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了 戀愛期間的支出能要回來嗎——河北黃驊法院調解一件借貸糾紛案件

“這三塊五毛八的轉賬,也是借款嗎?”

“是啊,都是她借我的。”

二十出頭的小夥子小兵,拿著上千條微信轉賬記錄來起訴,要求一個同齡的小姑娘小娜償還借款29727元。

法官覺得這個案子並非尋常的民間借貸關係,“你主張的數額有零有整的,有借條嗎?”

“沒有借條,但是她承諾都還我。”小兵說著拿出了幾張微信聊天的截圖,其中一張有對方表述 “這些錢,我一定會還你的” 。

小兵陳述,他和小娜都是在校大學生,基於朋友關係,多次借錢給對方,仔細梳理微信轉賬記錄,統計具體數額為29727元。小兵提交法庭的證據,是一沓微信支出記錄和幾頁微信聊天截圖。

細心的法官發現,微信聊天截圖中,小兵對小娜的備註為“媳婦”。隨後,法官與被告小娜取得聯繫,小娜稱二人曾是戀人,關係維持了半年後分手,小兵主張的近三萬元錢確實是花在她身上了,包括日常開銷和部分借款。小娜很氣憤:“戀愛中男生給女生花點錢多正常啊,現在鬧掰了就要全部要回去嗎?”

庭審前,法官多次主持調解,但是原告小兵並不情願,堅稱是普通朋友之間的借款,不做任何讓步。小娜起初有意接受調解,後來不接電話有意逃避,開庭時也未到庭。

法官如期開庭。庭審中,原告小兵提交的主要證據還是一沓子微信支出記錄,其中有整千整百的數額,但絕大多數是百元以下有零頭的小額支出。數額較大的幾筆,有微信聊天記錄佐證,是小娜明確借去買火車票等借款,但是數額較小的這若干筆,小兵解釋是小娜買飯等日常開銷借的錢。法官注意到,聊天記錄中“親愛的”之類的稱謂很多,但小兵還是堅稱就是普通朋友關係。

法官庭上向小兵釋法:“民間借貸案件,審理的焦點有二,首先是雙方借貸的合意,實踐中以借條最為常見,其次才是借款的交付。現在你提交的主要證據只是交付,能夠證明有借貸合意的借款並不多,你應提交更充分的證據證明你們的借貸合意。”小兵表示確實沒有借條,當庭能提交的聊天記錄也不全,庭下會補充證據。

閉庭後,法官對小兵語重心長的說:“小夥子,你們之間曾經戀人的關係很明顯,而且庭前和小姑娘的溝通中她也承認了這一點,你希望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那麼你對法庭應該有最起碼的誠信。”小夥子點了點頭,“是的,我們確實是好了一段時間”。

法官繼續勸解,“從庭審情況來看,並非所有的支出都是借款,法庭最後能認定多少尚是未知數,但基於你們這樣的年紀,基於曾經的關係,心平氣和地調解不是更好嗎?畢竟有曾經的情分,調解中各讓一步,何必反目成仇。”小兵終於聽進去了,同意庭後調解。

庭後,法官嘗試用不同的手機號碼與被告小娜聯繫,終於有一次接通了電話。“小姑娘,逃避不是辦法,你現在還在學校,我們要找你其實很容易,但是感覺沒必要把事情鬧大,你說呢?”小娜態度也誠懇了許多,並表示願意配合法庭。

“從現在小兵提供的證據來看,確實有你借的錢,但是具體數額還沒有認定。不管是你借的還是他主動為你花的,我粗略的算了一下,半年時間各種支出近三萬塊錢,平均一天一百多,你的日常開銷也確實是大了一些,他當初這麼寵著你也證明你們當時關係很好。你們最後沒有走到一起,你站在他的角度,難免會覺得吃虧了吧?”小姑娘焦急的說:“我願意還他一部分,但是一次性拿不出太多,我每個月也有兼職掙的錢,我可以按月還的。”基於雙方同意調解的態度,法官繼續組織調解。

基於公平原則考慮,法官本著各負擔一半的方案為雙方調解,雙方也都同意了。同時考慮到小娜還是個學生,一次性支付並不現實,調解方案定為每月償還1250元,一年內償還完畢15000元,小娜表示這是她能承受的範圍。

調解當日,二人沒有怒目相向,沒有針鋒相對,小兵表示如果小娜某個月資金緊張了可以緩一緩,他不會緊追不放,小娜表示一定會按期履行。最後,法官仍不忘囑咐二人當前還是要以學業為重,二人向法官鞠躬道謝之後才離開法庭。

【法官說法】

戀愛期間,一方對另一方經濟上的支出,分手後能否要回去呢?一句話概括,如果是借款,可以要求返還;如果是贈與,一般情況下是不能要求返還的,除非是附義務的贈與而對方沒有履行相應義務。

本案中,微信紅包或者轉賬如果能明確是對方借的,那麼可以認定為借款。但實踐中,就像小兵一樣,多是男方為了維持和女友的關係,用於吃飯、看電影等小額日常開銷,是心甘情願的一種物質付出,應認定為贈與。另外,在生日、情人節等特殊日期或者1314、520等特殊含義的支出,即便數額再大也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從本案引申一步,如果男方是以結婚為目的與女方交往,按照女方的要求支付大額財物的行為,則屬於附義務的贈與,即大家俗稱的彩禮,婚前分手的話男方可以撤銷贈與,在知道撤銷原因一年內主張對方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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