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说受疫情影响对员工实行减薪30%,这样的决定合理吗?为什么?

平头邓哥


某公司说受疫情影响对员工实行减薪百分之三十,这样的决定合理吗?为什么?


从问题本身,有四个信息点需要梳理。一是主体是一个企业,应该是民营企业;二是计划对员工减薪标准为百分之三十,员工不涉及接触疑似被隔离、感染疾病住院治疗等因素,均能正常上班或网络办公完成工作;三是减薪做法否合理;四是为什么?


1、首先各地方政府政策进行分析。

笔者查阅了相关资料,阅读了上海、北京、杭州、常州、福州所属省份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安排及法律解读。


关于支付工资具体涉及三个时间段

A、1月31日至2月2日延长春节假期期间,按休息日(所谓休息日,如同平时的周末假期。不工作的,不扣钱;工作的,或者安排补休或者按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两倍)支付劳动报酬。


B、2月3日至2月9日延长复工期间,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超市卖场、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及其它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外,其他企业如果在此期间安排员工工作,能调休的就安排调休,不能调休的,要按照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两倍支付,这7天也属于休息日。


C、2月9日至2月28日,各省工资支付政策不同,就待岗(这期间未复工也未安排在家办公)工资支付上海的待岗工资是不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北京是按照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浙江省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生活费;江苏省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福建省是本市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停工津贴。


其次是结合“一部四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意见。(国家政策摘录)


A、支持协商未返岗期间的工资待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B、支持困难企业协商工资待遇。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C、保障职工工资待遇权益。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通过对比、提炼人社部、工会、联合会、协会、工商联及地方政府的人力资源主管部门原则上是鼓励协商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充分考虑了疫情不可抗力因素黑企业带来的经营困难而导致的裁员等情况出现带来的就业压力。

2、从和谐社会角度理性分析此事。

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企业处理好了,能够充分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使得员工更有向心力与凝聚力;如果处理失当,则可能引发劳资纠纷,人才流失,进而不利于企业的运营发展。


企业是大海里行驶的一艘船,每一个员工都是这艘船上的一份子,是船帆;疫情如同一场巨大的风浪,只有大家齐心协力、同舟共济、才能度过难关。


总结:不管依据各地的工资支付条例还是疫情期间的政策性文件,疫情期间的工资待遇问题,协商处理是前提,也是关键。只有在与员工充分沟通、解释、说明,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会减少或避免因为疫情期间的工资支付产生相关劳资纠纷。协商是关键,协商是关键。


兜兜儿爸


题目:减薪措施应该慎之又慎。

由于突发的新冠病毒疫情,使我国的经济建设遭遇前所未有的状况和应对各种复杂问题的艰难。因此,是否需要减少劳动者月薪和其他合法收入,就被提到议事日程上。这个问题,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们可以从两个视角来考察这个敏感的问题。

首先,以发放薪金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出发点进行考察。这次抗击新冠病毒的战役是史无前例的,尤其是武汉封城后,各地都采取了严厉的分级隔离措施,给百行百业造成或大或小的负面影响。有些行业损失巨大,尤其在商业,餐饮,旅游,物流等领域。对于这类损失惨重的企业,短期内适当降低员工的收入也是合情合理,可以理解的。至于减低多少,那得视各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但前提是必须把握短期和适当的原则。当然,有些领域,有些行业,有些单位受到疫情的冲击是有限的。比如互联网中非电商领域企业,大多数石化系统企业,金融证券机构,一般的科研,教育,律师,器械用品检验等事业单位,公务员中的工商,财税,发明专利,政法,监狱(不包括公安)公证单位等。如果这些部门,单位,企业也随之跟进实施减薪措施,显然是不合理,不道德和不可取的。

其次,站在以薪金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工薪阶层的视角来考察。我们必须承认由于各种历史的现实的原因,我国工薪阶层的收入存在各种差异,其中包括行业差异,地区差异,能力差异,职务差异。但不管哪种差异都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都是每个人能够感觉到的。如果因为疫情造成各项事业不同程度的损失,实行一刀切的减薪措施,是不可理喻的。一个月薪两三万的高管高工教授官员与一个月薪两三千工薪的工作人员,能够以同样的百分比进行减薪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一个月薪两三万的人,不但可以经受30%的减薪,甚至再增加30%的减薪,在中国任何地方都可以活得舒适滋润。一个月薪两三千的人,如果将月薪减低30%,月收入就跌进两千以内,在北上广深这样的大都市生活将十分艰辛,十分煎熬。而落后贫困地区的工薪阶层,本来月薪就低得可怜,如果再减低30%薪金,就很难想象他们怎么去面对艰苦卓绝的生存环境。

