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歲了,現在開始發奮讀書改變命運和家人生活還來得及嗎?

法律天天道


當然可以,任何時候開始都不晚,不是雞湯。

一、最好的時間是現在。

我是35歲的時候打算要參加司法考試,到了這個年齡一定要選擇那種,學起來很難,需要花費很多功夫,但含金量非常高的一些資格證書。

等我考拿到資格證之後,我的職業通道開始變得寬廣。我自己可以選擇繼續待在企業裡,或者我可以轉行當律師。

二、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回報。

繼續待在企業也並不是還從事自己的行政工作,而是可以去法律部門,去做專業的事。

做專業的事情收入當然要比做普通的工作要相對來說高。而且能你會得到更多的尊重,職業方面也會有更好一點的上升通道。

三、榜樣的力量。

你要如何改變命運呢?我覺得一方面來說是自己收入的提成,另一方面自己以身作則,給晚輩或者說給自己的同輩看,很多時候家族裡面某一個人的榜樣的力量是非常強大的。

用你自己努力的,積極向上的,而且能通過自己改變自身命運的這樣一種方式去帶動影響你家族的人。這何嘗不是在改變家族的命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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