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15】2019德陽消費維權經典案例——買車變租車,戶主不是我

買車變租車 消委來維權

案情分析

2019年11月26日,德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旌南分會(以下簡稱旌南分會)接到消費者郭女士投訴,稱其在某汽車銷售網站(以下簡稱經營者)上定購了“長城哈弗”家用小汽車2輛,價款總額20.2萬元,但在交納4萬元首付款提車時,銷售人員才告訴其必須將戶上在該公司,消費者不認可此事,遂提出退款要求,經營者拒不退還4萬元首付款,在雙方協商無果的情況下,郭女士請求旌南分會幫助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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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過程

旌南分會接到投訴後立即展開調查,經初步調查,投訴人郭女士和侄兒是中江人,於2019年11月21日在網上訂購買2輛“長城哈弗”家用小汽車(分別屬於郭女士及其侄兒),郭女士與經營者簽訂了電子告知書形式的協議,但並沒有簽訂書面購買合同,經營者在郭女士付款前未告知其車輛所有權前期的歸屬問題。在瞭解基本情況後,旌南分會認為,消費者和經營者雖簽訂了告知書,但未簽訂正式的購買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均未明確,消費者在購車時不仔細瞭解經營者銷售模式,簽訂協議時未仔細查看協議條款,經營者未提前告知車輛所有權、使用權問題,涉嫌侵犯消費者知情權,致使消費者在不完全瞭解的情況作出了不理智判斷,雙方均存在過錯,經營者應當退還消費者部分首付款。但雙方在退款比例上分歧過大,無法達成一致,經多次調解,雙方同意經營者扣除購車款的3%後退還其餘首付款。

執法人員維權辦案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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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郭女士對維權辦理結果非常滿意,特意為我局送上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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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警示

德陽市消委會提醒廣大消費者,在接受汽車融資租賃服務時,不要被超低的首付款吸引而衝動消費,要仔細看清合同條款,瞭解運營模式,想清楚能否接受汽車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問清購車所需的總費用,貨比三家,結合自身的經濟情況和還貸能力作出科學、理性的消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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