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都市現場綜合陝西青春
庭審現場放在學校
中學生:對我們是個警醒
同學之間日常生活中難免有些小摩擦,有些同學會冷靜化解,有些同學一時衝動就會闖下大禍,甚至動起了刀。
審判長:藍田縣人民法院現在開庭,傳被告人張某到庭。
張某今年16歲,今天坐在被告席上,就因為手裡的這把刀。
被告人張某:我隨身就裝了一柄水果刀,刺向了他的腹部,刺完之後我就很害怕,我就直接回到了家。
被告人張某是名高中生,3月15日的時候,在學校食堂排隊買飯插隊,被受害人牛某指責,被告人覺得丟了面子,在當晚找到了受害人的宿舍進行理論,雙方言語不和,張凱拿水果刀捅傷了牛某。
被告人張某:我當時去找他拿著水果刀,是因為害怕他們宿舍人多,如果發生了其它事可能對我不利。
經司法鑑定,受害人牛某屬於重傷二級,民事賠償已經向受害人支付12萬。今天這起高中生故意傷人案在藍田城關中學開庭,因為涉及未成年人,藍田法院利用模擬法庭還原事件,對此案進行了宣判,兩百多名師生在座旁聽。
女學生:我覺得為了這點小事和同學發生衝突沒有必要。
男學生:對我來說是個警醒吧,我以前也有過類似的事情。
審判長:被告人張凱犯故意傷害罪 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又六個月宣告緩刑兩年。
雖然庭審是模擬法庭,但是這個案件是真實案例。同學們在日常生活中,這種事情很有可能發生,想通過這個庭審告訴同學們遇事要冷靜。
小編寄語:對於此事您是怎麼看的呢,可在下方發表評論,我們共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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