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族黨”被禁,輿論拍手稱快,這個細節大有深意!

9月24日,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宣佈,行使香港《社團條例》賦予的權力,禁止“香港民族黨”在香港運作。消息一出,國務院港澳辦、香港中聯辦紛紛回應,輿論拍手稱快、一片叫好。

“香港民族黨”被禁,輿論拍手稱快,這個細節大有深意!

▲香港特區政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

所謂“香港民族”,在歷史、憲制和現實中從來不曾存在過,完全就是子虛烏有、憑空捏造的概念。以此為名創立的所謂的社團,用心昭然若揭。

2016年3月28日,“香港民族黨”成立,其綱領包括:建立獨立的香港共和國;以香港民族利益為本位、鞏固香港民族意識、支持並參與一切有效抗爭等。此後,其召集人陳浩天還曾經多次公開表示,會以一切有效的方法,包括使用武力以至武裝革命、滲透社會各界等,以爭取‘香港獨立’。實際上,社團成員也在大力踐行綱領,只是這一明顯《基本法》的社團,必然會步步遇阻:

●2016年3月,“香港民族黨”社團成立,公司註冊處表示因為“政治原因”,不接受註冊。因此,所謂“香港民族黨”,連政黨也算不上。

●2016年7月,召集人陳浩天被新界西地方選區選舉主任裁定,違反香港《基本法》及不符合立法會條例規定,參選立法會提名無效。

●2016年9月,“香港民族黨”前往中學附近,派傳單宣揚“港獨”。教育局回應,任何“港獨”主張或活動,均不應在校園出現。

●2016年12月,勾結“臺獨”勢力,陳浩天在臺灣宣傳“港獨”,期間遭遇抗議,被人怒斥“漢奸賣國”。

●2017年6月,該社團計劃發起“港獨”集會,警方引用《公案條例》,發出“禁止集會通知”。

●2018年2月,陳浩天就有關2016年立法會參選資格提出的選舉呈請,被高等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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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天系“香港民族黨”召集人,圖自香港《星島日報》。

回顧“香港民族黨”違法發展這一路,就是跳樑小醜不斷蹦躂、又不斷被規訓的過程。這個反動社團,基本上可以說從未壯大過。在立黨之初,召集人陳浩天表示,成員以20多歲為主,包括大學生、剛畢業人士等,大概有30至50人。而據香港媒體,所謂“香港民族黨”“來來去去也就10個人左右、影響力很小”,其發言人也不過是一個欺世盜名、不知所謂、倒吊也沒有半滴政治墨水的小丑。

如此力弱的反動社團,在香港特區及民眾的圍堵之下,居然還能維繫2年多,想來也是殊為不易了。這其中,某些外國反動勢力或明或暗的支持是續命關鍵。香港保安局長在詳解其行徑時就提出,“香港民族黨”多次到海外聯繫外地組織,尋求合作和支持。比如,在今年8月14日,香港外國記者會就曾公開為陳浩天搭臺,讓其當眾表演了一出大肆指責北京、鼓動“港獨”,並公然向西方“求救”的戲碼。

事實說明,某些勢力想搞亂中國、分裂中國之心雖然不死,但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絕大部分國人皆渴望和平穩定的環境,在祖國統一已成共識、維護祖國統一力量越來越強的當下,“港獨”空間只能越來越小。若再有人蠢蠢欲動,那麼“香港民族黨”的結局,更是最好的警示。此次是香港自1997年迴歸以來首次行使《社團條例》,但絕對不會是最後一次。更何況,加快基本法第23條的立法進程的聲音,也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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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

在“香港民族黨”被禁的事件中,另有一個細節值得揣摩。早在7月17日,香港警方就送上超過700頁的文件,詳細記錄“香港民族黨”自創立至今年5月的“播獨”言行,建議保安局長李家超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按程序,一旦21日保安局局長做出決定後,“香港民族黨”仍有權在30日內向行政長官及行政會議上訴。行政長官可會同行政會議確認、更改或撤銷該命令。

如今,行政長官的選擇天下皆知。不過,在這日期選擇上,倒也是很用心了——

9月24日,中秋佳節,月圓人團圓。而每個中國人,自然也希望祖國團圓。在這天處理“港獨”分子,不僅合法合理,還非常合情。在涉及祖國完整這大是大非的問題上,沒有人會聽之任之。那些仍想著“獨”害祖國的反動分子,可看明白了麼?

“香港民族黨”被禁,輿論拍手稱快,這個細節大有深意!

*本文由樹木計劃支持,長安觀察出品,首發在今日頭條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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