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黃澤鎮原黨委副書記金豐來被提起公訴

嵊州市黃澤鎮原黨委副書記金豐來被提起公訴

2020年3月4日,嵊州市檢察院依法對嵊州市黃澤鎮原黨委副書記金豐來以涉嫌受賄罪、貪汙罪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豐來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起訴書指控:2009年至2019年,被告人金豐來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騙取公共財物數額較大;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併為他人謀取利益。被告人金豐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貪汙罪、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金豐來簡歷

金豐來,男,漢族,浙江嵊州人,1975年11月出生,199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


2005.10-2007.10 嵊州市崇仁鎮政府升高片幹部;


2007.10-2010.11 嵊州市崇仁鎮政府升高片總支委員,2008.05崇仁鎮人武部副部長;


2010.11-2011.09 嵊州市崇仁鎮人武部副部長兼信訪辦副主任;


2011.09-2015.02 嵊州市谷來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政法、民政);


2015.02-2018.12 嵊州市黃澤鎮黨委委員、人武部長;


2018.12-2020.1 嵊州市黃澤鎮黨委副書記(政法);


2019.11 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


2020.1 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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