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首張“罰單”:騰訊旗下財付通因多項違規遭央行處罰40萬元

日前,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發佈一則行政處罰信息公示表。據披露,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財付通”)因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被罰40萬元。

2020年首张“罚单”:腾讯旗下财付通因多项违规遭央行处罚40万元

與此同時,時任財付通風險控制部可疑交易監測中心副總監的周治明因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人民幣2萬元。

資料顯示,財付通為騰訊旗下第三方支付平臺,由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持股95%,法定代表人馬化騰。2005年4月財付通平臺正式上線,2011年5月獲得央行首批第三方支付牌照,2012年4月獲得基金支付牌照,2013年8月聯合微信發佈微信支付。

實際上,此次並非財付通首次被罰。

2017年5月,財付通因未嚴格落實《非銀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處以罰款3萬元。

2017年11月,陝西省嵐皋縣人民法院披露,騰訊旗下的第三方支付平臺財付通因不協助執行被處罰40萬元。法院認為,財付通公司作為從事信用業務的金融機構,有協助法院查詢、凍結、扣劃被執行人存款的法定義務,更應有懲戒失信、共建誠信的社會正義與擔當。

2018年7月外匯管理局通報的外匯違規案例顯示,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財付通未經備案程序為非居民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且未按規定報送異常風險報告等資料,違反《外匯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根據《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被處以罰款60萬元。

2019年8月,財付通因違反支付結算管理和金融消費權益保護相關制度,被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警告,並處罰款149萬元。(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