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說:離婚前,前夫轉移了所有共同財產,我卻被他哄得團團轉

小說:離婚前,前夫轉移了所有共同財產,我卻被他哄得團團轉

拿著離婚協議,我蹲在路邊哭地稀里嘩啦。

  我怎麼都沒想到,三年的婚姻只換來一紙離婚協議。

  杜應林或許預料到會有這一天,早早兒地將夫妻共同財產轉移,我卻像只閉塞的金絲雀被他哄地團團轉。

  我不知道自己在路邊哭了多久,直到我媽打來電話,問我下飛機沒有,我才停止哭泣。

  我沒告訴我媽我被迫離婚的事情,只說丫丫需要在老家多留些日子,因為我和杜應林要去趟國外。

  杜應林經常出國處理國際case,我媽也沒懷疑,而且丫丫很乖巧,我父母巴不得丫丫多陪陪他們。

  在電話裡,丫丫用稚嫩的嗓音翁聲翁氣地喊著,“媽媽,寶貝兒不在你身邊,你要好好照顧自己哦……”

  我的眼淚吧嗒吧嗒地往下掉,同時也有了戰鬥下去的動力。

  男人沒有就沒有吧,我還有女兒,我不能因為一個渣男不顧女兒的未來。

  我迎著初夏的涼風擦掉眼淚,爬上公交。

  我沒有拿杜應林打發要飯般給的五千塊,而是翻出我五年前辦的卡,卡里有我工作時存的八千塊錢,結婚後因為杜應林每月都有給充足的生活費,卡里的錢一直沒動過。

  八千塊,必須要支撐到我找到工作後第一個發薪日,很緊張,我住不起一百多一晚的賓館,只能來Z大附近找便宜的住。

  Z大後門有一些小旅館,外面看著破破爛爛,裡面的設施卻很齊全,還便宜,Z大父母來看孩子,大多住在這裡。

  一年沒來,街道兩旁的牆上四處都寫著拆字。

  我走進一家我父母曾住過的小旅館,望著對面牆上的拆字問店主,“阿姨,這裡的鋪子都要拆嗎?”

  “拆什麼拆,別人願意拆,我這裡是絕對不會拆的。”店主討好地問,“小姑娘,住店嗎?做活動,住兩天送一天,一天五十塊。”

  “住兩天送一天!”我吃驚地瞪大眼,住一個月不是才一千塊?比租空房還便宜!

  “對,要是你能一次交二十天的,我再送你一天。”店主見來一個動心的,趕緊加大贈送力度。

  “……”我有些擔心,也太優惠了吧?“該不會快拆遷,想套我們點錢吧?”

  類似美容院健身房辦完卡,過不幾天,店鋪卻關門的事情,電視可沒少報。

  “小姑娘,你瞎猜什麼,就是因為到處寫著拆字,影響我這裡的生意,我才要搞那麼大的活動,我和我老頭子就指著這家小旅館生活,怎麼可能讓人拆掉。不過,雖然做活動,有些事還是要提前告訴客人,有贈送的房間,要十天才洗一次床單和被套。”

  “十天清洗一次被套倒是可以接受,只是我還是擔心拆遷的問題。”我嘴上說擔心,心裡已經在暗暗計算租房和住旅館的開銷。這裡是三環邊上,交通便利,租房還要繳各種費用,一個月下來一千塊肯定不夠。

  “小姑娘,我在這裡開旅館少說也有二十年,都是Z大學生的父母住,怎麼可能騙你,你要實在不放心,就兩天一交,只是不能多贈你一天。”店主似乎有些惱了。

  我思來想去,最終遞給店主一千塊,“還是住一個月吧。”

  五十塊,足夠我給丫丫買一個新的芭比娃娃。

  店主這才眉開眼笑,一邊開單,一邊說,“小姑娘,你放心,我們這裡絕對有信譽。”

  我接過收據和鑰匙,拎著行李準備上樓,卻被門外嘈雜的腳步聲吸引了注意力。

  我轉頭的功夫,從門外湧進來幾個男人,人高馬大,表情很兇。

  “你們又來幹什麼,我說過不賣,就是不賣!”店主憤怒地對著那些人吼。

  “老太太,這次可不是讓你賣旅館,你兒子已經把旅館抵押給我們。”從那些人背後走出來一個穿西裝的男人,手裡拿著一張抵押單。

  我暗暗靠一聲,都抵押出去,卻誆我來住,真是走到哪裡都被人當笨蛋。

  我糾結著要不要向店主要回一千塊。

  “我兒子是我兒子,房產證上寫的是我老頭子的名字,又不是我老頭子抵押的店,我不認。”店主看都不看抵押單。

  “自古子債父償,你兒子欠我們銀行一百萬,又沒有別的資產,只能用這家店抵債。”西裝男手指在櫃檯上敲打著,“今晚我連拆房的人都帶來了,這家店勢必要拆的,不想被傷到,就趕緊離開。”

  “不準拆!”女店主嘶吼一聲,雙手護小雞般擋住樓梯,“誰敢動我的店鋪一下,我就死給他看!”

  強拆我在電視上見過很多,沒想到自己竟然有機會親身經歷,我肉疼才交的一千塊,又不忍心雪上加霜問店主要回錢,只能糾結地站在門口。

  西裝男兩眼一眯,對身後的人下令,“去,把老太太拉開。”

  上來兩個目光兇狠的人,粗魯地去拽店主的胳膊,店主淒厲地慘叫,“殺人了,謀殺啊……”

  我有種心有慼慼的感覺,衝動地張口,“住手!”

  西裝男這才注意到我的存在,擰著眉頭,“這位小姐,這家旅店說拆就拆,你去別家吧。”

  “我剛交一千塊。”我語氣淡淡。

  “一千塊我給你,你快走吧!”西裝男從皮夾裡抽出小沓鈔票。

  錢沒有損失,按道理說,我應該拿錢走人,可看著店主被那些人架住,我的腿在地上生了根。

  我輕推開西裝男的手,用很平靜的語氣說,“這位先生,雖然古有子債父還的習俗,可現在是新時代,按照法律,債務只對債權債務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其父有做過貸款擔保,或是有財產繼承關係,否則就算兒子欠一個億,父親也不需要替其償還一分錢。”

  “就是,你們這樣做根本就是違法的,我要打電話報警!”店主跟著嚷嚷附和。

  西裝男一改剛才溫和的神情,很不耐煩地揮揮手,“什麼合法不合法,你兒子欠我們錢,就得還。還有你這個女人,別人家的事,你摻和什麼?還跟我談法律,你以為你自己是誰,律師,還是法官?”

  “不巧,我就是個律師。”我很鎮定地拿出自己壓箱底三年的律師牌,“我現在就以店主律師的身份請你們離開,你們不是執法部門的人,沒有權力在這裡欺負老弱婦孺。”

  西裝男似乎沒想到會遇上一個愛管閒事的律師,卻又不願走,僵持地瞪著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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