿着钱可以自己去买自己喜欢的房子。棚户区改造的原则是先安置后拆迁,由于房源有限,没有地方建安置房,就给拆迁户安置过渡费,让拆迁户搬走后原地建安置房。

如果你们的安置房分下来,可以办理房产手续,你自己有房子住也可以直接卖了。安置房都是高楼大厦了,也就是小区,与以前的个人宅基地不同了,你卖房子是没有土地出让金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也欢迎你和大家关注我的头条号,了解更多的三农信息,了解更多的拆迁补偿政策。





周口视窗


您好,很高兴能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在通常情况下,棚户区一般是指城市城建区范围内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平房搭建区,这些区域的房屋因密度大、年代久、房屋质量差,人均建面小而被称为棚户区。“城中村”房屋虽然一般建在集体土地上,但也存在于城市建成区内,因此一般也是属于棚户区性质的。

各地对棚户区的认定标准有所不同,把行政区范围内符合上述条件的区域分批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项目性质不同,对应的处理方案也不同。棚户区改造,是政府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的是城镇危旧住房,目的是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棚户区居民,提供租赁型保障房。但是“棚户区改造”的适用范围的持续扩大是当下的热点。时在当下,棚户区改造的根本性质在实践运作中有变味的嫌疑,这对于广大被拆迁人来说就越来越难以获得较丰厚的补偿款,一夜暴富的情况就会更加少见,而补偿不合理的情况则持续增加。

《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发布以来,各地区和各地有关部门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新一轮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加快。但是棚户区改造本是为了改善老百姓的居住条件,为什么我们却在有些地方公布的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还是偏低呢?

一些拆迁方在操作棚户区改造的过程中,并不完全是以改善被拆迁人的居住条件为目的,而是为了实现征地开发的目的,增加财政收入。所以这就很容易导致不少地方都是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对进行原汁原味的征地拆迁,甚至以此来为由压低征地拆迁的补偿款,使得“棚改”的初衷适得其反。

还有一些地方会以该地区房屋老旧为理由,全然不顾周边商品房的价格,只顾压低被拆迁人居民房屋的补偿标准,所以在棚改范围内的居民要特别注意,棚户区改造拆迁本身就应该是一种改善性的拆迁,首要宗旨是保障我们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如果补偿不足以让被征收人保持我们原有的生活水准,那就有违法律对此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在棚户区改造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惯用的压低补偿标准的一些方法。如果我们被拆迁人遇到这种补偿不合理的情形,要知道这些都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只是拆迁方压低补偿的借口而已,应该明确地向拆迁方提出我们的主张。如果补偿不公平、不合理,应该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棚户区改造不是拆迁方降低补偿标准的借口,还肩负着充分保障民生的责任,提升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的责任,因此,拆迁方以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压低补偿,您千万不能中了套路。


北京晏清律师事务所


您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杨在明征地拆迁律师


这里正在拆迁补偿



天苍苍雾茫茫


您好,我国的征地拆迁补偿一般分为产权置换或者货币补偿。


袁曼曼征地拆迁律师


棚改政策各地不一,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也不同。请问你房产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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