总而言之,在抗击病毒和复工复产的战役中,尽管国家和企事业单位困难重重,但是,必须保证社会大多数人,特别是最底层劳动者的最起码的生活需求。一切减薪措施,必须慎之又慎,丝毫不能掉以轻心。否则,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建设,对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对正在推进的扶贫攻坚计划,不但于事无补,而且弊大于利,得不偿失。


927书生


首先要明确一下为什么要减薪,是因为没上班减的还是单位安排在家办公的,如果是因为在家里办公没有回公司的,工人也是也提供了劳动的应该正常支付工人工资,如果员工是固定工资,比如月薪5000元,在家办公不得降薪。有些公司的工资构成中含有绩效考核,在家办公,工作效率肯定有所降低,一些需要出差的工作肯定没办法完成了,单位根据绩效考核算绩效工资时相应降低点工资是合理合法。因为受疫情影响,大多数公司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工人说明情况,如果工人愿意降薪,法律上是允许的。这种情况是需要工人签名的,如果公司单方面通知决定集体降工资的是不合法。


广州杜姐


我个人是觉得减薪百分之30的话还好,虽说现在有在家线上办公, 但是在家办公的效率肯定没有在公司正式上班的效率高,人都有惰性嘛,因为疫情公司的话多多少少都会受影响老板也会有损失的,这个也要大家一起克服才能度过这个难关 ,都是相互的,可以理解一下。再者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嘛!还有希望疫情能早点过去,中国加油!



平小果w


个人认为,合理!我人在武汉,就职于浙江一家上市医药公司,经营状况还行。因行业因素以及浙江政府管控比较到位,公司复工也较早。公司近期通知,3月10日起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生活费。收到这个消息时,心里挺堵得慌的,但我并不怨恨公司,公司的做法合法合理,我能够理解。一方面,受疫情影响,除去员工工资之外,公司日常开支也在陡增,比如说医药企业员工进洁净区需要戴口罩,口罩的成本也在陡增;另一方面,如果因疫情封城影响,我不能提供劳动却还按全折发放工资,那样的话好像对提供劳动的同事不太公平。疫情之下,做好防护,自我隔离,不祸害他人同时也是爱护自己,才是当下该做的。此外,开源节流,毕竟手头有钱才能心里不慌,所以我来到了今日头......ps:走过路过的老铁来波关注啊,先行谢过了!


保理小哥


看时间段,在疫情前的工资结算不能减薪包含法定节假日,受疫情影响后对公司员工做出的减薪必须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即2月份工资正常发放xx元,从3月份开始发放不低于地区的生活费,直到疫情结束,恢复正常工资。


谢谢!


芸儿姐影视


这次疫情,给国家和企业及人民造成巨大损失,这是没办法的。在我国,战争,自然灾害,是难以想象和难以避免的。所以,就企业来说,这次对裁员降薪都是很正常的,但企业如何裁员降薪,要根据自己的企业发展和要求,要合理安排,合理调整。同时,要给员工们讲解企业存在的困难,征求员工们理解,给员工们多做思想工作,让员工们关心企业发展,支持企业的调整,因为员工才是企业的财富,企业是员工的依靠。


鹰击长空740


我觉得企业给员工减薪的事情,企业有企业的苦衷,疫情影响巨大,企业无法正常的节后复工,企业开工不足无法进行销售和回笼资金。现阶段能够发出来工资就已经很不容易了,疫情的大环境影响的范围非常广,其实,你我都非常清楚。现在减薪帮企业,疫情过后,企业定会帮员工。


明哥聊金融


这条观点本身无对错,角色不同自然观点不一致。就员工而言,肯定是不希望降低工资收入的,毕竟如果不是为了养家糊口,家有重担在身,我想没多少人愿意去上班。特别是现在的中青年一代,多数有房贷、车贷、保险、养育、赡养等压力,工资少了但这些都是必须要还的,上班族很多也没用额外来源,压力无异于增大很多。

对于公司而言,分两种来看:是到了生死存亡阶段还是仅借疫情降低员工工资来缓解自身压力。如果是生死存亡阶段,我觉得可以理解并同意,毕竟如果公司都没有了,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现在当务之急是活着。如果企业有余额,能平稳度过这次疫情,降低员工工资,不仅没考虑员工及员工家庭的压力,还把公司压力甩锅给员工,失去了员工的信任和忠诚,这样的公司难以做大做强,不是所有的困难都不能逾越,老板还是要有社会责任和担当。


琴格格611


疫情期间,减薪可以,公司出现了困难,作为公司的一分子,有困难大家一起分担,但减薪的幅度不应该过大,不能影响员工的正常生活。

同时,公司也应该出台相对应的政策,患难见真情,等公司度过了疫情过渡期,实现了盈利之后,应该对减薪的员工给予补贴和奖励,取之于员工,用之于员工,行成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