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縣實行統戰委員離崗報備工作制度

黃河新聞網長治訊:近日,沁源縣委統戰部制定出臺《關於進一步規範統戰幹部離崗等事項報告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確要求統戰委員因個人工作調動、職務調整等原因離崗,須預先向縣委統戰部辦公室報備,並做到以下三項具體要求:一是離崗前,要書面向縣委統戰部遞交離崗報告,說明離崗原因,並填寫報備單。二是要向繼任者做好統戰業務移交工作,履行好移交手續。如暫時沒有繼任人員,要做好有關業務資料、固定資產的保存整理歸檔,待有繼任人員時再行交接。三是要保守工作秘密,對涉密資料要及時封存移交或者按規定銷燬,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趙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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