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病危,想要將所有財產全部通過立遺囑的方式由外孫繼承,但其配偶,女兒健在,請問這種方式合法嗎?

用戶68056351


你好,根據目前的法律規定,任何人都可以在生前訂立遺囑,將自己的財產指定某一個人繼承,只要該遺囑是合法有效的,那麼立遺囑人去世之後,就應當按照遺囑執行。所以婆婆完全可以立遺囑將自己的財產給孫子。

只不過由於外孫子不是法定繼承人,所以這種情況下,婆婆給外孫子的遺囑應當屬於遺贈,按照法律規定,受遺贈人必須在兩個月之內,以明確的方式表示接受遺贈,該遺贈才能有效,如果超過兩個月沒有做出這種明確接受的表示,將視為放棄遺贈!

所以只要外孫子拿到這個遺囑之後,一定要向其他法定繼承人說明他準備接受這個遺贈,如果他沒有在兩個月之內做出這種表示,其他繼承人有可能對遺囑的有效性提出異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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