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上午,由菏澤市成武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全省首例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案 ,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在成武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2020年1月9日,被告人田某某乘坐D3084次列車從荊州前往漢口,再乘坐T182次列車從漢口至商丘,並於同日從商丘回到成武縣大田集鎮田塔村的家中。
1月20日,田某某出現發熱、乾咳、乏力等症狀,隨即到本村衛生室就診。
1月22日,田某某到大田集鎮醫院就診,醫護人員詢問其是否有武漢接觸史,田某某予以否認。
1月23日,田某某被收治於成武縣人民醫院呼吸內科,治療期間仍故意隱瞞治療史、武漢接觸史、發熱史,隨即被安排入住普通病房。
1月25日,田某某被戶籍所在地的鎮政府追查到其從湖北迴成武的行程,田某某和家屬仍對上述事實予以否認,當日下午田某某被轉移至感染科病房。
1月26日上午,田某某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2月8日,田某某經治療病癒,當日,成武縣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對其立案偵查,並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
2月23日,田某某被解除隔離。
2月24日,成武縣公安局以田某某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移送成武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田某某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拒絕執行防疫機構提出的防控措施,故意隱瞞自己的行程、病情和密切接觸人員等情況,前後共造成37人被隔離,引起新冠肺炎傳播嚴重危險,嚴重危害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庭審理後當庭宣判,被告人田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宣判後,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策劃 | 趙 青
審核 | 王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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