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銀齡講學計劃實施方案》,
從今年起,面向社會公開招募一批優秀退休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高級教師等,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講學,發揮優秀退休教師引領示範作用,為農村學校提供智力支持,幫助提升農村學校教學水平和育人管理能力,緩解農村學校優秀師資總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矛盾,促進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實施範圍
以縣為基本單位,主要是國家確定的連片特困地區縣、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深度貧困縣,貧困的民族縣、革命老區縣、邊境縣以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困難團場等,重點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傾斜。受援學校為縣鎮和農村學校。
招募人數
2018—2020年,計劃招募10000名講學教師。
資格條件
申請銀齡講學計劃的退休教師以校長、教研員、特級教師、骨幹教師為主。年齡一般在65(含)歲以下,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身體健康、甘於奉獻、不怕吃苦、作風紮實;教育教學經驗豐富。講學教師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教師職稱,以高級教師為主。原單位返聘退休教師工作不列入銀齡講學計劃。
崗位職責
按照“需求為本、形式靈活”的原則,招募到的講學教師可以根據自己的專業特長開展以課堂教學為主的講學活動,同時也可根據受援學校的教育教學需求進行聽課評課、開設公開課、研討課或專題講座,指導青年教師、協助學校做好教學管理和開展教研活動等豐富多樣的講學活動,發揮示範和輻射作用,帶動提升受援學校教育教學和管理水平。
講學教師服務時間原則上不少於1學年,鼓勵考核合格的連續講學。各受援縣教育局與擬招募講學教師簽訂銀齡講學服務協議,協議一年一簽,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正式簽約前,講學教師需提供近六個月體檢報告。講學教師服務期間,由受援縣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不按協議要求履行義務的,或因身體原因不適合繼續講學的,予以解除協議。
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由省級教育部門負責,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和“定縣、定校、定崗”原則,從受援縣教育學校實際需要出發,招募講學教師,結合講學教師專業特長,選準學科專業。按下列程序進行:(1)公佈需求;(2)自願報名;(3)資格審核或遴選;(4)公示公佈;(5)簽訂協議;(6)上崗任教。
經費保障
講學教師服務期間人事關係、現享受的退休待遇不變。按月發放工作經費。工作經費主要用於向講學教師發放工作補助、交通差旅費用及購買意外保險費等補助。講學教師工作經費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按照年人均2萬元標準共同分擔。
政策保障
受援縣要為講學教師提供週轉宿舍,配備必要的生活設施。講學教師因病因傷發生的醫療費用,按本人醫療關係和有關規定辦理。對於講學期間表現優秀的,在評優表彰等方面優先考慮,可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於講學期間考核不稱職或存在問題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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