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不交物業費,惡意停車堵門怎麼處理?

馮潘


說一下看到的真實事例。去年6月初在本小區地庫門口發生的事,當時晚上8點多,有一個人開車要進入地庫,由於門禁系統不識別其駕駛車輛不能放行,該駕駛員就破口成髒罵值班保安,並下車要打保安,保安往後退了有5~6米還在邊罵邊追打,保安吹響了哨子,值班室4名保安提著盾牌和防暴杈增援,該駕駛員還在罵人打人。保安一起上三幾下就治住了,用盾牌壓在地上,“松骨緊皮”肯定是免不了的。折騰了有10分鐘圍觀的人不少,堵了有近百輛車。隨後保安報警處理。據說是警方以擾亂社會秩序和酒駕對該駕駛員拘留了較長時間,給保安賠了醫藥費和誤工費。

本小區地面汽車電動車進入不了,地庫車位只賣不租,也不設臨時停車位。就是有車位錄入的是A車信息,開B車也不能進入。除非是重新錄入新車信息了。

從此以後再沒有見到有人惡意堵車庫道路的事情發生。


風冷胡楊林


這種情況幾乎在每個小區都上演過,極個別業主為了一己之私,惡意堵塞小區出入口,也是小區消防通道,甚至還有發生毆打值班保安的事情。根本原因就是想拒繳物業費或者停車費,以流氓無賴耍橫鬥狠方式來脅迫綁架物業公司和其他業主,嚴重破壞正常的小區秩序。

小區是大家的小區,不是哪一個人的小區。凡是以極端方式綁架大家,犧牲大家的公共利益,擾亂破壞小區的正常秩序,影響別人的正常出行,都是千夫所指,人人喊打的。

此種行為為嚴重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有擾亂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營業、醫療、教學、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等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遇到這種情況必須第一時間報警,由警察介入處理。

無論有什麼矛盾或糾紛,都只能通過合法的途徑去解決,法院只支持合法維權,絕對不支持違法的維權行為。

現在有專業的移車器,在車主違法堵塞門口的時候,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相關管理職責,可以將違停的車輛移置不影響交通的位置。

發生這種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行為時,現場保留好視頻音頻證據,然後可以直接將這種流氓無賴業主直接起訴到人民法院,法院也會追究當事人法律責任的,絕對不要姑息遷就,對於壞人壞事一定要敢於鬥爭,否則只會助長歪風邪氣和囂張氣焰。

我們以前處理過小區幾起這種事情,車主都被追究了法律責任,其中有個堵門的業主還被其他要開車出門的業主給打了,旁邊的業主都說打的好,後來就沒有這種事情發生了。法治社會,由不得流氓無賴撒野,否則必將為自己的愚蠢行為付出代價!


楊君波2018


業主有權拒交物業費,但你不能惡意停車堵門,業主與物業有糾紛,應通過業主委員會和物業協調溝通解決或通過其他合法途徑解決,不應一時頭腦發熱採取過激行為,更不應釆取以車堵門來影響整個小區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的行為。不管業主他是什麼理由,其行為己構成擾亂社會公共場所秩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因為其行為己影響了整個小區無法正常運轉的生活秩序,如果物業在和業主協商無果的情況下,第一時間拍照取證,然後報警處理。如果由於堵車造成其他業主發生財產或是人身傷害(急救或是救火不暢)。其他業主和物業,可以依法起訴這位堵住大門的業主,要求賠償。



星迴歲末


首先明確一點,業主不交物業費,是業主惡意停車堵門,還是物業惡意停車堵門,我想業主不交物業應該不會再惡意停車堵門了,最有可能的應該是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惡意停車堵門。

如果是物業惡意停車堵門,物業做法是不妥的,甚至有可能涉嫌違反法律法規,因為物業同時侵犯了其它交物業費的業主的正常通行的權利啊,現在是法制社會,不管是業主還是物業公司都應該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

我們在探討一下,業主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應該怎麼做,其一,上門通知業主應該交物業費了,做好業主的解釋工作,和了解業主不交物業費的原因。其二,知道業主不交物業費的原因後,分析是物業自己的原因還是和業主對物業有誤解,或是業主沒有原因就是賴著不交。如果是物業自己的原因,那物業就要自己改正,如果是物業的原因導致了業主的損失,那物業就要賠償,可以適當減免物業費。如果是業主和物業有誤解,那物業就要做好解釋工作,出具有利的證據。得到業主的諒解。如果是業主賴著不交,我們可以多次告知業主,業主還是不交,物業可以到當地的人民法院起訴業主,追繳物業費。我相信如果物業這樣做,沒有做不好的物業,也沒有收不上來的物業費。堵門只會激起物業和業主更大的矛盾,導致後面的工作更不好開展,物業費更難受,如果真有這樣的物業公司,我相信這種公司也走不遠

我們再來探討一下,業主不想交物業費的原因,其一,業主沒有理由,就是不想交,那麼物業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你了,甚至,你還需要繳納違約金。其二,物業有做的不到位的地方,那麼業主可以拍照保存,做為以後的證據,可以讓物業減免物業費,就算以後到法院了,這些照片也算是證據啊,你可以直接找出物業的不作為,沒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標準執行,找出證據,做好保存,找物業協商,當然物業不作為的那部分你可以不交,其它部分的物業費也還需要交。

所以停車堵門是解決不了問題的,更甚會激化矛盾,最終還是物業利益受損。


大明0113


為什麼很多物業把自己擺在爺的位置?那就是因為大多數業主遇到事情,都是事不關己,看看熱鬧,不論是誰的不對,業主都應該幫助業主,主動維和找出原因,解決問題,之所以業主是孫子那就是一個物業去對付一個業主的時候,眾多業主只是看著熱鬧,等著結果,最終步入了孫子的行列。


迎著海風的路亞


我們不要片面地看到業主不繳物業費和惡意停車,在這事的背後不知有什麼隱情。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對於這個複雜的局面需要主管部門或派出所調查後才能反映雙方之間矛盾一面。現在我覺得不論是物業或者業主有矛盾,有問題無處訴說,無組織協調,無人管,久而久之才會做出這種偏急的行為,社會上很多事情不是為了一件小事,演變成犯罪違法的行為,就是無人管導致惡意事情的發生。為了制止惡意的事情發生,我呼籲有關單位,有關部門,必須有所作為,從人民群眾利益最大化為前提,必須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用戶6309098888813


應該拘留、罰款


用戶3267471917956


要搞清楚什麼情況業主不交物業費,是物業不作為嗎?當然作為業主,不交物業費是不對的。長期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有可能對你停水停電,甚至法院起訴追繳物業費。惡意堵停車場入口,這種是極端行為,影響到別人,堵門車主也有可能以騷亂公共治序,被行政拘留。如果對物業有意見或者不滿,可以發起更換物業公司的程序,超過小區3分之2業主同意就可以,或者小區業主自行管理,千萬不要做出一些非理性行為。


李威利斯


人的這張嘴怎麼都能說;看你站在那個角度說;一味單純指責業主不交費的不用說物業一方;單說物業費想問一下憑什麼交?物業公司在小區幹什麼了?物業進小區不是業主們請來的;誰代表了全體業主意志?物業進小區幹什麼了?小區公共資源全佔;公共資金全貪;剷除公共綠地建停車場向外出租;…………維權;舉報;投訴;對之公堂只是一句話;讓業主維權玩笑話你什麼時候看到過業主和物業打管司業主有嬴過的嗎???業主維權那什麼維權???


南城老叔


不取消物業,社會矛盾越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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